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组织程序三严三实专题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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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排,下面我围绕“遵循组织程序,不超越权限办事,服从组织决定,不欺骗组织、对抗组织”作个发言,我发言的题目是《把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放到重要位置》。
守纪律讲规矩,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在社会转型期,党员、干部不是生活在无菌箱中,而是与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利益有着更为复杂的考量,在工作涉及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财政部门,这一点尤其突出。如果缺乏组织意识,不按组织程序办事,不服从组织的决定,我行我素,行动在纪律和规矩之外,不仅与“三严三实”的要义相背离,更容易在利益面前迷失方向,使财政资金和自身都陷于危险境地。
一、遵循组织程序,就要杜绝我行我素
财政工作是在一定的组织系统中进行的,是在一定的制度规则中开展的。这些制度规则就是党的规矩,有些已成为刚性的纪律。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懂得组织运行的程序,明确自己的权限,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违规用权、擅自越权,表面上看尝到甜头、办成了事,但破坏组织程序,造成不良后果,留下严重隐患。所以,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切实树立程序意识,严格遵守程序规范,增强依法理财的自觉性,营造依法理财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财政各项工作发展。
(一)树立程序意识
意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意识树立了,行动才果断。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不断提高,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更加注重程序公正。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担负着发展一方、稳定一方的重任,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起着重要的示范引导作用,因此,领导干部必须要牢固树立程序意识,真正做到懂程序、讲程序,按程序办事。作为财政干部,要坚决用程序、按制度办事,在财政性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追加、管理、监督上严格按程序办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促进财政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这不仅体现了一种品德和修养,更表现了一种政治上的清醒与成熟。
(二)严格程序规范
程序规范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明纪律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严格按程序办事。经过多年的探索,我们党逐步建立起以党章为核心、较为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在议事决策、干部任用、组织管理、党内监督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具体的程序规范,有力推动了党内生活的民主化、程序化、制度化。这些程序规范既是严肃的纪律要求,也是推动各项制度规定真正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从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的干群矛盾和群体性事件来看,不少是由于程序不规范、工作不透明、办事不公开导致的。有些党员干部程序意识淡薄,遇到问题怕麻烦、图简单,热衷于“短平快”,随意简化程序,故意规避程序,该向上级报告时搞“瞒天过海”,该走组织程序的搞“化整为零”,该让群众知道的搞“暗箱操作”,这是十分有害的,必须坚决克服这样的问题,严格遵守程序规范。
二、服从组织决定,就要扎实锤炼党性
对党员、干部来说,必须把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集体摆在更高位置,把组织交给的任务、作出的决定,不打折扣地落实,这是讲党性,懂规矩,守纪律重要内容,也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基本政治品质。
(一)正确对待个人和组织的关系
“一流清泉,必有源头活水;一棵大树,必有根下沃土”,组织的培养是一个人成长进步的重要依托。一个人的成长进步固然有个人奋斗的因素起作用,但是没有组织的关心培养,个人进步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们应该抱着一颗感恩组织的心干好工作,不要问组织能给我什么,而要多考虑自己能为组织干些什么,回报组织的培养。当组织决定和个人需求产生矛盾的时候,能不能自觉做到服从组织决定,是对党员干部党性和组织纪律性的有力检验。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就不能拿个人需求向组织讨价还价,而要自觉向那些工作不言苦、不畏难、不怕累,一心一意干工作的同志看齐;不能干了点工作就等着要回报,取得点成绩就盼着组织的认可,而要想到成绩的取得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而非个人一己之力取得。摆正了心态,提高了思想境界,则必然会把个人发展与组织决定自觉统一起来,也才会在服从组织决定的过程中使自己得到锻炼、成长与进步。
(二)从心灵深处认同组织决定
当前在领导干部队伍中,的确存在着个别领导干部对组织决定不服从,或者不完全服从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表面服从。有的领导干部当面说一套,背后做一套,表里不一。二是部分服从。对己有利的就服从,没利的不用谈,典型的选择性服从。三是暂时服从。迫于当前形势压力,采取等待、观望的态度。四是随众服从。因为大家都服从了,如果我不服从,我就变成孤家寡人,所以只好随众了。这几种现象都严重损害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领导干部要树立组织意识,自觉地从内心深处去认同组织的决定,主动地把自己的思想统一到党组织的决定上来。可以说,能否做到这点,是一个领导干部政治上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领导干部要时时心中有组织,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
(三)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决定
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决定,这是党员个人服从组织的最集中体现。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按组织程序反映,但是在组织没有改变决定前,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延缓、消极抵制决议的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政策和决定时,一是要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坚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接地气,察实情,出实招;要抓实,再抓实。二是要有敢于担当的革命精神。当前,我国正值各种社会矛盾多发期和凸显期,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唯有具有“舍我其谁”的使命意识和担当精神,方能涉险扬帆。习近平同志强调,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这些重要论述,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记并认真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是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内容,是“三严三实”的应有之义,须臾不可废、时时须谨记。只有这样,才能为财政事业发展提供最有力的保证、最强大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