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煤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今天两个会议连续召开,煤矿企业负责人上午第一次参加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下午紧接着召开煤炭工作会议,这充分说明了煤矿安全始终是全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中,体现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非常关注我们煤炭行业。前面,陆春同志总结回顾了去年全县煤炭工作情况,具体部署安排了今年的工作任务,我完全赞同。会议对20xx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和奖罚兑现,对煤矿安全生产和工会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煤炭局与全县18家煤矿签订了20xx年度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希望大家能认真按照工作部署和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坚持以整顿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不断提升我县煤炭产业的质和量,实现安全与可持续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要认清形势,准确把握煤炭行业的发展方向
煤炭是重要的基础能源,煤炭工业既是资源性产业,又是高危行业。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煤炭需求不断增加,资源、环境和安全压力进一步加大,国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去年国务院多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煤炭问题,出台了《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从省情出发,相应制定了《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这两份纲领性文件都进一步明确了煤炭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战略地位,指明了煤炭工业的发展方向,提出了解决煤炭工业突出问题的主要措施。其核心内容,就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围绕这一目标,国家将进一步加强以安全为主的煤矿综合治理,抓大抓强,弃劣并小,要关闭淘汰一大批资源枯竭、安全无保障、生产规模小、资源回采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的矿井,乡镇小煤矿首当其冲。近两三年来,我县通过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保留了18家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显著改善,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好转,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对此,县委、县政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与全国、全省煤炭工业发展要求相比,我县煤矿企业还存在不少问题,还存较大的差距,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生产规模小,没有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经营;二是安全条件不完善,生产工艺相对落后;三是资源回采率低,没有完全达到标准要求;四是矿山环境治理滞后。因此,面对一浪高过一浪的产业政策,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转变发展观念,迎接挑战,抢抓机遇,要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强化主体、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加大投入、强化管理、联合兼并、技术改造等途径,避免“一叶覆舟”的命运,共同努力推动我县煤炭工业健康向前发展。
二、要强化监管,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1、坚持以人为本,层层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煤矿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一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确保煤矿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煤炭主管部门要按照湘政发[20xx]4号文件规定,全面履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国土资源、安监、工商、公安、电力等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国土资源部门作为第一责任部门,要负责牵头抓好非法煤矿整治,严防非法煤矿反弹,同时按照“谁发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对煤矿硐探项目的安全监管。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抓好非法煤矿关闭工作,其中产煤乡镇要继续推行乡镇干部挂牌监管制,安监站要按照《**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煤矿安全管理职责。各煤矿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煤矿负责人要切实担负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经常深入井下带班作业,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抓好投入到位。
2、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行政执法。县煤炭主管部门和产煤乡镇安监站、产煤村安全员要立足各自职权,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及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要从我县煤矿实际出发,突出抓好“一通三防”、防治水和顶板管理,继续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杜绝瓦斯事故和透水事故。要强化行政执法,对无视政府安全监管、存在有重大隐患仍继续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罚款的坚决罚款,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在安全问题上,处罚再怎么严厉都不为过分。各煤矿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坚持以风定产、瓦斯检查“三对口”、“一炮三检”、敲帮问顶及探放水等规程要求,严禁空班漏检。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