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干部大会讲话
**年下半年,区委开始研究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课题。通过广泛的农村基层调研工作,逐步形成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思路。整项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即2015年着重经营活动监管,2016年着重经营活动托管。为此,区委、区府分别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镇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闵委办发〔2015〕10号)和《关于加强和规范村(组)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闵委办发〔2015〕29号)两个文件。为落实好区委决策,向全区三级干部谈三点看法。
一、思想认识要从“要我推”转为“我要推”
(一)势在必行,这是形势发展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迅猛,积累了大量的集体资产,资产规模在全市各郊区(县)中排名前列。但是由于前期发展理念的时代局限性,部分村级经济的发展依赖于违法建筑所产生的收入。村组集体在获得大量经济利益的同时,社会承担了更大量的环境负担,制约社会建设发展,危害社会公平正义,扰乱正常经济次序,破坏社会风气,造成公共安全隐患,损害国家法制权威,严重威胁区域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到去年为止,全区17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近80%已完成各种形式的改制改革,农民变股民后,对增加收入的期望更加迫切。但是,增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收入,必须在合法、规范的框架内,通过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机制有序开展,这是中央“依法治国”、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加强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促进农民长效增收和社会治理、反腐倡廉有机结合,缺一不可。为此,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模式有必要适时作出调整,走出原来低层次的发展方式,避免前治后乱、“五违”反复,走上新的符合法制规范要求、生态环境友好的经济发展道路。
(二)教训倒逼,历史教训不容重蹈覆辙。
守好、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关系农村社会稳定发展,关系农村社会长治久安。我区农村集体资产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连,也是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易发领域。
农村集体“三资”经营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些集体经济组织重大经营活动未遵循民主决策程序,资产公开经营程度不太高。又比如,有些村曾经拥有令人羡慕的机遇,现在日子却过得非常艰难。一些村,历史上坐拥天时、地利优势,由于村一把手大权独揽,经营又不善,上级和村民的监管机制不到位,造成了巨额集体资产损失。
所以我们必须正确对待当前农村集体经济面临的发展现状、潜在风险和股民期望。现在,基层群众对农村“三资”监管是普遍拥护、赞成的,但是少数基层干部对“村财镇管”工作还存在这样那样的想法,有些村干部可能心里还有一些抵触情绪,认为“收你们的权”。希望大家要有个正确的认识,区、镇两级转变村组经济管理体制机制,最终目的是帮助村一级把好经济管理关,为村干部抓好社会治理腾出精力,卸下责任包袱,街镇承担了相当大的人力物力成本,也是希望村级经济转型发展、产业升级,村级经济走得稳健、走得健康,对得起老百姓。
区、镇、村三级干部要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并把工作要求转化为内生需要,主动作为。按照“村财镇管”工作分步推进规划,在加强会计委派、村账在一个平台上集中监管等七项制度的基础上,今年要在把握资产所有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下,全面推进村(组)集体资产由街镇托管工作,努力补上农村经济发展遇到的短板,为**区建成“环境优美、城乡一体、社会和谐的现代化主城区”作出应有贡献。
二、机制实施要从“试点推”转为“齐步走”
加强和规范村(组)集体资产管理,实施村(组)集体资产由街镇托管的“村财镇管”新机制,去年已在浦江、吴泾、颛桥、莘庄、虹桥镇和新虹街道试点,先行启动,摸索经验。从今年起,其余街镇要齐步走,根据《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先行街镇做法和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梳理前期工作思路,形成本地区工作方案,与先行试点街镇一起齐头并进。当前,需要把握四个核心环节。
(一)规范委托程序
1、统一托管协议。各街镇要拟定统一格式的村集体资产集中托管协议书,明确招商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维修等方面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相应的保障机制和违约责任。
2、履行相关程序。各村组织要召开村民(股东、社员)会议或村民(股东、社员)会议授权的村民(股东、社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托管事项(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等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3、签订托管协议。各村与镇级托管机构签订资产、资源(土地)委托管理协议,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统一招商招租。镇级托管机构按照供给侧改革思路,根据产业发展要求和结构调整需求,实行统一布局,统一招商,统一准入,不断加大招商选商力度,逐步引进优质产业项目,淘汰落后企业和产能。
(二)加强合同管理
1、规范招商招租行为。所有集体资产的出租、出借统一进镇级以上招租平台,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对新引进项目按街镇租赁指导底价实行公开招租;对老项目逐步规范、清理、整顿。
2、强化租赁管理。新招商项目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镇级托管机构定期开展村集体资产租赁合同的履约检查,防止承租企业拖欠租金和二次转租、乱搭乱建、改变房屋结构用途等行为发生,确保正常履行合同。
(三)严格业态控制
1、开展专项清理核查。各街镇要集中组织一次村集体资产和租赁合同专项清理核查工作,摸清村集体资产家底,全面掌握使用集体资产的企业经营情况。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厂房、楼宇和集体建设用地等资产以及租赁合同逐一检查、核对、登记造册,建立相关台账。
2、建立项目准入机制。各街镇根据各自发展基础,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按照集体建设用地、工业厂房和商务楼宇分别制定项目准入目录和资产租赁指导价格,不符合准入目录的项目和业态一律不得落地。已经落地的属于负面清单的项目和行业,要加快清理、清退。
(四)重视社会治理
镇级管理部门托管村集体资产后,对无证资产进行清理,可以办证的及时补办相关手续;不能办证的,根据资产实际情况,开展拆违和业态整治工作。确需保留的无证资产必须满足3个条件:符合规划要求;产权为村集体所有;建筑物没有安全隐患。对已出租、出借村集体资产中的非法转租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对集体建设用地上非集体厂房、楼宇等建筑物,符合业态要求的自用厂房,加强土地合同管理;用于出租、出借的,及时与地上建筑物权利人进行协商,通过拆违、整体包租、物业回购、动迁等方法,控制好业态。
村一级在参与资产资源管理过程中,重点是加强安全、环保、地区环境等前端治理和信息报送,在“大联动”机制下,形成村级资产资源的有效管理新格局。
下一步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齐步走”的工作要求,从2016年第一季度开始,各街镇全面推行村(组)集体资产托管工作。
一季度内,各街镇根据区指导意见,结合自身特点,完成工作方案、配套制度等顶层设计工作,形成文件下发,并报区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区农委)备案,同时尽早开展资产专项清理核查工作。
二季度内,符合托管条件的村(组)集体资产全部完成托管工作,新机制全面到位,并将签约的托管协议报区集资委备案。
托管协议签约后,正式进入村组资产委托街镇集中统一经营管理阶段,落实好各项招商选商、业态控制、社会治理、利益保障等机制。
7-8月,区级部门对街镇工作进行检查指导。9-12月,评估验收。
三、配套保障要从“碎片化”转为“组团式”
(一)组织架构要到位
对区级部门来说。加强和规范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由区农委总牵头,区经委、规土、安监、环保、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深入街镇了解工作进展,加强业务督导,帮助街镇完善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问题。
对街镇责任来说。街镇是加强和规范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责任主体,要建好机制,提高统筹协调的能力和水平,必须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镇集资委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裁判员作用;经济、招商、规划、司法、招标、安监、农业等部门要协同配合;纪检负责过程监控,形成聚焦重大任务、重点工作的组织保障。
各街镇要选好托管和招商管理机构。托管机构要配强配齐人员,处理好与村之间的关系;负责好村级集体资产招商招租、企业服务、租费收缴、合同及招租管理,并按照区、镇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及项目准入标准,做好落后产能企业淘汰及土地减量化工作。
同时加强和规范村集体资产管理是村级经济发展方式和农村基层治理结构的又一次变革,涉及村组干部群众利益,必须结合“班长工程”、“大联动”工作,加强宣传动员和解释沟通,解决干部群众的疑虑,形成上下合力。
对村组职责来说。村将集体资产托管后,剥离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招商和经营职能,但村集体建设用地、厂房、楼宇内的社会治理工作,按照“大联动”体制机制实行属地管理。借助“大联动”平台,做实楼宇管理员队伍,赋予其党建联络、企业联系、网格管理等工作职责。加强楼宇管理台账信息化建设,通过党建引领,确保村级楼宇内社会治理处于可控状态。
(二)保障机制要到位
各街镇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建立相对统一的集体收益保障机制。村集体资产托管后,合法用地及其地上建筑(村集体所有)的实际收益低于托管前的部分,由街镇进行适当弥补。实施建设用地减量化项目的,由街镇统筹,探索建立农民长效增收机制,鼓励项目所在村参与投资平台,在增收平台获得实际收益前,实施减量化项目的资产原实际收益由街镇视情况适当弥补。
(三)转型发展要到位
村组集体资产委托街镇管理的目的是要保持集体经济依法持续发展。托管工作必须与同步进行的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起来,抓住机遇,利用好配套政策,借势实现农村经济转型突破,在提升产业档次、环境档次的同时实现经济利益的同步增长。工作程序上,托管工作完成后,建议先拆违和建设用地减量,后综合整治和规范经营,有条件的街镇,特别是集体资产大部分是违法建筑,需要拆除的,可以尝试村级经济在规划地块内选择“集中地块”,进行园区式、股份化的发展模式。
同志们,推进和完善“村财镇管”工作机制,是今年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已纳入对街镇的考核内容。希望各级干部要提高认识、落实方案、推进机制、配套保障,积极主动地抓好各项工作,为镇村经济和环境的统筹、同步发展,集体和农民受益的同步增长,为实现全区城乡一体化发展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