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研讨会发言材料
为适应“三转”改革的要求,多岗位进行锻炼,我选择了案件查办工作,这对于我是一个重大考验。在工作中,委局领导时时告诫我们要想成为一名合格、优秀的纪检办案人员,就是要在办案过程中,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办人情案、不办关系案、不办金钱案”。今天,这个严肃认真沉甸甸的课题,端端正正的摆在了我的面前,回避不了,躲避不了,怎么办?怎么办?每天都在思考这个问题,思考到那里去寻找答案。答案在那里?答案就在自己的党性修养中,党性修养要有标准,这个标准就是习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用“三严”要求自己,加强党性修养,修好内功,苦练业务本领。只有自己严了、正了,才有资格监督、要求、约束他人,才能在办案中赢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信任。“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为了人民用权,把权力服务于人民,权力就会给人民带来好处,带来幸福。为自己用权,以权谋私,终将害了自己。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为民用权,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权。
严以用权,要成为自己办案工作的准则。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手中或大、或小也是有权力的,要用好手中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权为民所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为人民谋利益。要保持冷静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用权,慎用权,严格依法依规地行使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的监督。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只有严以用权,才能承担起办案工作的重任。通过半年的工作实践,如何要严以用权,做到不办人情案、不办关系案、不办金钱案(三不办),谈谈自己的一点粗浅认识。
一是要严以用权,不办人情案。我们都知道严是爱,松是害。但要真正做到严,很不容易、很不简单。对自己严,也就是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他人负责,要正确认识“严”字的含义,从字面来理解“严”就是紧密,不放松的意思。自己是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是执行纪律的,这就要严上加严,对党员领导干部严,首先是对自己要严,对自己严了,用严管住了自己,规范了自己,才能让更多的党员领导干部严。对自己严,要从严以用权上开始,正确认识和运用手中的权力。从职务上讲,自己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从工作上讲,自己是一名纪检干部,自己的手中,无论大小都有一定的权力,在具体办案的过程中,如果不严以用权,不讲党纪党规,不讲法律,在党纪党规,法律面前不一视同仁,就会出现办人情案。从人的自然属性来讲,自己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自然人,有感情、讲感情,有喜、怒、哀、乐。生活在一个充满人情味、感情味的社会中,有亲情、有朋友,有许多人情、感情是回避不了的。从人的社会属性来讲,自己是一名党培养教育多年的党员领导干部、纪检干部,人的社会属性要高于、严于人的自然属性。要做到不办人情案,关键在于严以用权,在办案工作中,当自己要面对一个个鲜活的涉案人员,在这些涉案人员中有的可能是自己的同学、朋友、同事、熟人,有的可能是过去的上级等等,在案与情、纪律与情、法与情之间,自己该怎么办?只有勇敢的去面对,正确处理人情与党纪党规,法律的关系。要讲原则,讲党纪党规,讲法律。党纪党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办案过程中做到不接受吃请,只有做到了不随便吃人家的、喝人家的才能使自己做事有胆气,不受别人的牵制,不看别人的脸色,不欠别人的人情,说起话来才有底气,办起案来才会有勇气,才能客观公正地、实事求是地办好案。只有做到自己的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才能树立纪检干部的威信、公信,才能有监督他人的资本。办案工作要对事,更要对人。要让涉案人员心服口服,就是用好手中的权力,在党纪党规、法律面前,讲证据,讲公平,做到不办人情案。
2015年4月,五一节前夕,根据委局领导的工作安排,对XX地区范围内的“四风”问题进行了明查暗访,检查发现州直某某单位相关负责人违反公务接待问题,州直某某单位相关干部违反公务接待问题。从两位当事人来讲,我和他们都比较熟悉,关系也不错,但在对待他们问题的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既不大事化小,也不小事化了,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及时公平、公正的进行了处理。在工作实践中接受了一次不办人情案的考验。
二是要严以用权,不办关系案。在办案工作的过程中,时刻按照党章和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严以用权,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保持清醒的头脑。要小心慎微。小事见精神,小节见品行。在处理办案中的“小事”时,要把“小节”当作“大节”来看,避免由“小节”演化成大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努力学习,着力提高自身的修养和办案能力。从现实的工作环境来讲,自己没有生活在真空里,在工作中,在生活中与人交往,在交往的过程中,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关系来,这些关系有的是同事关系、有的是朋友关系、有的是老乡关系等等。在办案的工作过程中,对涉案人员来说,他们会利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找关系,会通过这个关系、那个关系来影响、来干扰办案,当面对这个关系或那个关系时,自己如何解决?那就要严以用权,严字当头,不为关系所困,不为关系所累。不在违纪面前讲关系,不在违法面前讲关系。有理有节,从法、理、情的角度,正确认识处理好各种关系,做到不办关系案。
三是要严以用权,不办金钱案。不否认,金钱对于人的诱惑是巨大的,对于自己也是这样的。要从讲政治、讲纪律的高度来正确认识金钱。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来讲,不属于自己的金钱,不能拿;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来讲,不属于自己的金钱,不能拿;从做人的底线来讲,不属于自己的金钱,不能拿。在办案工作的过程中,涉案人员为了逃避党纪政纪、法律的惩罚,会通过金钱贿赂的手段,来拉拢、腐蚀我们办案人员。如何抵制金钱的诱惑,这就要求我们打铁还需自身硬,功夫在平时的修练之中。面对金钱的诱惑时眼不眨、心不动、手不痒。牢牢记住“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个教训,不管在任何情况下有人、没有人、上班、不上班、在家、不在家都要克服冲动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这种做人的境地时,工作起来就有底气,不授人以柄,走起路来能抬得起头、挺得起胸。晚上睡在床上心安理的,不做噩梦,办起案子,才能做到手不发抖、脚不发软。只有保持自己的思想、心灵和手脚是干净的,办起案子才有自主权,才没有思想压力和思想包袱,让自己的综合素质在办案工作中得到提升,只有自己过硬,把手中的权力用在为党办案,为人民办案之中,做到不办金钱案。
选择了纪检工作,就一定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去爱护他、保护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