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会议讲话
(一)做好征兵工作是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战略需要。当前,我国面临的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周边热点敏感问题和矛盾冲突增多,国家领土特别是海洋权益争端凸显;国内外敌对势力勾连聚合,分裂活动和暴恐事件呈上升趋势;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和群体性事件频发,抢险救灾、应急维稳任务繁重。无论是拓展和深化军事斗争准备,还是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都需要高素质的士兵作支撑。因此,要保证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就必须挑选思想好、身体好、政治好、业务好、作风好的优秀青年到部队去,为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做好征兵工作是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客观需要。一方面,我们正加快实现“构建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和率先在渝东南实现全面小康”两个核心目标,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保障。广大驻黔官兵是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在应急救援、事故处置和维稳处突中总是冲在第一线,不怕牺牲、顽强战斗,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另一方面,我区是一个有着参战支前、拥军优属光荣传统的革命老区,多年来,向部队输送了一批又一批优秀青年,连续四届荣获“**市双拥模范城”称号,有力促进了中心城市建设。目前我们正在努力创建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做好征兵工作是对创建工作的最好检验。
(三)做好征兵工作是储备和培养人才的现实需要。把地方优秀青年选送到部队,经过部队大学校的培养和锻炼,绝大部分人锤炼了革命意志,提高了思想觉悟,培养了吃苦精神,丰富了文化知识,增强了组织观念,有的还具备了一定的专业技术。他们复员转业后能够发挥优势,带领和影响周围群众创业发展,成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座的各乡镇街道的专武部长,全部都有部队工作经历,83%是义务兵复员回来后一步步干到今天这个位置的。特别是加强对高学历、高素质兵员的征集,不仅能推动军队人才队伍建设,也能有效缓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把准关键环节,完成工作任务,力促征兵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征好兵。一是严把“文化关”。今年各级明确了大学生征集数量达到征兵总量三分之一这一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特别是今年教育部增加的一些新的优惠政策,如直接在高中生中招士官,把这些政策向大学生、高中生本人及其家庭讲清楚,把政策规定和大学生关心的实际问题讲明白,激发大学生参军入伍的热情。要坚持优先原则,无论是毕业生、在校生还是大学新生,符合条件的都要批准入伍,确保每一名合格的大学生都能入伍,力争我区今年应征入伍的大学生数量有明显增长。区征兵办要将征集大学生兵员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旅游职业学院和经贸职业学院,特别是区内两所院校要组建专班人员,全面宣传发动,把想当兵、愿当兵的大学生都组织应征。旅游职业学院和经贸职业学院要主动抓好任务的落实,力争实现全区征集的大学生不少于总征集任务的1/3、高中毕业生在60%以上、原则不征集初中毕业生的目标任务。二是要严把“体检关”。抓好体检工作,主要责任在区卫计委,具体责任在医院。相关单位要对体检站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培训,开展案例分析,提高体检工作人员理解条件标准和严格把关的能力外;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把好初检关口,对身体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准开“绿灯”,特别是要切实搞好走访中的病史调查;区卫计委和征兵办要切实履行职责,严防把身患疾病、身体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三是要严把“政审关”。各级要认真执行《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严格按照政审标准、条件和要求,规范征兵政审工作,坚持村、乡、区三级政审和区域联审制度,尤其是村、乡这两级一定要进行严格审查,绝不能粗心大意、草率应对。区公安局特别是基层派出所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责,保证应征人员政治合格。因此,武装部一定要会同当地派出所认真细致进行审查,绝不能发生将有犯罪前科的人员送到部队这类政治问题。四是要严把“思想关”。要严格落实国防部征办《关于做好征兵走访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走访调查,切实掌握应征青年的现实表现和思想情况,对参军入伍思想不坚定、有私心杂念的人员坚决不予应征。要同新兵家庭一道加强与新兵沟通联系,在思想波动大的时候给予热情鼓励和支持,防止打“退堂鼓”。
(二)征足兵。保障数量是征兵工作的首要任务,学历、结构要求、兵员总量必须完成。今年征兵任务与去年基本持平,但要从优中选优,目前只有500余人报名,离预期还有差距。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承担责任,应征青年分布散、广,需要大家多组织,特别是教委要直接抓好三所高完中和职教中心的应征工作,统筹开展好两所大学的应征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分头负责,组织好辖区内的应征工作,特别是各乡镇街道必须杜绝“零兵员”,大家要积极努力、高度负责、头脑清醒,完成好这一政治任务和神圣责任。区征兵办已将任务初步分解,大家要加强协作配合、抓好落实,确保**这一主要兵源区征兵工作顺利完成。
(三)依法规范廉洁征兵。一是坚持依法规范征兵。征兵工作是法律赋予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要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适龄青年的兵役法规意识,努力形成政府依法开展征兵工作、单位依法完成征兵任务、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良好局面。对违反兵役法规、拒绝或逃避服兵役的公民要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兵役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坚持廉洁征兵。纪检、监察部门包括乡镇街道的纪检人员,要参加征兵办公室的工作,督查组要协助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检查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实行征兵工作政务公开,公开征集条件、征集指标、征集政策和征集办法,公布预征对象、体检结果、政审结果和定兵结果;要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要建立健全退兵责任追溯机制,倒查问题根源,杜绝身体不合格、政治不合格、思想不合格的兵员。同时,各级领导和征兵工作人员要带头抵制征兵中的不正之风,不插手干扰基层征兵工作,自觉过好“人情关”,堵住“后门兵”。三是坚持落实政策。要结合发展实际,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建立义务兵优待金增长机制、退役大学生士兵优惠优待、提高军人军属政治待遇、退役士兵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军人职业的尊崇度,让军属真正感受到“一人当兵、全家光荣”,使军属心安、国防更加巩固。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提供征兵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征兵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力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征兵工作列入季度工作重点统筹谋划,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管,主动听取人武部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征兵工作的调度和指导,支持他们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并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有力保障。办公室的同志要多去以前征兵工作任务完成较差的乡镇、街道指导督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征兵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协调,在办公经费上予以有力保障,并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征兵办公室,安排相对固定的人员参加征兵工作,为本单位征兵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加强协调联动。区人武部作为征兵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区委、区政府当好参谋,科学筹划本区征兵工作,严密组织各阶段工作实施,落实好征兵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强力推动征兵工作开展;公安、卫生部门要按照新的政审规定和体检标准,严把政审、体检关,坚决防止把不合格青年送入部队;教育部门要严把文化关,特别要抓好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的征集工作,鼓励和引导高学历、高素质青年应征入伍;财政部门要抓好征兵工作经费保障,按照要求落实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大学生学费补偿和复学后学费资助等费用;民政、人力社保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安置政策,调动社会等各方面力量,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群团作用,做好适龄青年及其家长思想工作,配合搞好应征青年的初审初查;宣传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和公共场所的大屏幕等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征兵工作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要深入学校、企业,走村串社、进门入户,做到不落一村、不丢一户、不漏一人,使征兵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号召适龄青年积极踊跃报名应征。
(三)加强责任落实。征兵工作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围绕“任务要完成、质量要达标、无退兵情况”这一目标,抓好三大问责,确保征兵各项工作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间节点有序完成。一是要落实领导问责。今年将征兵数量和质量一并纳入对乡镇街道的考核内容,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将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问责处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连续两年不能完成征兵任务的武装部长,将视情况作调整处理。二是要落实退兵问责。如果是因身体和政审问题退兵的,要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果是因思想问题退兵的,将追究走访调查人员和所在单位武装部部长的责任。同时,退兵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要自行承担换兵的全部费用。三是要落实廉政问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贯穿到征兵工作全过程,公开征兵程序和工作人员,公示体检政审和定兵名单,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实行廉洁征兵责任倒查,及时查处违规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