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已拍卖的原蚕丝公司机关后院空坝子面积和成交价款有关问题的请示
[推荐]关于调整已拍卖的原蚕丝公司机关后院空坝子面积和成交价款有关问题的请示县国土局、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原蚕丝公司广寒路机关后院空坝子,清算组委托你们公开拍卖。20xx年11月24日,国土局和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发布了拍卖公告,该宗地面积1960.7平方米折合2.94亩,起拍价50万元。20xx年12月8日进行了公开拍卖,并以50.5万元成交。
然而,该宗土地拍卖后,院内职工宿舍住户以书面形式向清算组提出:1、公司原基建管理人员给规划、国土部门提供的沼气池设计图纸为以前初建用图,之后1996年公司对沼气池和化粪池作了改建,在原基础上扩大扩宽了;2、经改建工程人员与住户实地测量,规划、国土部门按所提供的原沼气池设计图测量的用地线正好在现化粪池上;3、建议将该用地线适当后退,以免引起纠纷和形成安全隐患。后经住户代表们确定,建议在原用地线上向南退2米。
此建议书收到后,清算组将此情况向县府领导作了汇报,同时向购买者——县职中作了通报,并与有关方面到现场进行了调查,随后将相关情况向经贸委领导、县府领导作了汇报,并与县职中进行了多次磋商,县职中还向县府领导、经贸委领导和清算组提交了请示,最后,经县府领导协调达成一致意见:
一、双方同意在原测绘的用地线上向南再退2米,即在公司住宿房的车库南墙边5.14米处再向南2米处(也就是在距住宿房车库南墙7.14米处)划出县职中的用地线,实际用地面积以国土部门测绘办证面积为准。
二、土地购买价款从原拍卖成交价款50.5万元中减少6万元,即为44.5万元。
鉴于以上情况,清算组特向你们请示,调整土地面积和成交金额,并以此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手续。
以上请示可否,请批示。
二OO五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