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交流研讨发言材料
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根据公司党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职责和学习情况,围绕“严以用权”主题,从以下三个方面,谈一些自己的学习体会,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正确认识“严以用权”的基本内涵
一是企业领导干部要把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作为一面镜子或座右铭,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重点学习研讨如何坚持用权为民众、为企业,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按规则、按制度、按法律行使权力,敬法畏纪,为政清廉,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守住底线、红线。
二是如何坚持或运用好民主集中制这个思想理论武器,自觉接受党内外及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不搞大权独揽、独断专行,特别在公司“三重一大”问题决策方面,积极发挥班子的集体智慧。
三是如何坚持从实际工作出发谋划事业、推进工作,敢于担责、“为官有为”,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作为公司要着重于调查研究、分析市场、掌握政策,,因企因地制宜,谋求发展,规避盲目性或风险。
二、严以用权应当心中有戒
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
一是知道权从何来,才懂得权如何用。共产党人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员干部必须时刻清醒地认识到,权为民所赋,利必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关切作为指向,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权力行使是否得当的重要标准,是权力姓“公”的政治属性使然,也是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期待所在。
二是严以用权首先必须严格端正权力观。自治区纪委近期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中,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一些领导干部仍然在滥用权力。在一些领导干部那里,权力不是来自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而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言行上唯我独尊,作风上专断浮夸,生活上奢靡享乐。这些现象,无不折射出权力观的偏差、扭曲甚至倒置。
三是正本才能清源。领导干部要从思想深处入手,转变用权理念,真正认识到即使身居高位头上仍有戒尺,越是位高权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也就越重。不能甘做 “糊涂官”、只当“太平官”,要主动作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从思想到行动,真正将行使权力的价值目标回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
四是严以用权,单靠觉悟不保险,要有制度才管用。用法律明确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必须完善党内法规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筑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带动权力规范运行取得显著成效。当前,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将要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务院正在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的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的任性空间越来越小直至完全被“驯服”。公司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企业经营责任追究暂行管理办法》,《粮食储存保管损失损耗暂行管理办法》《劳动人事管理办法》在积极征求意见修改当中。
五是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是有效的防火墙。确保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还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最广大群众的监督。要尽快推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开,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一旦滥用权力,不管任上任下都将被严厉追责。通过加强监管和完善追责制度,管住权力触角,倒逼领导干部勤于干事、勇于担责。
六是权力越大,责任越大。领导干部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领头羊,是团结带领群众创造幸福生活的主心骨,珍视并善用手中的权力,切实做到严以用权,心中有戒,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让权力造福人民。
三、严以用权需要做到“四方面”
严以用权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教育要求之一,是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关键和基础。治国必须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务必要管好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按照党的宗旨、法律的权限去行使权力,从而打造出一支作风硬素质高的干部队伍,筑牢党的执政基础,树立党的执政威信,凝聚党心民心,推动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要用权要依法。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一以贯之的基本理念,是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鲜明主题。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那么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党的领导干部自然不能有权就任性,无论是谁都要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事办事。西汉的刘向说:“知为吏者奉法利民,不知为吏者枉法以害民。”习近平总书记也说:“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党的领导干部在运用手中权力的时候要时刻绷紧法律这根弦,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依法处理各种事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要妄图利用权利去寻租空间,不能心存侥幸,企图跨越法律红线。符合法律的事提倡去做,违法违纪的事坚决不做,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守法、依法、用法的好党员、好干部、好公民。
二要用权要民主。民主是党的生命,决定着人民群众的人心向背。领导干部的民主作风直接关系到团队的和谐团结,关系到工作的推动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如果领导干部民主作风不过硬,满目拍板,个人专断,出了问题,轻则没人同情,没人解围,工作被动,重则给事业带来损失。俗语有 “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人多力量大”等说法,就是告诫我们一个人的力量和智慧是有限的,只有群策群力,才能集中智慧,取得真经,少走弯路折路。所以,领导干部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应坚持有事要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必商量的原则,才能断事合其理,处事利其成,果断不专断。
三要用权要透明。透明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法治企业的前提保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举措。习总书记说:“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句话虽然是针对反腐的经验和教训得出的结论,但是运用在党的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方面也是一样的道理,只有领导干部的权力规范透明运作了,才会有效监督越权越法的行为发生,才会让党员干部坦坦荡荡地做官,清清白白做人。党的领导干部要善于放下面子,胸怀宽阔,在利用手中权力作出决策、制定政策时,要自觉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讲清决策的道理,阐明处理事情的依据,切实以做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自觉接受权力监督,把自己手中的权力放在阳光下透明运行,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齐心协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四要用权要公正。公正是领导干部的道德操守,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基本要求。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的领导干部在使用权力的时候,要正直公平,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政策办事,随时提醒自己用权时是否有优亲厚友,厚此薄彼的行为。事情无论大小,都是党的意志的体现,都代表着党的形象,所以无论亲疏远近,领导干部在行事时都应一碗水端平,一视同仁对待。要以坚强的党性作保证,秉公办事,顾全大局,做到公平不倾斜,公正不护短,公道不藏私,以公正律己,以公正服人,赢得人民长久的拥护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