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本次会议主要有两项任务:一是传达全市雁归工程推进会议精神,对推进实施雁归工程、特别是**籍在外人员基本情况和返思人员创业就业状况调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安排部署当前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刚才,江华同志传达了全市雁归工程推进会会议精神,对下步推进雁归工程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进行了安排,并就如何做好**籍在外人员基本情况和返思人员创业就业情况调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都赞同,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两点意见。
一、狠抓落实,切实推进实施好雁归工程
在全市召开雁归工程启动视频会议后,县人社局积极行动,牵头拟定了《**县雁归工程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宣传发动,狠抓责任落实,雁归工程的实施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全县在外人员回思就业创业人数已达1.1万人,其中,实现就业创业8000人;实现自主创业1500人,入园创业80名,带动就业3000人,创办各类经济实体50个。
目前,虽然我们在推进实施雁归工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在雁归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很多问题:一是重视不够,大部分乡镇只是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加挂了雁归工程服务中心牌子,并未实际开展工作,个别乡镇至今牌子未挂、工作人员未明确;二是情况不明,底数不清,我县基础经济薄弱,外出务工人员多、分布广,人员构成复杂,绝大部分乡镇未能完全了解其人员数量和构成情况;三是重安排轻落实,对小额担保贷款、3个15万元工程、互惠农家贷款等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只停留在会议中,并未深入村寨进行有效宣传,同时,“两园”建设工作也未实质性开展。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我县是人口大县、文化大县,**籍在外人员队伍庞大,整体素质高,大多具有一技之长,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宝贵资源。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服务条件和政策环境,千方百计把**籍在外人员引回来,让他们在家乡的热土上创业就业,共同建设美丽新**,是县委、县政府共同的期望。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上来,把雁归工程作为促进城乡创业就业、改善和保障民生的第一举措。为此,我们必须切实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培训,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和**籍在外人员基本情况调查,建立健全雁归工程数据库。搞好农村劳动力、**籍在外人员基本情况和回思人员创业就业情况调查,分门别类建立好**籍在外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和回思人员创业就业情况数据库,畅通信息沟通渠道,随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于下一步采取针对性服务措施,把在外的人员引回来,把已经回来创业就业人员扶持好、服务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深入推进雁归工程的第一要务,抓紧、抓实、抓好。一是要落实好调查工作的人员、经费保障。**籍在外人员和回思创业就业人员数量多、分布广、流动快、变化大,调查工作具有很大的难度,其工作量不亚于搞一次人口普查,需要协调方方面面的力量。为搞好调查工作,县财政积极筹备了50多万元,用于本次调查工作,原则上每个村解决1000元的调查经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不得截留挪用,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要抓紧组织实施调查工作。刚才,江华同志对调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会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抓紧抽调人员,组建调查工作组,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尽快开展调查工作,切实摸清每一名**籍在外人员和回思创业就业人员的真实情况,决不允许闭门造车、填“神仙数据”。三是要根据调查结果,抓紧建立**籍在外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和回思人员创业就业情况数据库,并且将数据库建立到乡镇一级,建立信息定期更新制度,对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数据信息,为雁归工程的顺利推进提供好真实、可靠、完整、全面的决策依据。
(二)统筹协调,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为雁归人员提供优质服务。雁归工程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工程,涉及的部门多、政策多,各环节紧密相联,必须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才能取得实际成效。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雁归工程实施方案明确的牵头责任单位,要根据自身责任内容,拟定具体的落实方案和措施,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一是以加快推进雁归人员创业孵化园和创业园“两园”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园区配套服务功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积极为雁归人员创业就业搭建良好的平台,进一步“筑好巢”。二是以积极组织开展“**情·故乡行”活动和**籍企业家投资洽谈会、**籍高校学子专场招聘会、雁归工程创业项目设计大赛、雁归工程就业专场招聘会等活动为重点,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籍在外人员回思创业就业,进一步“引雁归”。三是以各项创业就业服务进园区为重点,建立园区创业就业服务常态化机制,积极开辟各项服务“绿色通道”,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为雁归人员提供优质高效创业就业服务,进一步“开好路”。四是以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为重点,切实加大各责任部门的政策落实力度,主动为回思创业就业人员落实和兑现好各项扶持政策,严禁在落实政策中“开白条、讲人情、打折扣”。
(三)严格督促考核,建立健全各项保障制度,确保雁归工程顺利推进。能不能把在外人员顺利引回来,能不能让引回来的人员安安心心创业、就业和发展,关键就要看我们制定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因此,必须强化对雁归工程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一是把雁归工程列入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与其它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一同考核。二是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加大对引导和扶持雁归人员创业就业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雁归工程正常推进、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全面落实。三是建立雁归工程推进情况定期汇报制度。从今天这个会议开始,县雁归工程领导小组今后每个季度要召开一次雁归工程推进会,听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责任部门对雁归工程的推进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县雁归工程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责任内容,认真做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统计和总结,每季度末按时上报县雁归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办公室)。
二、齐抓共管,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农民工工资是农民工的“血汗钱”,是农民工的主要收入来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导致他们通过上访或采取其它过激行为和方式来寻求解决问题,给社会稳定带来不稳定因素。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清理和支付保障工作,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好社会稳定,下面,我提三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清理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县自2012年开展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由于开工建设项目逐年增加,市场不景气等原因,拖欠工资现象依然存在。目前,我县共计追回农民工工资2545万元,涉及农民工2030人,但仍有1.14亿元农民工工资未被追回,涉及农民工12000余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呈高发态势,工资保证金制度收效甚微,恶意欠薪、暴力讨薪现象屡禁不止,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年元旦春节前一项重要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抓好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争取实现两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涉及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春节前基本结案、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控制,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二)强化措施,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和暴力讨薪行为。一是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各级各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现问题的企业,要及时介入,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企业内部,解决在初始阶段。县人社局要对各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建立台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县公安、司法部门要坚决打击各施工领域的黑恶势力,受理、处理欠薪逃匿案件和涉嫌诈骗犯罪的工资拖欠案件,尽最大可能为农民工维权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对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堵塞交通、围堵政府机关或用人单位等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及时派员维持现场秩序,配合做好协调处理工作。二是坚决打击暴力讨薪行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对于极少数不法分子弄虚作假、伪造证据或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敲诈勒索,制造群体事件,给社会带来负面、甚至是恶性影响的“不法讨薪”行为,要及时上报司法机关进行严肃处理。三是严格执行工资保障金制度,要严格执行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任何发包单位,必须督促其发包的项目缴纳工资保证金,凡是未交保证金的,一律不予开工。凡是春节前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明年不再安排新的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证等方面要列入诚信黑名单进行限制,房开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一律不批准新建设项目和为其办理用地手续。
(三)强化领导,确保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开展排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建设、施工企业,要立即组织骨干力量对本辖区、本行业企业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排查。排查情况在**年1月10日前报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对隐患排查不到位或隐瞒不报的,一旦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上访事件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乡镇、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形成联动机制。建设单位要对所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负总责,在拨付工程项目的各类款项时,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因建设单位招用无资质队伍、肢解发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工程管理负总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工程项目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为工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承包企业对其所分包企业的劳务用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负有监督、检查和管理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使用“包工头”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并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监理单位要全面掌握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发现工程款支付不到位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支付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旦发生农民工讨薪上访,一并追究建设监理单位的责任。审计部门要加快对上报工程项目的审计速度,争取年底审计结束,各业主和发包单位根据审计结果,尽快拨付工程尾款,以便施工企业用于解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三是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建设施工企业要立即安排部署,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从现在开始到春节前,要落实专人值班,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处理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在施工现场要公布各企业负责人电话和办公地点及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受理电话,专人负责接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对于收到的举报投诉案件,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反馈。四是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工程业主部门是本辖区和职能范围内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排查和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群体性事件未能妥善处置的,对绩效目标考核扣3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工程业主部门在春节前必须做好工程款的拨付工作,并监督施工企业将工资发放到每一个农民工手中。
同志们,深入推进实施雁归工程、积极引导扶持**籍在外人员回思创业就业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都是重大的民生工作,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任务繁重,使命光荣。大家一定要严格按照会议安排,进一步提振精神,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大力推进雁归工程的实施,切实做好清理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建设美好幸福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