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局考察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报告第2页
好的效果。据统计,该公司20xx年每天电召的士的人数达20xx多人次,为公司出租车每天增加客源3—5宗,增加营运收益50元左右。二、 实行“公车公营”的优势
从行业管理情况看,南京市客管处出租科业务人员10人(制订政策和办理业务人员下同),湖州客管处出租科3人,苏州市客管处出租科5人。从人员数量上可以看出,实行“公车公营”后行业管理重心下移,公司担负起管理职能,法人治理结构清楚,真正成为实体企业。公司的稽查、投拆、业务受理、违规、培训、例会和文明创建等各项职能和活动全部发挥。南京市东方出租汽车公司(上市公司)成立了爱心车队、明星车队。由过去挂靠经营由管理部门强制要求转换为公司主动宣传、教育、帮助和引导。管理部门承担的管理压力基本上全部卸给企业,对企业是一种监管、协调、宣传、服务作用。主管部门抓公司,公司抓司机,责、权、利清楚明朗。
三、实行“公车公营”前期存在的问题
1、在通过对南京、苏州、湖州考察学习情况看,前期在实行 “公车公营”工作中,特别是实施公车公营后前三年,主管部门和出租汽车公司都承担了相当大的压力,但是在当地政府强硬的政策下,事情都得到了妥善解决。
2、实行“公车公营”后,由于没有挂靠投资回报快,而且对“公车公营”的司机管理相对严,会出现公司找不到司机的问题,但是,随着体制的理顺,这些问题逐步会得到解决。目前,要想进入南京市出租汽车行业非常难,甚至有许多市领导打招呼的司机,才能进入出租行业。
3、“公车公营”初期,公司运营困难,如南京市出现了公司与司机之间的借贷以及银行之间的融资等,这些是下一步我们在搞“公车公营”所必须注意的问题。
4、出租车行业牵涉到国计民生,容易诱发社会的不稳定,市政府应建立应急处置机构,一旦发生不稳定事件,要采取果断有效措施,以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关于对我市城区出租汽车“公车公营”的思路和建议
1、从合肥、抚湖、江门、惠州、南京、苏州、湖州等地实施观摩情况看,就服务质量和行业稳定性而言,经营权归公司化经营模式,好于经营权归个人挂靠公司的经营模式,而且湖州、苏州剩余挂靠车辆正在进一步向“公车公营”转变,这符合国办发[20xx]81号文件不允许经营权一次性“买断”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的政策。而我市目前所实施的“公车公营”模式是正确的,是符合国家政策的。
2、下一步工作要围绕提高服务质量,理顺公司和司机关系,坚持新增运力带动挂靠经营循序渐进原则,并通过规范经营权管理,完善政策制度,整顿运营秩序,调整动力结构等,从而使我市出租汽车逐步的规范化。
3、通过此次学习考察,我市城区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在“公车公营”的理念有一定转变,但在认识上还有一定的差距,建议今后每年要选出主要负责人继续对外地管理先进的公司经营进行考察学习,以便扎实推进公司的经营的发展。
4、南京、苏州两个大城市引进了上海东方和强生出租汽车公司(都是上市公司),这些公司在管理和经营中有一套成熟理念和方法,经济势力雄厚,公司具有很高的信誉度,公司的凝聚力、向心力强,得到了驾驶员的信任和拥护,公司作用发挥得好,在带动了全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也是我们今后我市在出租汽车行业发展中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