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经验交流发言稿
下面是我们网站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依法行政经验交流发言稿供大家参阅!
同志们:
自xxxx年全区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以来,这是我们首次召开自治区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和交流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做法,研究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不断推动我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刚才南宁市、玉林市、贵港市港南区、百色市田阳县、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工商局等依法行政示范点单位代表分别介绍了各自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体会,会议还印发了自治区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的交流材料,希望大家能互相学习借鉴,总结提高。借此机会,我想讲三点意见:
一、全区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xxxx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进一步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机制,加快我区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步伐。经过三年的努力,全区各地各部门以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为抓手,围绕国务院《纲要》、《决定》和《意见》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大胆创新,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推动落实,着力培育树立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示范典型。三年来,全区先后完成了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自治区共命名自治区级依法行政示范点165个,各市、县(市、区)也确认了本级的依法行政示范点,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示范点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作用,有力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可供借鉴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一批具有自身特色的依法行政工作品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创建活动。全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得到全区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的统一部署和《自治区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创建活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相继组织开展了本级示范点创建活动,建立了创建活动组织机构,精心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细化创建措施,为创建活动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组织基础,推动了活动的顺利有序开展。如南宁市制定了依法行政示范点包干指导制度,深入各申报单位进行调研,对各个依法行政示范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点创建包干指导。各地各部门在创建过程中,明确活动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制,严格创建标准,建立健全了创建工作台帐,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有资料支撑,保证了示范点质量。示范点创建范围纵向到底,覆盖到全区各市、县(市、区),横向到边,包括自治区直属部门、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均列入示范点创建活动范围,基本包括了所有政府部门,扩大了活动的影响力。同时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层级以及不同时期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不同要求,制定不同的创建内容和评定标准,做到有所侧重,增强创建活动的科学性。
二是完善创建机制,形成良好工作格局。创建活动始终坚持典型引路、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自上而下普遍建立健全了示范点项目培训、跟踪指导、分级命名、动态管理、信息直报等一系列的配套制度,加强对示范点的过程指导与日常监督管理,有力推动了创建活动,确保示范点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引导力。同时引入考核激励机制,确保示范点的先进性。将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与依法行政考核、依法行政先进评比挂钩,将示范点创建工作列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规定示范点必须在上两个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对被确认为自治区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在评选自治区依法行政先进市县和自治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时予以优先考虑,进一步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参与的积极性。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已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通过不断培育、总结和推广示范点的好经验、好做法,激发了各级政府和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了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
三是创新载体建设,示范项目亮点突出。为确保示范点在依法行政工作中走在前列,切实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在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中,各地各部门在注重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同时,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创新和丰富创建活动载体,明确创建活动重点,形成重点突出、亮点鲜明、各具特色的创建工作格局,着重培育比较成熟、具有推广价值的依法行政示范项目,坚持把基础好、特色新、成效显作为评选条件,真正评选出推进依法行政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提高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含金量”,树立了一批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带动和促进薄弱地区、部门和领域依法行政整体水平的提高。如:南宁市创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开展“法治南宁大讲堂”活动,建立了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对新提拔科级以上干部实行无纸化闭卷法律知识考试,有效地检验了领导干部学法的实际效果。桂林市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对全市有执法权的40个部门的3418项行政处罚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规范;梧州通过“创新重点项目法律保障机制”,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法治化;北海市创新政府法律顾问角色定位,构建多元统一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全市各县区政府和41个市直部门都聘请了专职法律助理或兼职法律顾问;南宁市兴宁区在全市推行依法行政考核末位约谈制度;富川县实行案卷评查回头看,重点跟踪评查结果纠错情况,巩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成果;柳州市城中区以“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常态化建设”为抓手,着重从“夯实基础、规范行为、提高水平、确保公平”入手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工作;自治区住建厅以创新全区查处违法建设机制为突破口,纠正执法不严和不作为等行为,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四是加强宣传推广,示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各地各部门在推进示范点建设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创新,摸索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实践经验和制度成果,并不同程度地在本地区、本系统进行了宣传推介,形成了一定的示范效应。全区大部分设区的市都召开了本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现场交流会或经验推广会,为各地各部门提供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来宾市以市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三分离制度”作为示范项目,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当中进行推广,促进全市依法行政整体水平的提高;自治区住建厅召开了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查处违法建设暨依法行政示范点现场交流会,总结分享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用具体案件查处促进体制完善。今年以来,自治区法制办先后在《广西日报》刊载了长篇报道“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广西政府法制工作xxxx3年综述”和“健步走向法治政府—广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10年综述”,深度宣传报道广西依法行政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主要做法和先进典型;以广西政府法制网站为平台发布依法行政动态信息1600多条,宣传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示范点动态和典型经验,全面展示法治政府建设成就;与广西电视台《法制最前线》栏目合作拍摄“法治政府”专栏节目,打造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南宁市法制办也通过广西日报发表《法治,成就首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专版宣传南宁法治政府建设十年成就,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总体来看,全区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成绩明显,较好地发挥了示范点的标杆和旗帜作用。但也要看到,当前示范点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创建工作进展不平衡,各地各部门之间差异较大,有些单位工作较主动扎实,有的重视程度和工作热情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工作创新意识不够强,不善于挖掘自身特色和亮点;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有待加强,尤其是在如何切实发挥好示范作用的问题上缺乏深入思考、研究和探索。
二、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示范点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推进示范点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需要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抓手来不断推动落实,保障其施行和实现。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个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坚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进一步强调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和重大举措,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持续推进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危朝安书记也在会上强调,要结合我区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经验,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因此,大家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四中全会《决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上来,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广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的高度,深刻认识在全区持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区依法行政整体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开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局面。
(二)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是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探索经验、奠定基础的关键工作。经过几年的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各地各部门根据各自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和亮点,选择确定示范项目,积极开展创建活动,遴选了一批依法行政工作有示范意义的地区和部门作为依法行政示范点,进一步创新了依法行政工作思路,完善了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全区上下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实践进一步创新,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积累了大量有益的经验。这次会议上各地各部门介绍的创建示范点的经验,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反映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进展,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值得大家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深入实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要深入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寻求探索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突破点。因此,必须通过继续全面深入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从政府职能转变、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监督等各个方面继续努力,继续创造新的地方经验和部门经验,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实践的不断探索,努力将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实现两个“建成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是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的有效途径。我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评比依法行政先进市县和先进单位、进行依法行政考核、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是我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三大抓手”,通过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能够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各地区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时发现依法行政工作做得好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同时也能及时发现制约和影响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问题、薄弱环节及其根源所在,研究解决对策。各地各部门要深刻理解四中全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进,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三、持续推进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示范点引领作用
这次依法行政示范点经验交流会既是对全区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检阅和总结,也是对今后工作的一次动员和部署。各地各部门要在既有成绩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进一步创新举措,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全面提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促进各地各部门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推动落实。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用全会精神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和示范点创建各项工作,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方面创建新的亮点、取得新的成效。自治区法制办正在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代拟稿)》,下午的座谈会上发给大家征求意见,尽快修改后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实施意见》是指导我区未来六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规划,下一步大家要把推进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和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与《实施意见》明确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和自身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科学谋划创建工作思路,将示范点作为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创新的试验田,不断丰富示范内容,巩固示范成果,努力把示范点打造成名副其实的精品工程,作为本地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优秀典型代表,成为对外展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窗口”,对内带动依法行政工作整体发展的“排头兵”,全力推动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水平再上新的台阶。已经取得示范点称号的要十分珍惜这个荣誉,在树立品牌以后更要注重擦亮奖牌,进一步增强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先行一步、当好表率的责任感和荣誉感,继续在依法行政工作探索突破、创新示范上下功夫,坚持边探索边总结,边实践边升华,真正起到标杆引领作用,做我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排头兵、领头雁。
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创新。创新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动力源泉,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是一项实践性、创新性很强的工作,重在实践,贵在创新。我们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已经三年多,但真正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让公众广泛知晓的突出成绩和可供普遍学习推广的工作亮点并不多,这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只管耕耘不问收获”,忽视了总结宣传,另一方面还是工作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创新,缺少打造精品的意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既要善于“均匀用力”、全面开花,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平衡发展,也要懂得重拳出击,树立精品意识,在重点工作上寻求突破,取得成效。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色和实际,研究和探索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自身的规律和特点,依据自身优势积极培育扶持具有自身特色的示范亮点,努力形成自身工作的特色,为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打造一批可供学习、效行、借鉴的样板工程。要把创新精神贯穿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始终,大胆实践,勇于探索,敢为人先,努力做到部署工作有新思路,开展活动有新载体,落实任务有新举措,推动工作有新成效,对创建工作不断地进行充实、完善和提高,体现示范典型的引领性、丰富性和创新性,真正发挥出示范点的示范、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在工作中要树立问题导向,从当前我们在推进依法行政中还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应该从哪些方面系统推进来研究创建工作的思路,例如,如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如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如何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如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如何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社会矛盾、化解行政争议,如何加强法制机构建设等,通过创建活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中重点问题的解决。
三是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要进一步完善示范点动态管理机制,坚持两年一复核,优进劣出。要积极探索完善示范点督查考评办法,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示范点的创建进行观摩和评议,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卷宗和台账、查看执法现场、发放问卷调查表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对示范点的监督,提高创建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和支持度。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对依法行政示范点进行检查,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强化对示范点的指导。
四是进一步加强经验总结。我们的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开展了三年,但示范点的影响力却没有达到相应的水平。在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过程中形成的典型经验是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一笔宝贵财富,各地各部门在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中,不能只是“独善其身”,而要做到“兼济天下”,注重做好示范点的经验总结工作,巩固和深化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提炼和升华好的经验做法,使之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主动去影响带动周边地区和其他部门,使其他地区和部门有借鉴、有启发、有促动,在更大的范围增强示范点的幅射力、影响力、带动力,做到墙内开花墙内墙外都飘香,带动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这也是每个依法行政示范点的责任所在、使命所系。
五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依法行政工作和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对示范点在实践中创造的好思路、好做法要及时总结,通过经常性地召开经验交流会、情况通报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加强各地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信息交流,推广宣传示范单位的经验。每个市、县(市、区)每年至少要总结推出三个措施得力、成效显著、有普遍学习推广价值的示范点典型经验,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法制网、政府法制刊物等各种宣传平台,运用专题报道、系列报道、深度报道、专访、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打造“示范中的示范”、“典型中的典型”,形成学习先进经验、推动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创建活动的效用,最大限度地提高示范点的影响力。要重视示范点信息直报工作,及时将有关示范工作动态,包括年度计划和总结、工作措施、发展进程、取得成效、成功经验、专题活动等相关信息,报送自治区法制办。我办将会同各地加强示范点经验推广工作,及时宣传示范点取得的经验,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引导作用,把示范点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充分利用好广西政府法制网和广西电视台《法制最前线》“法治政府”专栏节目这两大宣传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阵地,积极报送示范点信息,凡是还没有拍摄专栏节目的市县,今年必须补上这一课。年底我们要对示范点信息报送和配合拍摄电视宣传节目的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充分利用《广西政府法制》这个理论研究交流平台,认真总结推进示范点创建工作的理论探索和实践经验,注重对所创新的工作进行理性思考和理论升华,并以制度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把好的做法提炼上升为推动工作的制度成果,为做好依法行政示范点理论支持和后续动力。
六是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是以政府和部门为主体,但也离不开政府法制机构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基本结束后,有的市县法制机构被并入政府办公室变成挂牌机构。上周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道伟到我办进行依法行政调研时,我们也向黄道伟副主席汇报了这一情况。黄道伟副主席当场强调:不管政府法制机构是独立部门还是挂牌机构,都要保证政府法制工作专人专职,不能安排其他相关的工作来分散精力,要让市县法制办的工作回归主线,让原来法制办的人员回归本职,专职抓好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各地各部门也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一定数量的法律专业人员作为政府法律雇员,处理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诉讼代理等日常工作,缓解人手不足的问题。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是我区市县法制机构普遍面临的问题,但我们同时也应看到,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后依法治国落实力度的加大,政府法制工作也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政府法制机构要在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中挑大梁,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大家仍要在其位、履其职、尽其责,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长效机制,一如既往做好牵头组织、统筹协调、培育指导、督促考评、经验交流等各项工作,把示范点创建工作落实贯穿始终,确保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创建活动跨上新的台阶。
同志们,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认真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振奋精神、主动谋划、大胆创新、趁势而为,以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为抓手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我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