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环境保护工作考察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年度工作要点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织6名县人大代表,县环保局、县抚仙湖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经委等部门领导共12人,于20年7月21日至25日,对我县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在听取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的情况汇报后,深入到凤麓镇、右所镇、龙街镇、海口镇、九村镇、阳宗镇及县经委、县抚仙湖管理局,听取了工作汇报并进行了实地视察。视察结束后,于7月25日把视察情况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了反馈。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现状及取得的成绩
(一)县委、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近年来,针对抚仙湖环境形势严峻、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繁重的现实,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保护与治理“母亲湖”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全面保护、重点开发、科学规划、分步实施、严格执法、依法综合整治,力求实效、确保ⅰ类水质”的指导思想,遵循“县委重视、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关注、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进、政府治理与群众治理并重、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并举”的原则,广泛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我县的环保工作,全面落实《抚仙湖、阳宗海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一五”规划》和《玉溪市“三湖一海”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至)要求,突出重点,严格环境执法,狠抓保护与治理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大了环境保护和执法管理力度,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抚仙湖总体水质继续保持ⅰ类标准,阳宗海水质达ⅱ类标准,帽天山保护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各镇也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围绕《澂江县20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明确了镇长为环保第一责任人,有分管副镇长具体负责抓环保工作。
二、县、镇两级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明显加强
全县以保护抚仙湖为核心,坚持把环境卫生的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促进经济发展相结合,通过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开展创优争先等活动,使“城市是我家,环保靠大家”“环境保护,从我做起”等环保意识融入了县、镇两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中,促进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情况良好
(一)遵循“一湖三圈”污染防治工作思路,抓好抚仙湖生态建设。按照《玉溪市“三湖一海”水污染防治“十一五”目标责任书》(澂江县)要求,我县共涉及水污染综合防治治理项目26项,其中属于我县责任项目20项,其中:抚仙湖流域15项,阳宗海流域5项)。截止目前:已完成1项:农作物秸秆及湿地植物残体综合利用工程建设每年可生产有机肥1万吨,占责任项目的5%。在建项目10项:启动了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配套(二期)工程、禄充旅游度假区排水管网及提升泵站改造工程、抚仙湖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抚仙湖流域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帽天山动物化石群保护区周边生态修复工程、抚仙湖退塘退田还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抚仙湖入湖河流治理工程、阳宗海流域林业生态建设工程、阳宗海七星河末端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占责任项目的50%;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9项: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年内启动、抚仙湖生物净化公厕(生态旱厕、垃圾坑)建设、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湖滨带建设工程、抚仙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澂江段)、阳宗海生物净化公厕(生态旱厕、垃圾坑)建设、阳宗海生态湖堤建设示范工程、阳宗海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力争取年内启动建设,占责任项目的45%;责任书外新增项目2项,抚仙湖北岸生活垃圾转运工程,于今年5月中旬动工实施,计划年内完工。抚仙湖生物多样性恢复试验工程已动工建设,现已完成主体建设,预计年内完工投入使用。
(二)创新思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一是近年来,为切实加强抚仙湖保护管理工作,我县先后制定出台了《澂江县关于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抚仙湖管理保护重点工作的通知》,为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落实了目标责任。二是组建了抚仙湖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抽调9个部门20名执法人员,加大综合执法管理,集中抚仙湖管理和执法处罚权。聘用了127名沿湖垃圾清运人员、入湖河道保洁员和监管员,负责沿湖环卫保洁监管工作,有效改变了抚仙湖北岸脏、乱、差的现象。今年上半年,共清运沿湖垃圾2250车,约22500吨。三是县、镇、村分别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自辖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定期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四是层层签订《澂江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抚仙湖保护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主要任务和考核指标,把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纳入到县、镇、村各级干部政绩考核。五是认真开展抚仙湖县级月检、镇村周检和县级巡查、保护管理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了举报电话,及时发现通报、研究解决问题。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