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会议讲话材料第2页
,结合**实际,围绕发展中心,以行政服务网络为载体,以政务公开、执行力建设为重点,以效能监察为保障,努力实现转变职能、改进服务、提高效能、优化环境的目的,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重点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构建政府效能建设的载体和平台,切实解决服务效率不高的问题。
一是要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承诺件办理。县政务中心承诺件办理做到立据承诺,限时办理,处罚拖沓,以契约制度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的做法在全市是独创,也得到省优化办的高度评价,今年要推广到县直各部门。今后单位为企业办事,必须留下“白纸黑字”,谁办事,谁负责;没办好,受处罚。未及时办好的,政务中心主任和县直单位负责人一定要带着经办人当面向投资者赔礼道歉,并把办好的手续送给投资者,同时对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一次书面批评、二次诫勉谈话、三次免去职务”的处罚。真正体现我们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
二是要加强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确保依法行政,按程序办事。凡是与人民群众相关的各类信息都应公开,特别是与企业相关的各项收费、各项政策、行政许可、服务职能都应主动向企业公开,让需要知情的人了解清楚,让接受服务的对象全程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环境从源头得到优化。
三是要严格行政执法。进一步强化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着力解决执法中刁难设卡、以权谋私等问题,减少执法人员自由裁量行为,逐步实现行政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推行“五条禁令”:严禁任何部门要求企业集资、捐赠和赞助;严禁对企业擅自采取封门、断水、断电、扣压财物等处罚措施;严禁利用职权向企业索拿卡要;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收费、罚没指标;严禁强制企业征订报刊书籍、参加培训考察和评比等活动。要正确处理好发展与规范、服务与管理、严格执法与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关系,加快服务创新,规范工作程序,做到服务前置、执法后置,先服务后执法,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千方百计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
四是要确保政令畅通。各级各部门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强化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接受任务不讲条件,执行任务不找借口,完成任务追求圆满。对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决不允许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阳奉阴违做法,决不允许应付程序、不求实效的机关“空转”状况,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抵触行为,确保政令畅通有效,塑造严明规范的政府形象。今年要建立执法执收单位重要业务股室负责人交流制度。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县优化办、县政务中心参与,对执法执收单位业务股室负责人在该岗位上工作五年的(含第5年)一律交流,可在本单位交流也可跨单位交流。省、市管单位股室负责人也要交流,交流面要达到90%以上。今后这种交流要形成经常性制度,时间一到就交流。
(二)健全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府效能建设的基本制度,切实解决权力运行不透明、行政执行力不够强的问题。要推动机关作风建设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就要全面加强机关单位的制度体系建设,真正把创新机制、规范管理贯穿于作风建设的各个环节。一要建立健全制度。围绕开拓创新、转变职能、从严管理的要求,把建章立制、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作为效能建设的核心内容,认真梳理现行规章制度,行之有效的要坚持和完善,不合时宜的要修订或废止,努力形成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减少工作的随意性、随机性和盲目性。二要明确职能职权。职能交叉、职责不清是效能低下的重要原因。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最大限度地减少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现象,做到主体明确,责权一致,防止一件事多家管、出了事都不管的现象,真正形成问题有人担、责任有人负、落实有人抓的良好局面。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大力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