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办公室的请示报告
成立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办公室的请示报告局领导: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xx]28号)精神,从今年下半年到20xx年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行全面整顿和规范。12月1-20日,国土资源部等9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督查各地整顿规范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即“专门机构、专门人员、专门办公场所、专门经费”。为落实“四专”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整顿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并重新调整有关职责、充实相应力量迫在眉睫。根据今年6月市局下发的《关于明确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职责的通知》( 国土资字[20xx]31号),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总体部署、综合协调、年度考核工作,参照省厅内设机构职责分工,暂由 牵头,相关科室局配合;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督办、督查、动态巡查和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查处工作,以执法 为主,相关科室协助。
日前,省政府成立了全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省厅 副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省厅抽调专门人员成立了整规办, 同志任整规办副主任, 任整规办成员,日常工作由 负责,办公地点设厅执法监察总队。在我市 等矿业大县(市),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工作近两年一直由 牵头负责。
这次整顿规范工作历时三年,点多面广线长,标准非常之高,要求非常之严,任务非常之重,整规办若不按“四专”配备,难以担此重任。为便于上下对口协调衔接,结合市局 人员偏少的实际情况,参照省厅对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职责在内设机构之间重新调整后的新格局,建议市局整规办的组建以执 为主, 等科室参加。具体组建方案请 提出。整规办存续期间,全面负责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日常工作, 不再牵头负责对整顿规范工作的总体部署、综合协调、年度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