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民政暨残疾人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关于**年民政和残疾人工作
(一)民生基本保障富有成效。一是民政和残疾人工作发挥了解决民生问题主力军作用。坚持把民政和残疾人工作作为全区重点办好的22件民生实事之一,全年共筹集各类民生保障资金8000余万元,全区困难群众的吃、穿、住、医得到较好解决。二是社会救助各项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提标工作圆满完成,新增近4000名贫困残疾人纳入了社会保障范围。在全市率先开展低保对象、政策公示“两到户”等民政为民服务工作,实现了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医疗救助次均额度已占自付费用的67.6%,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明显缓解。三是自然灾害救助及时有效,及时发放救灾资金920余万元,倒房重建188户541间。
(二)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中心敬老院、片区福利院建设全面展开,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殡仪馆迁建工程前期工作全面完成。二是敬老助残工作有新进展。全面落实了老年人优待政策,五保、孤儿等人群实现全面供养。大力实施残疾人康复、就业、扶贫项目,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白内障免费复明等工作推进有力,在渝东南地区率先开展了出生缺陷三级干预试点工作。三是慈善事业持续发展。社会慈善捐赠进一步增多,残保金征收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普遍推行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特殊教育普及率达96.8%。
(三)基层组织建设和专项服务工作稳步推进。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顺利完成,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进,被授予全市、全国社会组织创新示范区。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明显增强,被评为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构。救助管理站被评为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推进有序,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
二、关于**年民政和残疾人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民政和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一是党委和政府更加关注民政和残疾人工作。二是困难群众更加关注民政和残疾人工作。三是社会公众更加关注民政和残疾人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民政和残疾人工作。
今年民政和残疾人工作总体要求是: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优先安排、重点解决好困难群众和残疾人群体基本保障问题,真正实现“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的目标。突出抓好六大重点工作。
第一,切实加强基本民生保障问题,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城乡低保方面,要全力打造“阳光低保”。一要完善三级报审机制。低保对象必须由村组级起报、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低保对象受理责任和审核主体责任,加大入户调查核实和动态管理工作力度,提高精准度。区民政局要严格按程序审批,落实审批主体责任。二要加大公示公开力度。各乡镇街道要将现行城乡低保政策、低保家庭认定办法、申请审批流程等印制成宣传资料张贴到户;将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保障类别等信息张贴公示到户。并每月一次到户复核,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三要深化中介评估认定。由区民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深化“第三方力量促公平”模式,通过购买中介机构服务,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机制,提高社会公信力。医疗救助方面,要完善救助政策,着力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负担。在救灾救济方面,一要全面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试点,把此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二要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三要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灾害发生第一时间能处置,灾后能及时重建、迅速恢复生产。临时救助方面,要探索构建临时救助与相关专项救助、慈善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要及时开展救助,做到应救必救。
第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进一步加强老龄事业发展。一是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加大中心福利院、片区福利院建设管理力度,统筹加强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等建设,加快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示范、民办养老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二是全面落实优惠政策。深入推进“敬老爱老助老工程”,全面落实老年人供养各项优待政策。积极落实规划、土地供应、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和投融资等优惠扶持政策,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服务项目。三是加强老年活动阵地建设。健全老年大学和老年体协组织网络,加大老干部活动中心、农家书屋等设施建设,大力开展老年文体活动,努力实现“老有所乐”。
第三,广泛深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健康发展。一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殡仪馆迁建工程,年底建成,明年六月投用。做好城市公益性公墓相关前期工作,着力建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二要切实推进惠民殡葬。对城市“三无”老人、城乡低保对象、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等人员适当减免殡葬服务费用,并逐步扩大免除受益范围。三要扎实开展好殡葬专项整治。区政府已把该项工作列入今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整治。一是健全机构。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民政、公安、国土、规划、林业等为牵头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村(居)全力参()与,以城东、城南、城西、正阳、舟白等5个办事处为整治重点区域,依法查处乱埋乱葬、违规建墓和非法墓碑加工等行为,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丧事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二是明确职责。民政部门要强化殡葬管理、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殡葬违法行为;发改部门要大力支持殡葬事业发展,强化殡葬服务价格管理,依法查处乱收费行为;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公益性殡葬事业投入,积极落实惠民殡葬资金;规划部门要将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国土部门要加强殡葬设施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占地,特别是占用耕地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殡葬经营行为监管,依法查处殡葬违法经营行为;林业部门要结合生态建设规定,严格查处违规使用林地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制止和查处丧事活动中的治安违法行为;市政部门要依法查处违规占道搭设灵棚等治丧行为;环保部门要依法查处噪声、烟尘污染等违规行为;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基层党组织、村(居)委要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三是制定工作方案。由区民族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制定出科学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方案,细化时限进度,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政策措施,确保今年9月底前见成效。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殡葬管理条例》、《殡葬事务管理办法》、《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大力推行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提倡骨灰撒散或深埋、不留坟头,促进殡葬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第四,加强残疾人保障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一要加强政策扶持。认真落实残疾人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财政补贴和康复贴息贷款政策,将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努力实现应保尽保。人力社保部门要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为残疾人劳动就业创造条件,免费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工商、税务部门对残疾人个体经营者要在税费政策上给予扶持;扶贫、农业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把残疾人作为兜底帮扶的主要对象,纳入总扶贫规划,予以重点扶持。二要抓好减残预防。卫生计生部门和残联一道,加强优生优育、预防出生缺陷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好出生缺陷三级干预,从源头减少残疾人发生。三要加大康复救助。大力实施肢体残疾矫治、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白内障复明、居家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危房改造等“五大”民生工程,将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残疾人急需的基本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四要加快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进度。确保年底主体完工,明年投入使用。同时,区财政、税务部门要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做到应收尽收、全额征缴。
第五,统筹抓实日常工作,加快构建区域性公共服务中心。一要不断强化双拥共建工作。抓好双拥模范城创建,确保年底前通过市级复查验收,为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奠定坚实基础。落实好优抚政策,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在生活、医疗、住房等保障方面的实际困难;全面完成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并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培训率和就业率达100%。二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基层自治组织建设,认真开展村(居)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加强村(居)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和素质,打造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居)干部队伍。三要统筹抓好其他公共服务工作。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加大社会组织管理力度,强化流浪人员救助,规范婚姻登记服务,稳步推进慈善事业。
第六,切实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发挥基本保障作用。一要专款专用,民政和残疾人保障资金是群众的“救命钱、应急钱”,这些钱都具有政策性强、专用性强的特点,能否管好用好这些资金,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和生活冷暖,事关政府的形象和信誉。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及时拨付各项救助资金并确保用于扶助救济对象。二要严肃纪律。财政、审计部门对各项民政和残疾人保障资金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收支审计,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救助的人身上。三要健全机制。落实民生专项资金定期核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财政审核、政府审批,合法使用。
三、强化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把民政和残疾人工作列入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狠抓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各村(居)综合服务专干(社会保障专干)要切实履职尽责。
(二)加强协调配合。全区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主动了解基层民政和残疾人工作情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在项目建设、资源共享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和倾斜。区民政、残联要切实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做到协调有方、督办有力、监督有效。
(三)加强队伍建设。民政、残联部门要针对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变动较频繁的情况,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乡镇街道要注重对基层民政和残疾人工作人员的关心和培养。民政和残疾人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经费保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足额、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尤其要保障好灾害救助、城乡低保、社会福利、抚恤优待、残保金等“保基本、兜底线”的资金需求。民政、残联部门要积极拓展筹资渠道,继续做好向上争资工作,以项目带资金,同时,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和残疾人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