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工作会议讲话
一、扎实做好**年卫生计生工作
(一)着力打造区域性医疗服务中心。第一,以等级医院为龙头,筑牢**区医疗卫生服务高地基础。加快中心医院正阳院区建设进度,早日建成体现民族地区特色的大型综合性医院;加快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建设进度;启动民族医院康复疗养大楼建设和中医院正阳院区建设前期工作。持续巩固中心医院“三甲”创建成果,大力加强服务质量建设;提档升级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级,力争通过2-3年的创建,达到三级医院标准;加强民族医院等级医院建设,力争2-3年达到三级医院标准;大力加强专科医院建设,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骨干专科品牌医院,让专科医院形成品牌和龙头。着力加强中高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院科研能力和医疗服务能力,力争每年建成国市级特色、重点专科5个以上,每年新增正高、副高级人才25人以上,积极打造“特色鲜明、优势互补、技术一流”的专科群体和专家团队。开展好与**市儿童医院、**大学等合作医院、高校的深度合作,真正把**打造成渝东南、**区疑难重症治疗中心和科研基地,使区外就医病人占比提高到30%以上,医疗机构总收入达9亿元,医疗收入达5.3亿元。第二,以乡镇卫生院为中坚,补齐医疗卫生服务短板。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基本装备、技术能力建设,开齐开全主要的诊疗科目,强化X光、B超、心电、生化等辅助检查服务,拓展接生、下腹部手术等基本医疗服务。大力实施分级诊疗,抓紧制定出台分级诊疗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病人转诊流程,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体系,落实“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强力整治违规转诊病人和无故推诿病人行为,严厉打击买卖病人等损害群众、国家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绩效管理考核,突出多劳多酬。第三,以村卫生室为基础,强化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的保障。提高医疗服务覆盖率,加强医疗服务一体化建设,加快“撤并村”卫生室建设进度,聘齐聘强村级卫生员,配齐基本药物。加强村医能力建设,开展好培训,让村医看得来病、抓得来药,一般的伤风感冒、小伤小病在家门口得到医治和及时处理。大力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力争城镇签约服务率达80%以上,农村签约服务率达70%以上,3-5年内城乡签约服务率达98%以上;定期入户服务、开展回访,公开24小时病情咨询电话,让人民群众有病能咨询,从而实现家家有保健医生。加强对村医的督导考核,提高村医待遇,充分发挥村医作用。第四,以民营医院为推手,提升高端服务的品质。按照“公立保障基本、民营服务高端”的思路,规范社会办医行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高水平、规模化、有特色的医疗机构;大力支持“医养一体化”发展,采取PPP模式,加强集医疗、养生、养老为一体的机构建设,盘活资源推进社会办医,统筹做好康复、老年健康护理、养老工程及妇女儿童专科医院等建设项目储备和建设。同时,大力支持中医事业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乡村中医事业发展速度。
(二)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一是继续实施好单独二孩政策。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开设政策解读专题栏目,提高“单独二孩”政策知晓率,引导符合条件的人群享受政策,解决未来人口出生瓶颈。严格遵照政策范围,既要防止出生堆积、生育水平出现大的反弹,更要防止读错、变味政策和趁机违法生育。二是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加强宣传工作。引导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孩也是传家人”的生育观念。健全和落实好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办负责人、村(居)综合服务专干三级监管机制,特别是妊娠终止监管机制的落实。加大“两非”专项整治力度,公安、卫生计生、食药监部门协作加强B超、流产药具管理,堵住一切漏洞。力争3年将出生人口性别比降到正常范围。三是创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执行好相关计生民生政策,由区卫计委牵头,国土房管、扶贫、民政、农业、教育、财政等部门配合,落实好国、市、区各项计生惠民政策,尤其是在落实以人头为政策标底的政策时,优先优待计生家庭,防止出现因人头多寡的政策“倒挂”,让独生子女家庭更多享有优惠政策。抓好计生民生服务,坚持服务管理均等化,依法落实流动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兑现好手术并发症补贴等计生民生资金。狠抓优生优育,有机整合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与医疗保健机构资源,开展好婚前检查、孕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产后访视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康复等工作,实现一级干预覆盖面100%,积极拓展二、三级干预面,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实现优生优育。
(三)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实效。一是启动国家级卫生区创建工作。围绕“今年启动、明年建成”这一目标,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市政、建设、公安、环保等部门打主力具体负责,迅速拟定创建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早谋划,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形成深厚的创建氛围。同时,全面启动小南海镇国家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年内再新创建2个以上市级卫生乡镇。二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实施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重点抓好传染病防治,确保“四苗”接种率95%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93%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92%以上,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6%以上,住院分娩率98%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2%以上。三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做好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部门联动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全力打造渝东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渝东南医疗急救中心、渝东南救灾防病和应急中心、渝东南血液采供制储中心。
(四)深入推进卫生计生改革。一是加快卫生计生机构融合。在进一步巩固前阶段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妇幼保健、生殖健康机构和职能的整合。充分发挥机构改革后的优势,有效整合现有资源,打造好卫生院、生殖健康服务站这一业务服务系统和卫计办这一行政监管系统,促进卫生计生融合,避免出现工作重复和资源浪费,真正实现强强联合。二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落实单病种付费,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快推进医疗卫生综合配套改革,实施双向转诊制度和区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服务工作。三是深入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改革。围绕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整体部署和区委“40+15”项重点改革目标任务,健全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和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意见》,建立卫生人才补充机制和合理流动机制,提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积极性和医疗水平。
(五)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一是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抓好院长队伍建设,选拔任用一批业务强、能带队、能攻坚的院长,完善院长聘任制,逐步提高院长待遇,将院长待遇与单位业绩挂钩。抓好医生队伍建设,大力培育全科医生,多渠道引进基层医疗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加强对现有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施行区级医疗人才到乡镇卫生院援医、乡镇医卫人员到等级医院挂职学习的制度。二是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整合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面完成区域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建设任务。卫生计生、公安、教委、民政等部门要共同参与,提高人口信息质量,加快建设涵盖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信息三大内容的数据库,实现数据及时更新、随时可查、共建共享。三是推进远程诊疗等业务系统的应用。充分利用区级医疗机构的人力、物力及技术优势,依托中心医院等龙头等级医院,建立覆盖全区乡村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远程诊疗心电系统、远程检验和远程病理系统,使群众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就医,就可以享受到三甲医院的医疗服务。
(六)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一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提升卫生计生从业人员依法执业和廉洁从业理念,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面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二是规范医疗行业秩序。加大“以医养医”取代“以药养医”的防控力度,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卫生行业“九不准”,坚决杜绝重复检查、开大处方、滥用药品、乱收费等行为;严格规范转诊转院程序,研究制定处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真正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质,民营医院回归服务高端,医生回归看病角色,药品回归治病功能。三是加大卫生计生执法力度。充分利用机构改革后整合的执法力量,组建一支敢打硬仗、能打硬仗、善打硬仗的卫生计生行政执法队伍。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坐堂行医、违规执业等行为,严格执行准入和监管制度,坚决打击“医闹”和伤医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深入开展违法生育积案清理专项活动,集中力量查处“躲生”、“抢生”和多孩违法生育等行为,持续加大对公职人员等特殊人群违法生育的调查处理工作力度,查办一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
二、切实提供卫生计生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卫生计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要靠前抓、抓具体;整合好基层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和职能职责;统筹抓好卫生计生干部、村(居)综合专干教育培训,提高素质能力。
(二)加强协调配合。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敢抓敢管,发挥好参谋协调作用。公安、司法、人力社保、民政、教育、食药监等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卫生计生工作,保障卫生计生工作有序开展。法院要加大卫生计生案件执行力度。工会、团委、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充分发挥优势,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觉参与到卫生计生工作中来。
(三)加强资金保障。区财政要及时细化**年的卫生计生投入计划,确保落实到位;发改、财政、人力社保、卫生计生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向上争资力度,抓紧对口联系汇报,力争更多的国市资金和项目落户**;要大力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大力发展,增加医疗卫生资源供给。
(四)加强督促检查。坚持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不变,国、市级卫生乡镇创建一并纳入考核内容,严格目标管理,严格执行“诫勉谈话”、“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制度。把卫生计生重点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区委督导巡查办、区政府督查室、区卫生计生委要定期开展督查,通报进展情况,对因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区委、区政府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直至各项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