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交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讲话稿
同志们:
在1月8日召开的全县“一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会上,通报了全国、全省1月以来发生的多起较大道路交通和火灾亡人事故,重点对道路交通、社会消防等方面的事故预防工作进行了安排。刚才,县公安局王彪副局长通报了我县当前道路交通、社会消防安全形势,就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我完全赞同。会上,各乡镇、各部门还签定了**年度水上交通、道路交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请大家对照责任状具体内容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全力预防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从近期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来看,依然呈多发、频发势头。特别**市桐梓县“1·18”事故的发生,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据事故原因调查,1月18日下午4时10分,来自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的面包车驾驶人甘某及车内一行共8人,前往重庆市綦江区响马河游玩,途中甘某及同车三人在午餐时共饮了一公斤白酒,餐后继续驾车前往响马河。驾驶人甘某由于酒后驾驶操作不当,车辆侧翻前曾发生后轮下坎的轻微事故。但轻微事故发生后,同车人并未对甘某进行有效劝阻,明知其酒后驾驶,仍默许其继续驾车,最终导致车辆在临水路段侧翻入河,车上驾驶人及乘客共7人遇难,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赵克志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近期我省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又正值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汲取教训,大力加强路面管控和隐患排查,严查公路违规、车辆超载等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月19日,省政府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紧急会议,通报了全省1月以来发生较大事故3起,同比上升100%,其中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较大事故2起,造成13人死亡。陈鸣明副省长强调,近期发生的多起交通事故暴露出农村道路交通管控网络不健全,交管站、劝导点、执法小分队等工作措施未落实,“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特别是临崖临水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省、市、县交界处交通安全检查站建设不到位等问题。**年,全省将以打造“主体在县、管理在乡、落实在村、触角在组”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模式为重点,以农村婚丧嫁娶、赶集赶场、民俗节日、学生返校等重点时段为关键,全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点查处面包车超速、超员,摩托车无牌无证、骑乘多人,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强新改扩建公路项目特别是农村道路新开通的通车公路的安全管理,全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1月20日,省督查组对我县进行了专项检查,从反馈的情况来看,少数乡镇存在劝导点设置不科学,台帐记录不规范、上路查车次数少,人、车、路台帐记录未及时更新,交管站提供不出恶劣天气应急物资准备清单等问题。客运企业存在gps监控抽查频率不高、次数少,客运车内存在大件货物,人和物件混载等问题。杭瑞高速上行线1457km+500m处,上行边坡存在开裂下沉隐患,急需进行治理。
当前,随着春节临近,人流、物流、车流剧增,一年一度的春运工作将于2月4日正式启动,加之恶劣天气时有发生,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增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提高认识,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人员、经费、措施及设备设施的四个到位。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负全责,要建立健全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和工作机构,以站所、村(社区)、组为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具体责任人,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方法措施落到实处,实行乡(镇)、村干部包路段、包车辆和包驾驶人的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路的监管责任制。各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承担领导责任,必须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组织领导机构,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自用车辆交通安全的管理,与驾驶员签定好责任状。
(二)摸清底数,切实抓好源头预防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辖区道路、车辆、驾驶人等各类台帐管理制度,根据村(社区)上报情况及时更新和完善台帐信息,做到登记率达100%。乡镇道安办要根据统计台帐,敦促辖区内驾驶人办牌办证,保证车辆年检率达90%以上,从源头上杜绝无牌无证车辆、“病”车、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县交通运管部门对辖区运输企业车辆运行状况要进行集中排查,摸清挂靠企业、车辆和驾驶人的底数。县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假期时段,开展好校车安全检测和校园及周边交通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县农机部门要组织开展好全县农机车辆摸底排查,加强拖拉机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县公安交警部门要继续按照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摩托车交通违法管控力度,规范摩托车路面通行秩序,提高摩托车持证率和上牌率。
(三)强化履责,全力打好平安春运攻坚战。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一站一点一队”安全格局的建设,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带队上路疏导交通、查纠交通违法行为。县公安交警部门在春运前要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检审情况进行集中清理,确保从事春运的大中型客车检验率和驾驶人审验率达到100%。县交通、运管、客管部门要认真分析今年春运期间客货量形势,督促客运企业做好运力保障。县安监、公安、交通、运管、交警等部门要以城北二级客运站、金丰客运站和**、许家坝、张家寨等乡镇为重点,设立执法巡查点,协调高速交警强化对**东站、**南站、沙沟站和**收费站的巡查力度,通过集中开展巡查整治,净化全县客运市场秩序。高速路政大队要加大高速公路隐患排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治理。有高速公路过境的乡镇,要全力配合高速交警、高速路政大队做好隐患治理、事故处置、滞留旅客疏散等工作。城市公交、出租、长短途客运企业要定期对车辆性能、灭火器配备情况进行检查,严禁乘客携带违禁品上车,要健全对驾驶员的安全考核机制,发现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一律从严处理,发现酒驾、醉驾一律辞退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客运车辆签证返程制度,发现客运车辆驾驶员酒驾、超员、超载等行为要及时控制并联系县交警、运管部门处理。春运期间,各乡镇要对本辖区非法售票点和发车点进行摸排,凡查证属实的,及时上报县交通运管部门,由县运管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整治,坚决取缔并按照行业管理规定从严处理。
(四)统一联动,坚决防止各类交通事故发生。春运期间,县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要联合组建下乡赶场队伍,深入乡镇开展路检路查和上路巡查行动,各乡镇要整合安监站、派出所、道安办等人员力量全力配合,重点打击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非法营运等行为。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场天和相邻乡镇场天必查、红白喜事包租车登记备案制度,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辖区已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标志、标线、安全设施不完善的事故多发路口要立即竖牌警示,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县公路管理段和县公路管理所对省道、县乡道路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消除道路隐患,尤其是对易结冰路段要备足防滑物资。各客运企业要严格落实gps监控平台24小时值守监控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对禁行时段长途客车的动态监管,确保客运车辆安全。目前,**、许家坝、大坝场、张家寨开通的农村客运将正式运行,各相关乡镇和主管部门要按照《**县加快发展农村客运的实施方案》和《**县农村客运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落实安全监管措施,营造良好有序的农村客运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对码头、渡口和船舶的安全管理,持续保持水上交通零事故形势
为确保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结合当前“一节两会”和“春运”工作,各涉水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重点,加强客运船舶、渡运船舶及乡镇自用船舶的安全管理。客运船舶、渡运船舶和自用船舶监管是我县水上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随着季节的交替,气候突然变化较大,极易造成河水陡落,给船舶航行带来威胁。各有船乡镇、县交通航务、海事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注意水位、水势变化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建立和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克服复杂气候给管理工作带来的困难,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实行重点监管,严禁超员超载,人货人畜混装,严禁跨航区跨范围行驶,严禁旅客携带“三危品”上船,以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航行秩序井然。
(二)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由于部分渡口渡船(特别是人力渡船)未及时维修和养护,少数渡船存在锈蚀漏水现象。由各涉水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水安办具体抓落实,在春节前以开展检查活动为突破口,重点针对船舶的适航情况,渡口码头的地质变化及系泊设施可靠性,消防、救生等设施设备的适用情况进行集中整治,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上报县交通部门备案。县航务、海事部门要加大对通航领域的巡查力度,坚决查处船舶超载、无证驾驶等行为,坚决取缔无证船舶,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切实抓好源头管理,严堵安全漏洞。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辖区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身作则,深入基层,切实解决乡镇自用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先招录的水安员一定要专人专用。各乡镇水安办要针对春节期间群众购买烟花爆竹等“年货”,大雾天气能见度不良等诸多特点,加大现场监督力度,坚决控制因各类隐患引发水上事故的发生。县交通、航务、海事部门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把源头管理和现场监督工作摆在水上安全管理的重要位置,督促和指导乡镇海事所严格执行源头和现场监督工作制度。
(四)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对水上安全工作的指导作用,行使好“协调参与、督促检查”工作职能。各涉水乡镇要在对本辖区**干流上的渡口,码头、航道等货物及旅客流量集中和船舶流量较大的地方进行重点监管的同时,加大对季节性河流的监管力度,杜绝非载客船舶载客和自用船、渔业船擅自改变用途违法载人现象的发生。
三、进一步抓好火灾防控工作不放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年,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有效预防了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全县消防安全形势保持相对稳定。但从目前来看,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治理不彻底,农村消防设施落后,诱发重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危险因素依然存在,消防安全工作任务艰巨。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村、社区认真开展“消防网格化”管理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农村重大火灾隐患的“潜在风险”, 切实把消防安全的责任、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县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县文旅、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对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单位和场所依法予以取缔。县林业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坚决杜绝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县住建、财政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做到消防设施建设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建筑设计同步进行。县消防部门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消防法规条例要求,加强自防自救培训、演练,坚决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继续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这句话揭示了消防工作的内在规律。各乡镇、各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采取各种方法,抓好火灾多发季节和重大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监、公安、交通、住建、城管、民政、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商务、文旅、卫生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好工业园区企业、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车站、码头、建筑工程、民营企业、医院、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燃气站等重点领域的消防专项治理活动。县公安消防大队和乡镇派出所要加大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继续推行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督办一起、整改一起”。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乡镇要充分利用以会代训、场天宣传等方式开展好村、组干部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事故的发生。县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继续在学校、社区、乡村、单位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县电视台要广泛宣传消防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政策,公开曝光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重特大火灾案例和违法违章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公安消防部门要突出抓好对特定工种、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素质和业务水平。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消防宣传培训教育。
(四)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目前还未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的乡镇,要尽快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启动规划编制,确保在年底前完成。各乡镇政府所在地要按照每120米设置1具市政消火栓的标准配备消防设施,确保设置符合标准,水压、流量正常。针对农村火灾尤其是连片村寨火灾事故特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动员群众投工投劳,修建消防水池,配备消防水泵,降低农村火灾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市政消火栓要定期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对缺失、损坏、不足的市政消火栓要及时进行新增或维修,保障水压、流量的正常。未建立志愿消防队伍的乡镇要结合实际,加大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投入,组建志愿消防队伍,配备抢险救援装备,减少火灾损失。县公安部门深入开展执勤业务岗位练兵活动,提高灭火执勤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县水务、住建、民政等部门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改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结合起来,帮助解决城乡消防存在的实际困难,大力支持我县消防事业的健康发展。
同志们,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千头万绪,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把抓好水陆交通、社会消防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站在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高度,全力打好持久战和攻坚战,确保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