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离退休教职工购房补贴的请示
关于发放离退休教职工购房补贴的请示海陵区人民政府:根据区政府转发的市政府《泰州市市区城镇职工住房补贴发放暂行办法》(泰政发[1999]22号)和泰政办发[20xx]186号文件中关于“离退休职工的购房补贴要优先安排”的精神,对离退休教职工购房补贴的发放工作应予启动,现提交实施建议方案,请区政府研究审批。
当否,请批示。
附:《关于发放离退休教职工购房补贴的建议方案》
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二日
关于发放离退休教职工购房补贴的请示
关于发放离退休教职工购房补贴的请示海陵区人民政府: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