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进一步做好全县人大工作第2页
就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一系列重要工作,如实施“四大战略”、招商引资、园县建设、环境保护、计划财政执行、社会稳定等工作,认真听取审议工作汇报,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开展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开拓进取,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保证县委和基层党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实施。在监督工作方面,要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要求,从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出发,健全监督制度,增强监督实效。要紧紧围绕各级党委的中心工作及本行政县域内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视察、执法检查等法律规定的方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同时,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运用工作评议、述职评议等有效监督形式,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在履行监督职责的过程中,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镇、街道人大要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的关系,积极支持他们依法开展工作。人大与“一府两院”尽管工作职责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各国家机关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形成凝心聚力谋发展的工作机制,这是我们国家政权机关的性质所决定的,也是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镇、街道人大在依法行使监督权的过程中,要密切与“一府两院”及其所属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加强协调,使监督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的过程,成为取得相互理解、彼此支持的过程,成为聚心合力、推动工作的过程,形成推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要针对本行政县域内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在行使选举和人事任免权方面,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断健全选举和任免工作的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的有机结合。要认真总结加强任免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选举任免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三、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人大工作是党执政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一定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使全县人大工作始终保持蓬勃的生机和活力。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要学习好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胡锦涛、吴邦国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好中央9号文件和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认真学习和掌握人大工作所必备的法律、科技、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善于把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努力使自身的素质和能力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要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联系。人大及其常委会是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切实维护和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县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力求使常委会的决策更加符合实际,真正代表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各级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我们要把加强代表工作,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坚持执政为民的重要工作来抓。根据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规律和特点,努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完善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机制,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要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向选县选民述职等活动,激发代表认真履行职务、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的政治热情。要认真受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建立健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制,努力提高办理质量,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要认真贯彻中央9号文件,建立健全代表工作制度,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推进人大代表工作的创新和发展。要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县人大工作的规范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充分发挥优越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履行好职责,就必须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推进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要完善适合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不断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要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保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法律规定的程序,集体讨论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要充分发挥常委会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在调查研究、提出议案、协助常委会开展监督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使各项工作建立在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基础上。要切实加强对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认真总结、推广基层人大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帮助解决基层人大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地工作,形成全县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更好地推进人大工作依法开展。要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常委会机关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直接影响着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发挥。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责服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工作制度,推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要加强作风建设,在人大常委会机关形成调查研究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团结和谐的风气、清正廉洁的风气。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加强对人大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清正廉洁的机关干部队伍,增强机关的活力。同志们,这次会议对新形势下我县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全县人大工作水平,同心同德、团结奋进,为中心城县加快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