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各尽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各尽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各尽其能
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和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人的创造活力能够得到充分发挥的社会。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现在,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但影响我国社会创造活力的因素还在相当范围内、相当程度地存在着,抑制了群众的积极性和社会的创造活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要坚决改变一切妨碍人的创造活力的思想观念,坚决革除一切束缚人的创造活力的体制弊端,为各行各业的人们干事创业提供舞台,努力营造全体人民各尽其能的社会氛围和社会环境。
首先,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充分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和广大农民的作用。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和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要制定和完善有效的制度为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便利、创造条件,不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鼓励他们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自己新的更大的贡献。
其次,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鼓励和支持新的社会阶层人员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要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主动了解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对他们的创业精神给予充分鼓励、创造愿望给予切实尊重、创造活动给予真正支持,进一步坚定他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把他们的创造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再次,要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这是不断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的前提。我们要努力在全社会树立和营造这样一种观念和氛围: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一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要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最后,要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便在全社会产生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这既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要在党内营造更加平等、更加宽松、更加活跃的气氛,鼓励每个党员研究新问题,提出新见解,探索新思路,允许提出不同意见。通过完善党内制度,充分调动全党同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个党员都富于创造精神,积极参与各种创造性的工作和活动,成为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的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