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在县人大常委会上的讲话
县委书记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今天应邀出席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主要想就人大工作和与会同志作一些讨论和交流,共勉之。
近两年来,在县委的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规定行使监督权,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既有监督,又有支持,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制度建设有了新突破。换届后,县人大常委会把制度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制定(修订)并实施有关规定、规则、办法。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规范了工作程序,增强了工作实效,增强了常委会的工作力度,保证了常委会工作程序规范、运行高效,为进一步发挥人大职能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是监督工作有了新起色。县人大常委会能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促进了工作。在视察调研中,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县委反馈,向政府建议,避免了重大工作不走弯路,人大监督抓到了点子上去。通过开展监督工作,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向前发展。20xx年全县gdp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4.2%,财政收入增长44.6%,农民人均纯收入净增29%,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了突破发展,全县各项事业发生了巨大变化。
三是人大自身建设有了新变化。县人大在工作中定位准确,心态平和,作风扎实。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积极主动的争取县委的领导、重视和支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保证人大工作与党的工作思路同向、行动同步,形成了团结干事、和谐相处、促进工作的局面。
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这次工作评议,是按照人大工作有关规定,报经县委同意后开展的一次监督活动。目的在于通过评议促进政府部门切实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工作效能。为了全面真实地反映被评议对象的工作成绩和存在的不足,科学客观地为评议对象改进工作提供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分别由常委会领导带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查,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应该说,依法开展工作评议是人大工作的尝试、创新,应该保持发扬,继续完善。评议的方法和标准应随着实践检验不断完善改进,以达到更好推动政府工作的目的。
总的来讲,县人大在推进全县经济发展、民主法制建设中作出了巨大努力,在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各位委员和人大机关干部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县委对人大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和感谢。
20xx年,县人大在推进全县各项事业发展中面临更加繁重的任务。在此,我就如何搞好人大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县人大党组要充分发挥核心作用,自觉接受县委领导,主动报告和请示工作,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提出人大年度工作任务,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传达县委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确保在人大工作中贯彻执行。要始终立足宪法和法律、按照县委的决定对“一府两院”实施有效监督。在开展监督工作中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选择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这既是对监督目标、方向的规定,也是对监督重点的指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行使监督权上,既不懈怠职责,也不越位;既不包办代替,也不放弃职守。如果放弃手中的权力不去监督,那就是失职。
二要摆正各方关系。《宪法》规定,“一府两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既要接受党委领导,又要对人大负责。要坚决执行人大的决定,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使依法治县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实际上是对“一府两院”的关心、帮助、支持和鞭策。随着人大监督的不断深化,对“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工作的各个环节的要求必然更加严格,这样更能有效避免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对工作的促进会更大。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大胆履行职责,要通过积极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保障县域经济健康发展。“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要强化“监督就是支持”意识,摆正位置,积极配合、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三要自觉接受监督。人大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宪法赋予的权力。可以说,这不仅是一种制约,也是一种对大家工作的支持和促进,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更要深刻认识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重要意义,在工作中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习惯于被监督,做一个能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好干部。落实人大对“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必须要体现到不断增强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水平上来。一方面,“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