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严以用权研讨发言稿
严以用权为人民 务实做事敢担当
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
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的重要内容,也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关键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腐败,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这是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清白做人做事的“为官箴言”。每名领导干部都要严把权力关口,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下面,围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专题学习研讨的要求,结合本人工作实际,我就“如何树立正确权力观,用权为民、按规矩办事”这一点谈谈自己的看法,如有不妥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点。
一、坚定宗旨意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一)用权为民,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何为正确的权力观?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要回答清楚并不容易。对我们共产党员来说,正确权力观的思想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同志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惟一宗旨,说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做出了“领导就是服务”的论断,鲜明地提出了“人民利益标准”,并把它具体化为“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答应不答应”。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权力观。十八大中纪委第二次全会上,习总书记对马克思主义权力观进行了系统阐述,指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回顾党的一系列历史与当下,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正确权力观的本质就是“权为民所用”;正确权力观的核心,就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二)用权为公,必须厘清公与私的界限。古人讲,“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就是用权为公。所谓“公”,其第一要义为正直无私,为大家利益,公正公心,大公无私。用权为“公”还是为“私”,向来是区别当“公仆”与做“老爷”的分水岭,鉴别清官与贪官的试金石。 “公”是“廉”的载体,“私”是“贪”的温床。诸多“老虎”“苍蝇”纷纷落马,正是混淆了公私的界限,忘记了为民服务的宗旨,将“公”字抛于脑后,最终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习总书记强调指出:“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处于重要岗位,掌握一定的公共权力,更要时刻牢记“公权为民”,时刻把“公”挺在前面,严格区分公私界限,首先从思想上、行为上杜绝以权谋私,拒绝各种特权,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才能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三)用权明责,必须敢于担当有作为。权力的行使与责任的担当紧密相联,有权必有责。领导干部“在其位,谋其政”,要想用好权力,首先就要明确职责所在、要求为何,对该干的事做到胸中有数,不能当“糊涂官”。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就应当尽心尽力,决不能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后退,满足于当“太平官”。其次,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如果只是得意于手中的权力,淡漠了自己应尽的责任,就会导致滥用职权,甚至以权谋私。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一旦权力不作为,乱作为,责任主体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阶段,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临着重大战略发展机遇的叠加与挑战。能否抓住机遇、实现稳中求进,关键要看广大党员干部是否敢于担当,直面改革发展难题,善于应对复杂严峻局面,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身为一名领导干部,在复杂的形势面前,更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用权,慎用权,用好权,强化责任意识,认准了的事情、定下来的工作就要咬定青山不放松,坚定不移地向前推进。
(四)用权有规,必须主动自觉接受监督。实践证明,腐败本质上是对权力的滥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规范各级干部行为的多项举措密集出台,有人发出了“为官不易”、“官不好当了”的感叹,好象不管做什么事情,总感觉头上悬着一把剑,身边盯着一双眼,觉得当官越来越不自在、日子越来越不好。这种“为官不易”的抱怨,实质上是一种权力观的错位、宗旨意识的淡薄。领导干部不要以为权力受到监督就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是跟自己过不去,是对自己故意“找茬”。只要我们本着一颗公心,为民服务,就不怕任何监督和批评。领导干部必须有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地把自己置于组织、群众、舆论监督之下,有意识地通过监督这道警戒线,及时给自己提个醒,使自己知道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时时确保权力姓“公”而不姓“私”、为“民”而不为“己”,从而牢牢守住思想道德上的防线,服好群众的务,解好群众的难。
二、深入查摆问题,努力加强权力修养
围绕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两方面,我深入查摆了自己在权力行使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情况如下:
(一)权为民所用的政治觉悟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群众观念有些淡化,服务基层不够主动。自己出生在困难时期的农民家庭,国家恢复高考制度以后考上了大学,告别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参加工作后,先是在一个工厂做技术员,后来调入了政府机关工作,时间久了,觉得自己是个“官”了,慢慢的与群众的距离远了,深不下去了,经常以工作忙为借口,不深入基层和企业,对调查研究不重视,下去调研也往往是到一些好的企业,走马观花、不深不透,对基层和企业的关心支持少,为群众排忧解难少。特别是一些困难企业和小微企业,因为担心给他们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怕麻烦而绕着走。对单位的包村点关心少,2014年仅去过一次,只待了很短的时间,没能很好地帮助村里理思路、谋发展,解决的实际问题少。目前,包村点的发展缓慢,与自己主动服务意识差有关。
(二)抓班子带队伍措施有待加强,为党、为群众服务的立场不够坚定,政治纪律执行与督促不力。一是思想上约束不严,对宗旨意识的强调有所放松。认为守住当下业务,干好本职工作,不出错便是尽职,再加之日常商务工作中经常与经济打交道,或多或少会对班子成员的理想、道德观念产生不同程度的冲击,使得理想信念有所动摇。有时对思想上、工作上存在问题不能严格要求,为人民群众和基层企业服务的意识有所淡薄,为职工解决困难和问题不够,与“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开展不够,存在“老好人”思想。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一岗双责的意识不强,往往把任务交给分管和做具体纪检工作的同志。对行使权力过程中不严不实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敏感度不强、纠正不及时。有时过分强调工作和谐氛围的重要性,过于依赖机关干部的自觉性,在坚持党性原则,严格遵守纪律规矩,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态度上还不够坚决。
(三)存在重权力、轻责任现象,重视对上负责、忽视对下负责,科学用权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思想上有好大喜功的倾向,过分关注政绩,急于求成。对基层和企业的服务意识有待提高,过于强调法规、政策、管理规定的思维方式,缺乏用权为民主动意识和责任感,对部分干部中存在的把行政公权力作为部门或个人资源、行为处事讲“腔调”、听不得不同意见等现象,管得不严、抓得不紧。二是行动上喜欢抓亮点、出经验,不能全面协调抓工作。安排和部署工作时,上级和领导关注的工作投入精力多,对下安排工作把指标一分了之,有些指标设计过于简单化,过分看重一些短期的效果。对基层的情况了解的不透,对基层的建议不够重视,比如,面对行业内的众多小微企业,行政管理权用的多,帮助和扶持他们发展的责任想的少。
(四)把权力真正用在为民办实事解难事上的力度不够,有当“太平官”的思想。一是工作中有时安于现状,求稳怕乱,勇于担当意识不强。上级和领导安排了的就抓紧干,不安排的就很少考虑或不考虑。难办的事情拖一天算一天,考虑问题、开展工作往往以不出事为原则,过多地考虑工作的风险,谨小慎微,过多地考虑自身承担的责任。比如XX公司改制遗留问题,十分敏感,错综复杂,久拖不决,自己过问较少,此项工作进展缓慢。二是习惯于走老路,用老政策、老办法、老套路,创新意识和创新思想不强。面对我市外经贸和商贸流通业改革发展的艰巨任务,不愿创新改革,创新能力不足;工作上不敢碰硬,有些工作因循守旧,有些方法想到了,而畏于困难,不去主动解决,满足于不找事、不惹事。比如,承担的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为办公室主任,自己总是忙于其他事务,忙于商务业务工作,没有很好的尽到职责,没有开创性的开展工作,没能很好的协调成员单位形成对外开放合力,致使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
(五)廉洁性有待加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思想有所松懈,纪律规矩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由于商务系统对口部门多,工作应酬多,认为商务工作需要多方支持,公务接待把档次提高一点,让客人觉得有面子,是情理之中。有时上级部门来检查指导工作,班子成员为了便于沟通协调,出于礼节和尊重,出现了迎来送往的现象,或多或少参加过请吃、陪吃和吃请,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客商接待中,有时担心我们接待标准降得太低,客商会不会认为我们慢待了他们,会影响他们的投资,造成了公务接待工作超标。
三、恪守为民服务,坚持严以用权
(一)秉公用权,坚决做到权为民所用。一是要做到情为民所系。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时刻把群众的疾苦,群众的冷暖,群众的安危记挂心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只有把自己最深厚的感情与广大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才能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是要做到利为民所谋。强化群众利益至上的思想,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要从基层、群众、企业的利益出发,切实增强为群众谋利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我本人来说,工作必须带头执行党委班子成员包保联系企业、困难外贸企业职工的规定,每年定期走访,深入基层,沉下身子,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依法用权,坚决做到法治化施政。一是要“心中有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严格按照宪法和党章的规定,带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自觉拥护全面依法治党、依法治国。二是要“虑必及法”。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三是要“行必依法”。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符合原则、程序、规矩、法律,不越红线、不逾规矩,让权力真正造福于人民。
(三)务实用权,坚决做到尽职尽责。一是要认真谋划。按照“谋事要实”的要求,克服浮躁虚夸、急于求成的思想,扎扎实实地规划外经贸和商贸流通业的发展规划、项目建设、市场开拓等工作,打牢基础,稳健发展。二是要用心干事。坚决克服求稳怕乱思想,勇于担当、敢于担当,不当“太平官”,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积极稳妥地解决好困难外贸企业破产改制遗留问题等敏感性工作,开拓创新、科学务实的抓好外经贸和商贸流通业发展,全力服务和促进“富民强市”建设进程。
(四)谨慎用权,坚决做到不以权谋私。一要以党性为原则。决不允许凭个人好恶决定取舍,不允许人情大于原则,不允许个人“开口子”或少数人说了算,不允许所谓领导打个招呼就办,杜绝假公济私、用权力办私事的行为。二要做到“有权不任性”。始终坚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慎欲慎行,常思“严”之益,常念“纵”之害。要守住底线,牢记人情里面有原则、交往之中有纪律,不为私利所困,不为私情所惑,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用权。
(五)阳光用权,坚决做到不乱用权力。作为局党委书记、班子带头人,自觉接受来自上级与下级的监督、党内与党外的监督、组织与群众的监督、社会与媒体的监督。一是要做好清理行业兼职工作。清理整顿班子成员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中兼职的违纪行为。二是要健全干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干部经常性管理机制,制定加强机关中层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措施办法,严格执行干部问责制。三是要及时处理信访工作。注重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和干部考察考核、明察暗访等工作中发现倾向性、苗头性、潜在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坚决防止并严肃惩处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畅通网上举报和信访受理渠道,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