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2页
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加紧制定分预案和专项预案;已经制定和正在制定的,要进一步完善。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事件发生后谁去处理、怎么处理等重点环节,周密细致地编制应急预案,切实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总的要求有两条:第一条是纵到底、多层次,就是要按垂直管理的要求,从市到区、县(市)、乡镇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应急分预案要相互衔接、不断层;第二条是横到边、全覆盖,就是对所有种类的突发公共事件都要制订专项预案,确保全方位、不缺失。科学审定应急预案。市应急办成立后,要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区、县(市)的分预案和各部门的专项预案进行评估论证,然后提交应急管理委员会审定。同时,建立预案动态管理制度,针对实践和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对预案体系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第二,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加强政府应急机构建设。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正式成立前,暂由市政府政务值班室代行其职能。各区、县(市)政府要抓紧建立本级政府的应急管理机构,做到有专门的机构管事、有专门的人员办事。应急管理机构设置要坚持实事求是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解决好职能和编制等问题。建立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作用。抓好专业队伍建设。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要求,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特别要在公安、消防、交管、医疗急救、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着力培育骨干力量。加强预案演练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依据各自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演练活动,针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实战技能,锻炼战斗队伍,确保应急队伍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赢、靠得住。
第三,要不断加强应急管理法制建设。近期,国家将颁布《突发事件应对法》。市政府法制办现在就要着手研究和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和实施细则,逐步把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要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与《突发事件应对法》不相符的现行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保持法律、法规的协调性。
第四,要加快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测、预报和预警体系。要抓紧研究制定科学、统一的风险隐患分级分类标准,组织力量集中做好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各类风险隐患情况,综合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对重大风险隐患,要进行实时监控,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信息报送要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信息发布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绝不允许虚报和瞒报。完善评价体系。制定科学完备的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各地、各部门的应急能力做出准确评估,把应急能力建设纳入政府部门工作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做好纵横两个方向的协同与配合工作,确保应急管理体系有机协调、高效运转。
第五,要切实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确保群众一旦受灾时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屋住、有医治。完善物资、装备、技术和财政保障制度,采取利用社会资源和政府必要投入两条腿走路的办法,切实保障应急工作之需。提高公共设施的保障能力。在规划和建设各类公共设施时,充分考虑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合理配置应急处置设施和备用系统。逐步整合应急指挥平台。按照整合资源、提高效率的原则,推进“110”、“119”、“122”三台合一,并与急救、市政等紧急信息接报平台进行整合,实现“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理”。以我市现有网络资源为依托,切实加强中枢平台建设。
第六,要突出抓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立足基层、重心下移、依靠群众的原则,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抓好社区应急管理工作。社区的各项应急措施要更完备、更具体,便于操作。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工作。农村应急基础条件较差,特别容易受各种灾害侵袭。要按照全市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把做好农村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切实提高农村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各类企业特别是矿山、石化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经委等部门要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加强重要部位的应急管理工作。供水、供气、供电、医院、地下商场以及能源、运输、通讯等部门,是公认的应急管理重要部位。这些部位更易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而且往往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这些重点要害部位,一定要有完善的应急管理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第七,要扎实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传工作。做好群众的教育和引导工作至关重要。各级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广泛宣传和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防护知识,增强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培训,推动应急宣传工作进工厂、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印公共安全手册或应急知识宣传手册,向社会免费发放。
四、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应急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必须从加强组织领导做起,务求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第一,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首要责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亲自调度指挥;较大以及其他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级领导及具体负责人也要相应负起责任。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二,密切地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应急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不确定因素多,工作千头万绪。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有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在加强本地区、本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的同时,还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指挥、协同应对的总体要求,加强彼此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近年,我市在应对**江水污染、煤矿事故等一系列突发公共事件中,有一些好的做法,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但也有一些惨痛教训。无论是经验还是教训,都是宝贵财富。我们要对以往的工作进行认真地回顾、总结和分析,以便从中发现和掌握应急管理工作的规律性,进而增强工作的预见性、有效性和科学性。我们要深入基层和群众,深入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第一线,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寻求新突破。要加强与先进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虚心学习和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的好做法,真正做到洋为中用、彼为我用。
同志们,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增强应急管理能力,有效应对公共突发事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各地、各部门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地做好应急管理工作,为我市加快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实现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