县司法局政风行风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接市局《关于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部分单位开展明察暗访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司纪函[2016]10号)文件后,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庚即将文件转发至各乡(镇)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律师事务所、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全体工作人员迅速传阅了文件。局纪检组长近期再次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肃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警风建设,维护和提升司法行政系统良好形象。
副局长苟存能带队对**司法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服务窗口进行了督查,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未在政务中心设立法律服务窗口。二是目前县司法局办公场所为县政府安排的临时过渡办公室,由于客观条件限制,县法律援助中心虽然有独立接待室,但受理大厅没有完全按标准建设。三是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长期空编,人员力量严重不足,提供法律服务能力十分有限。四是各乡(镇)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和参加社区公益劳动质量不高,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走访不够,社区矫正档案卷宗制作、管理有待规范。
针对以上问题,县司法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与政务中心衔接,按要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建设,努力让广大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得公共法律服务。二是积极向人事部门争取落实空缺事业编制,规范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人员配置和管理,进一步充实法律服务人员力量。三是严格规范管理。要求各处(所)、中心要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查漏补缺,修改更新,重点解决“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归档”不落实的问题,加强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不符合年检注册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城乡法律服务所不予注册或暂缓注册。四是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各乡(镇)司法所要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报告、外出审批、公益劳动、学习教育等制度,对社区矫正监管的日常工作台账及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务求台账、档案完备,细节完善,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措施、社区矫正人员情绪波动或反常情况从严排查,做到防患于未然。五是严肃查处问责。局纪检组长要进一步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管力度,尤其要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对工作人员“吃、拿、卡、要”,接受当事人财务、宴请等情况,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要落实到人,依法依规严肃查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