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专题发言材料
“严以用权”是落实“三严三实”的核心,是领导干部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集中体现,是践行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根本和保证。通过深入学习思考,我认为领导干部相比于普通党员干部,一个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必须善用手中的权力,自觉做到以党性为原则,以制度为绳墨,以法律为底线,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一、坚持党性原则,始终做到为民用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党性原则,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权力意味着什么?我的理解,对那些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的人来讲,权力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重;对那些利欲熏心、以权谋私的人来讲,权力则是陷阱,权力越大,个人陷得就越深,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因此,我们要牢记权为民赋,把权力当作责任和义务,弄清楚“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自觉把人民的利益作为自己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民谋利作为自己最高行为准则。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用手中的权力为民服务、为民谋利,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要深怀爱民之心、多办利民之事,心里始终想着群众,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群众的呼声、疾苦当作大事,经常到条件艰苦、矛盾集中、困难突出的地方去,察民情、访民意、知民需、解民忧,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充分发挥好人大的职能作用,在行使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的时候,更加注重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反映民声、代表民利,充分体现“权为民赋”、“权为民用”这一人大工作的本质所在,不断推进文山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进步。
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决反对特权思想
权力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直接影响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具体行为。严以用权,就是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懂得权为民赋、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的道理,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要牢记权力是把双刃剑,既可以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也可能被少数人用于行使特权甚至牟取非法利益。习近平同志反复告诫,要严以用权,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涉及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活力的大问题。但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仍然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有的把权位作为享受的阶梯,讲求排场,挥霍浪费,贪图奢靡;有的把权力作为资本,搞权力寻租,权力待价而沽,以权谋私;有的为个人仕途,拉帮结派,任人唯亲,排斥异己,自行其是;有的只看局部,不谋大局,只要个人权威,不讲中央权威等等。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出现,带来滋生消极腐败、亵渎法律制度、败坏社会风气、严重脱离群众、动摇执政根基等严重后果。这就要求我们要严格锤炼党性修养,始终保持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警觉性,正确看待权力和行使权力,守好公与私的边界,做到说话办事与人交往要合乎法纪、规矩、身份,不因私利而弃公义,不因私谊而废公事,坚决反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力寻租、权钱交易,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
三、始终敬畏权力,坚持做到依法用权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以用权,就是要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姓“公”不姓“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使权力在法律范围内活动,让权力在安全线内运行。一要对手中的权力怀有敬畏之心。保持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时刻警惕,切实防止权力滥用。要做到心中有戒,把住权力界线,坚守为官底线,自觉做到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权力,恪尽职守,做宪法和法律的忠实执行者。二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恪守权力的界限,做到心中有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自觉养成按法律与规章说话办事的习惯。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定办事,坚决反对只讲面子、不讲真理,只讲感情、不讲原则,只讲关系、不讲党性;要坚持依法办事,反对特权,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深刻认识自身在厉行法治中的关键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权力。
四、严守党的规矩,坚持做到廉洁用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去做官”。严以用权,就是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经得起考验,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把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始终做到廉洁自律、廉洁从政。要把纪律和规矩放在心中、挺在前沿,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规矩,经常对照检视自己的言行,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坚持做到守纪律讲规矩。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自觉按照规则和制度处理事务、行使职权,坚持靠制度管权、管钱、管人,防范权力滥用。要守住廉洁自律这条底线,坚决反对“四风”,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歪风邪气的侵蚀,主动接受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主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以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反面典型为鉴,自觉净化朋友圈、交际圈,严格教育管理家属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洁身自好、严守操行,清正廉洁,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五、敢于担当,坚持依法履职尽责
“权即是责”,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严以用权,就是要把心思精力全部用在干事创业上,围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围绕省委、州委的中心工作,服务服从大局,牢记责任,恪尽职守,敢担当、善担当,切实把握好人大工作在全州工作中的定位,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机制制度,依法履职行权,把权力用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深入实施、推动文山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上来。要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自觉地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机统一起来,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要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州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人大工作融入全州改革发展大局、服务于全州改革发展大局。要围绕州委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依法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全力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坚持依法履行职责,把“有位、有度、有效”作为履职的基本原则,围绕全面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发展方针,通过深入调研、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项视察、专题询问、督办评议、督促审议意见落实等多种形式,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要健全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抓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财政资金安排、“三个三十”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公共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实施、精准扶贫等重大事项审议决定工作,促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坚持人大常委会集中学习制度,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集中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更加自觉地履行法定职责。要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机关管理,增强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各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优质服务。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和法制委员会、代表联络、预算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机构,加强干部培养、使用和交流,增强机关的生机与活力。重视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落实常委会领导指导基层人大工作制度,密切工作协同,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工作交流,促进全州人大工作整体效率的提升,确保取得新实效。
总之,要做到严以用权,就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把权力当作责任与义务,以严的精神改进作风,以实的干劲落实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真正把权力用在为文山发展服务、为广大群众服务上来,使行使权力的过程变为推动文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