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在全市城中村改造现场观摩暨经验交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这次会议,既是一次观摩会、交流会,也是一次汇报会、推进会。主要任务是对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回顾总结,肯定成绩,查摆不足,进一步解放思想,破解难题,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刚才,我们参观了长葛市坡杨村、许昌县武店村、东城区十里庙、大坑李的建设拆迁现场;长葛市、许昌县、魏都区、开发区、东城区的负责同志汇报了“城中村”改造工作,总结了成绩,找出了问题,提出了对策;市规划局、国土局、财政局、建委就如何服务于城中村改造作了表态发言,讲得都很好。从总的情况看,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自启动以来,势头很好,基础很实,富有成效。为了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速度,确保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健康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
今年2月份全市城中村改造全面启动以来,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城中村改造是一项新的工作,没有成功的经验去遵循,外地的一些做法也仅仅是借鉴,大家在这种情况下,勇于创造,大胆实践,探索了不少好的做法和经验,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坚持了规划引领。五个县(市、区)严格按照《许昌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城乡一体,规划先行,充分对接,选好切点,扎扎实实地做好规划的前期工作,努力从“四个有利于”出发进行规划,即有利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城市的整体功能,有利于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有利于改善市区居住环境。目前,市规委会已批准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规划17个(其中许昌县4个、长葛市1个、魏都区6个、东城区5个、经济开发区1个),批准了4个修建性详规(其中东城区1个、许昌县1个、魏都区2个)。这些单体规划与总体规划相符合,与城市发展相融合,达到了质量高、标准高、可行性强,得到了规委会成员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二)做到了试点先行。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市区和推进区范围内的五个县(市、区),共确定了7个市级城中村改造试点。目前,7个市级试点“城中村”有4个已确定了投资开发商或达成了开发意向,许昌县武店、长葛市坡杨已开工建设。与此同时,探索形成了一些好的改造模式和工作经验,如许昌县武店村采取“村企共建”的模式,由瑞贝卡公司投资8000万元对村庄进行改造,村庄腾出的土地用于企业发展;长葛市采取“政府主导”的模式,由政府控股的丽园公司作为坡杨村改造的建设主体,通过土地经营来筹措建设资金。
(三)发挥了政府主导。作为一项新的工作,5个县(市、区)都采用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模式,即政府制定规划、组织招商;在拆迁补偿、群众安置方面,坚持群众利益最大化,规定必须先安置群众,后开发建设。在建设用地上,坚持以招拍挂方式供应土地,阳光操作。同时为维护好开发商的利益,各县(市、区)都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制定优惠措施,尽量让利于开发商。由于政府主导作用发挥得好,促进了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健康、良性发展,促进了社会稳定。
(四)兼顾了各方利益。城中村改造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对开发商给予让利,出台了优惠政策。对群众的利益全力维护,充分尊重了群众的意见,力求让群众满意,东城区在这方面考虑得比较到位。其他县(市、区)的同志,包括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基层的同志大都能够深入一线,到群众家里进行政策宣讲,靠扎实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了群众参与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城中村改造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影响着工作的整体推进。主要表现三个方面:一是思想不解放,畏难情绪大。有的认为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任务,时间太紧、任务太重、困难太多;有的认为政府的条条框框多,优惠政策少,自主权给的少,工作不好推进。同时由于宏观调控,紧缩银根,房地产市场进入低迷时期,这也给城中村工作带来了一些难题。二是招商引资推介不力,成效不大。尽管同志们想了很多办法,走出去,请进来,也参加各种洽谈会,但是,7个试点村仍有3个未确定投资开发商。三是基础工作相对滞后,进展不平衡。规划审批、招商引资、拆迁安置、开发建设等相关工作不能协调推进,5个县(市、区)的整体工作存在差距。这些情况和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提高认识,坚定信心
城中村改造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必由之路,也是建设文明、生态、和谐、宜居城市的重要保障,更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力举措,可以说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千秋工程。在下一步的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