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发言材料
习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表明了中央将权力运行制度化的坚定决心,意味着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和制约,任何人都不能有制度“笼子”以外的权力,在“三严”中,最根本的是“严以修身”,最重要的是“严以律己”,最核心的是“严以用权”,严以用权既是严以修身、严以律己的目标方向,又是严以修身、严于律己的内在要求和根本落脚点,所以,领导干部只有严以用权,谨慎用权,才能担当改革发展重任,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一、深刻认识“严以用权”的丰富内涵
对“严以用权”的内涵,习总书记深刻阐述:“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这就要求我们:一是坚持用权为民,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来自人民,只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才能使权力造福于人民,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二是按规定、按制度行使权力,用权必须依规守法,严格遵守规范和制约权力的各项规章制度,公正无私地行使权力,三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权必须接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关下运行,时时刻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力只有在阳关下运行,才不会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才能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四是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只有始终保持自觉抵制特权思想的定力,始终保持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警觉性,始终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才能做到廉洁从政、廉洁奉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二、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权力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直接影响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具体行为,习总书记强调,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就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赋,解决了权力的来源问题,权为民所用,解决了权力的功能、权力的目的、权力的方向问题,所以,作为领导干部,一要明白权力来源于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二是要明白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党和人民做事,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决不是自己可以任性使用的“私器”,只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才能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自觉践行“严以用权”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善用则造福于人民,滥用则害人害己,领导干部要始终对手中的权力心存敬畏,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严守党纪国法,才能真正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一是要树牢宗旨意识。始终坚持为民用权,习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和人民办事。作为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心中有民,树牢宗旨意识,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坚持执政为民,以人民群众的期盼、期待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为民用权。
二是要树牢规矩意识。始终坚持规范用权,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树立规矩意识,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自觉把手中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带头依法用权、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坚持按规则、按制度、按法律行使权力,坚决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使权力在安全区内运行,保证权力规范、公正、公平运行和正确行使。
三是要树牢担当意识。始终坚持秉公用权,严以用权,最要紧的严防公权私用,要始终把“公”字摆在首位,挺在前面,坚决守住公与私的分界线,克己奉公,为民用权,坚决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权、不滥用职权,把公开、公平、公正贯穿于履职用权的全过程,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同时,作为领导干部,要坚决克服“为官不易”、“为官不为”的错误思想,始终绷紧“履职必尽责”这根弦,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做到在其位,某其政,行其权,尽其责,敢想敢做敢当,实实在在地帮助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四是要牢固树立自律意识。始终坚持廉洁用权,廉洁用权是对领导干部的刚性要求,是为官从政不可逾越的红线,作为领导干部,要在慎独慎微上下功夫,始终做到慎独慎行,要守住道德防线,守住职业操守,守住法纪底线,守住做人、做事,用权、交友底线,干干净净履职用权,清清白白做人为官,绝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要在严于律己上更加严格,在思想上高度警惕,防微杜渐,自警自律;在纪律上,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时刻自重、警醒;在生活上要时刻检点自己,克己慎行。要在接受监督上更加自觉,时时刻刻从严约束自己,把自己置于组织的管理和人民的监督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