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庭工作汇报演讲稿
心中装着群众 真情善待百姓
尊敬的张院长、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仁们:
大家好!
我叫**,今年44岁,在基层法庭干了26年。我们段集法庭就坐落于大别山在固始县南部山区的余脉——亮山的对面。
在法庭的日子里,当晨曦从山那边悄悄地爬上来,我已经穿上了运动服,健步如风向大山进发了。我喜欢山,喜欢看山的万千气象,喜欢跑向大山的怀抱,接受她的洗礼。喜欢听歌手祖海放声唱《山花》:“我是山里娃,我是山中花,那高高的大山里,就是我的家。……密密的山林教我深深地扎根,青青的山峰催我崖畔上开花。……我把芳香留给青山哎,我把灿烂献中华。……”
我喜欢听这首歌,是因为它唱出了我的心声,唱出了我的梦想!伴我度过那激情燃烧的岁月。
有山的陪伴,水的相依,在偏远的山区法庭,我一点也不孤单!
26年里,我审理的两千多起案件,调解率达70%以上,无一信访。
26年里,我用三分之二的时间为法庭守夜,为百姓“站岗”。
26年里,我靠着省吃俭用,资助了多名寒门少年上了大学;两个打算辍学的穷娃重返学堂。我十年如一日给予一个单亲女孩山岳般的父爱,带着她从绝境中奋起、茁壮,即将成为一名心仪的幼师。
我先后“送走”了四任老庭长,两名年轻人相继考入外地;只有我依然如故,淡定着也幸福着,从青春韶华到青丝间白发……
我们段集法庭位于固始县南部山区,辖段集、武庙、祖师、方集四个乡镇,面积300多平方公里,境内90%以上为山岭和丘陵,山道弯弯,交通极为不便。从18岁那年考入固始法院开始,我多年在老法庭的两间砖混房子里办公和住宿,在老庭长家里和乡政府老食堂“蹭饭”,骑上父亲送给我的那辆永久牌自行车七拐八弯到村村寨寨下乡办案。
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我没有向组织伸手、提要求、讲条件。当年和我一同被分配到法庭的同事早已调到县城,只有我一个人留在法庭。
真的不想回院机关吗?实事求是地说,想过,但还是决定留下来。这里面有两个原因,一是日久生情,在这里工作时间越长越舍不得离开这些朴实的山区群众,离不开结下深厚友谊的乡村干部;二来呢,时间长了,老百姓认可你,遇到纠纷首先想到找你处理,辖区那么大,老的纠纷解决了,新的纠纷还会有,你一走了之,怎么对得起老百姓平常看你的信赖目光啊?
我深知,山区群众打官司不容易,往往要走几十里甚至上百里的山路,只有诚心实意、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才能不辜负这些厚道山民的期望。”
举一个例子。段集镇柳林村年过八旬的贾德敏老太太因为赡养纠纷把几个孩子告上法庭。为了不让老人跑路,也为了以案讲法,我带领书记员多次赶赴老人家里劝慰她,并把开庭地点设在当地村委会。旁听庭审的有镇领导、村干部和村里群众。开庭一直持续到下午15时许,终于促使双方达成协议。时值隆冬,我顾不上吃饭,赶紧将老太太送到其二儿子家中,又返回院机关制作好调解书。回到段集,天近黄昏,漫天雪花飞舞。我把调解书送达双方。看到老人被褥不够,我又买来棉被,送到老太太家中。
一天的“连轴转”,老人的儿子、儿媳们都看在眼里。他们羞愧难当,一个劲地说:“不能再让周庭长操心了,俺们保证好好养护老人。”
这就是我们的山区百姓,他们还不富裕,还有这样那样的困难和烦心事。只有把他们当亲人看待,设身处地地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才能把法庭工作搞好,不辜负老百姓的期待。
在段集法庭,有一个“电话故事”,由此展开了一场辩论会,又因此立下了一条“铁律”。
几年前,我接到庭里一位法官办理的一起案件的当事人打给我的“诉苦”电话,说该法官不愿接听他的电话。经了解,原来是这位当事人打起电话喋喋不休,不依不饶,甚至把手机打得没电。
当事人的电话该不该接?什么时候该接或不该接?接到什么时候为止?我觉得这正好是一次教育干警的机会,就把全庭同志集中起来,展开讨论。我推心置腹地说:“诉讼群众是抱着对法律的信仰和法官的信赖才给你打电话的,接电话看似小事,实际上反映了一名法官对民生民情的冷暖感知,传递的是法律的温度,影响着案件的进展和效果。”经过讨论,大家统一了认识:全庭干警24小时手机畅通,随时、不间断接听当事人电话,让每一位当事人把话说完。
我本人就遇到一位“打电话专家”。他叫邓正发,年近七旬,家住本县汪棚乡老胡集村,因为琐事挨了打,将打人的本乡一位老汉告上郭陆滩法庭。开庭时,邓老汉申请承办法官回避,案子转到段集法庭。从接手时起,邓老汉就不时给我打电话,而且不分时间,即使是深更半夜,一想起案子的事就跟我“煲电话粥”,我从未拒接,总是耐心地解释。就在电话的一次次接打中,案子得到圆满调解。后来,老邓骑着电瓶车专程来到段集法庭,抱歉地说:“周庭长,我一辈子都是个犟脾气,一想起案子那事就控制不住,就想给你打电话,没想到你从来不嫌烦。听到你的话,俺心里好受多了。”
说实话,听了老邓的话,我心里也舒服多了,那些委屈、烦恼一扫而光。
山区林业资源丰富,山林承包纠纷多,可是法庭的人手少。怎样才能利用有限的司法资源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经过调查和走访,我确定了开展巡回审判、提高民调人员素质、指导社会法庭处理纠纷三措并举的思路。对于有代表性的山林纠纷,法庭尽量在纠纷地开庭,并邀请陪审员参审、附近群众旁听,既彰显了司法公开公正,又方便群众诉讼,发挥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为完善民调体系,2019年以来,段集法庭从提高民调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入手,分批对辖区70多个行政村的民调主任和人民陪审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我还自费购买法律书籍赠送人民陪审员。
在固始法院,段集法庭的案件调解率、服判息诉率、人民陪审员率都是比较高的。我想,这与我们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常言道:男儿有泪不轻弹。可这句话用在我身上却不合适。我喜欢诗人艾青的那句名言:“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2020年7月,黎集镇少年周鹏飞无力支付上大学的费用,我联系“周氏宗亲会”的几位会员共同捐赠5000元,助其圆梦。
**年2月,洪埠乡迎水村10岁男孩周志森遭遇父亡母病,打算辍学。我得知后与另一位干警共同捐赠1000元,又促成“周氏宗亲会”把小志森作为重点资助对象,负担其小学到大学的所有教育费用。
张老埠乡牛老家村的单亲女孩小文是我亲眼看着长大的,我给予她10年的呵护帮扶。
2004年,8岁的小文遭遇一场可怕的家庭变故:在家庭极端贫困、父亲长年卧病在床的当口,小文的妈妈因忍受不了重压而起诉与丈夫离婚。案子经过多次调解无效,法庭最终判决两人离婚。后来,小文的妈妈又重新组建了家庭。
2004年底,我带领干警前往小文妈妈家里执行抚养费,发现小文妈妈的新家也很贫寒。好说歹说,小文妈妈给了一千块钱。当我冒雪将执行来的抚养费交到小文奶奶手中,祖孙俩哭成了泪人。
那一刻,我的眼睛湿润了,我拉紧小文的小手,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想:尽管我的家也不富裕,也有一个孩子、父母要养育,但是节约一些,手头放紧一些,难道省不下小文的口粮、省不下小文的学费吗?我跟小文奶奶交代:“决不能亏待孩子,有我一口吃的,就有她一口吃的;我儿子能上得起学,她也能!”
从此,我多了一个“女儿”。2005年以来,我负担了小文从小学到中学、再到潢川师范学校的所有教育和生活费用。我还专门从书店买来励志书籍,鼓励小文做一个自强、自立、乐观的人。
如今,当年那个沉默寡言、动辄流泪的小文已经出落成开朗活泼、青春洋溢的18岁少女。她目前在江苏盛泽的一家大型幼儿园实习,每月能领到1000多元的实习工资。今年7月,她即将毕业走上心仪的工作岗位。
10年付出,终成“正果”。懂事的小文逢人便说:我能有今天,靠的是“法官爸爸”的一路护佑。“法官爸爸”这四个字,小文在心里呼唤了10年!在小文最可怜、最孤苦无依的10年,我伸出了援手。为此,我深感欣慰。
同志们,我们法官的待遇不高,我们的工作很清苦,但是良知和同情心必不可少。雨果说过:良心是存在于我们心中的,生来就有的那么一点知识。所以,我要说,我的泪为可怜的人而流,为法官的良知而流,为大山的风骨而流!
小文只是万千弱势群体的个例,有一种缺失比亲情缺失更普遍,也更需要广大法官的关注。这就是留守子女的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问题。
2016年,段集镇发生一起在校学生行凶伤人事件。这件事让我深深地揪心。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人民法庭处在处理矛盾纠纷的前沿,除了办案还应做些什么?怎样才能让孩子们健健康康地茁壮成长?经过对周边中学的走访调查,我了解到,固始县作为农业大县、劳务输出大县,留守孩子很多,而农村的留守子女更多。他们不同程度地缺少家庭温暖和监护,缺少法制教育。
于是,从当年开始,我自愿请缨就任段集中学法制副校长,每逢开学初期,为同学们上法制课成为段集法庭一条雷打不动的“铁律”。我们结合各自审判过的典型案例,以案讲法、融情于法,教育莘莘学子遵纪守法,珍视生命,培养健康向上情趣,防止、戒除网瘾、早恋等不良习惯,做合格的小公民。后来,附近的学校闻讯,纷纷邀请我到他们学校讲课,我总是一一满足。
多年的普法实践,我认识到,“维护校园安全,打造一方净土”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延展司法职能的具体体现,也是不可或缺的职责。于是,在我的倡议下,县人民法院建立了以刑事审判少年审判合议庭和七个人民法庭为主体的校园普法专门机构,常年为城区和农村的中小学生上法制课。
为了让法制教育入脑入心,我和少审庭合作,创新教育形式,由单一的普法授受式向互动式、模拟法庭、青少年心理健康和法律常识问卷调查等复合式教育方法转化,在讲课之外分组深入各班级,与孩子们实行现场互动,即时解答他们有关法律、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咨询;进行有关未成年学生家庭状况、心理需求等方面的社情调查。
2017年以来,固始县法院共举办各类校园普法教育70余场次,我本人基本上都要参加。不少家长对我说:周庭长,你讲课不搞花架子,孩子很喜欢听。有什么能比得上群众的口碑?听了这些话,我觉得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是只要我能做得到,就要情不自禁地拉人家一把。
有一次开车下乡办案,回来时遇见一个老奶奶扛着锄头回家。时值盛夏,我把车停下来,让老人上车,一直送到她的家里。
2012年农历除夕前夜,我在执行一起相邻纠纷案件返回途中,发现339省道段集与武庙交界处路段有两辆摩托车相撞,两个孩子和两名妇女均受伤。当时车来车往,现场一片漆黑,气温零下5、6度。我二话没说,将车停下,打开警灯,一边报警,一边维持现场秩序,一边与附近的段集卫生院院长陈传伟取得联系,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直至公安民警到达现场,我才悄然离去。
说来也巧。**年3月,段集法庭受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两方当事人分别是武庙乡中楼村的汪先霞、刘先成。他们料想不到,我就是在事故现场参与救助的那位法官。有感于那一次“渊源”,两方遂自行和解。
段集法庭有四任老庭长,我对待他们向对待父辈和兄长。
刘学江,原段集法庭庭长,2004年去世。许礼宽,原段集法庭庭长,2000年去世。王永礼,原段集法庭副庭长,**年去世。方俊裔,原段集法庭副庭长并主持工作,**年因公牺牲。
他们来自山区,退休后又回到了家乡。在他们身上,那种甘于清贫、乐于奉献的达观深深感染了我,也促使我把敬重他们。十几年来,每逢节日,在院里派员慰问之外,我都要以法庭和个人名义送去组织的关怀,给孤寂的心以慰藉。在四位老庭长去世期间,我都要像亲人一样为他们守灵!
**年8月23日,与我共事多年的老法官方俊裔在调解一起工伤事故案件返回途中遇山洪爆发不幸遇难。惊闻噩耗,我悲痛难抑。出殡那天,我和庭里的干警走在送行队伍的最前列,眼含热泪。
我想:“谁没有老去的那一天呢?”我们为他们做点什么,也是对清贫法官的敬意吧。
这些年已经习惯了山区生活,淡然而充实。如果说有什么愧疚,那就是对不住我的爱人。
我爱人是一位教师,2003年以前在张老埠乡中学任教。那时候家庭很困难,我们一家在学校分配的一间不足20平米的老房子里将就了8年。
由于法庭工作繁忙,我和爱人聚少离多,妻子只得一边忙于教学,一边操持家务。也是在那一年,积劳成疾的妻子患上了肝病和甲亢,治疗持续了一年多方才好转。不久,6岁的儿子又不幸得了儿童多动症,是妻子一人先后多次辗转外地给孩子治的病。
2003年,我爱人考入县城一所学校任教,家庭状况才逐渐有了好转。但是我俩依然节俭,因为我们又添了小文这个“女儿”。
经历了这些年的风风雨雨,我们的感情更深了。我特别感激她对我帮扶小文的理解和支持。
各位领导,同志们!在九曲回肠的山路上奔忙,我已经把自己融入山的血脉。我是大山的子民,是大地母亲的儿子。为她奔忙,为她站岗,我辛苦着,也快乐着!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