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再就业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第2页
验,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向,使再就业工作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中逐步完善,最终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操作办法。(二)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
一是要大力实施-,不断挖掘经济结构调整蕴藏的巨大就业潜力。把新增就业岗位指标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之中,纳入到大力实施-工程,加快推进新一轮经济结构调整,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绿色食品、中西制药、机电制造、新型材料、清洁能源等多元化支柱产业之中。重视和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在培育经济增长点的同时,重视培育就业增长点。努力达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促进就业的双重目标,实现发展经济与增加就业有机结合,扩大内需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双赢局面。
二是要放手发展民营经济,使其成为我市增加就业的重要渠道。民营企业优先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主动应聘民营企业,不仅可以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源优化配置,而且可以享受国家出台的减免税费、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多方面优惠政策,为什么不能尽快地有效组合呢?症结在于“两怕”:一是民营企业怕下岗失业人员找麻烦;二是下岗失业人员怕民营企业靠不住。针对这“两怕”,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下大力气研究解决民营企业依法参保的具体办法,推进各类民营企业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真正实现“不管你在哪里干,社会保险接着算”,消除下岗失业人员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体制障碍;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和职业介绍机构要敢于承担就业风险,善于搭起用人桥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用人单位和劳动力进入市场,整合零星就业岗位,努力提高就业质量;广大下岗失业人员要转变择业观念,适应时代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积极到民营、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企业实现再就业。
下岗失业人员在民营企业就业以后,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要实实在在地解决好他们的劳动关系、社保关系、档案管理等问题,消除其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劳动监察机构要强化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不能因为是民营企业就随便克扣工资,随便加班加点,随便增加劳动强度,一切都要严格依照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是继续深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清理整顿公益性岗位和空岗申报制度。我市已公布了两批申报单位名单,共清理整顿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岗位和服务性岗位135个,已安排57名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从目前情况来看,这项工作虽有一定成效,但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我看关键是有关部门一把手在思想上没有真正重视起来,在工作中没有积极行动起来。今后,凡是被列入空岗申报名单的单位,都要对本单位的后勤管理、保安、绿化、门卫等公益性岗位进行严格的清理,按时将空岗数额报再就业领导组办公室。全市所有用人单位都要严格执行空岗申报制度,空岗不申报不得用工。再就业领导组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对有义务申报空岗的单位和部门进行检查,对于空岗不申报、私自招用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同时要定期汇总全市空岗情况,及时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项优惠政策一并落实到位,以此确保空岗申报制度发挥出最大作用。
四是扩大劳务输出的规模和力度。面对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劳动力三流合一的态势,必须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劳务输出规模和力度各级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要改善信息收集的方式手段,扩大信息收集的范围,规范畅通劳务输出渠道,引导、帮助和鼓励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增就业者和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市外、省外就业。
(三)积极稳妥地做好出中心再就业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xx]12号文件)明确指出:“对企业新裁减人员和出中心的下岗职工要按规定及时提供失业保险,符合条件的,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协议期满暂时无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各级政府和企业要继续运用现有各类资金来源筹措的资金保障其基本生活”。黄菊副总理去年来山西视察再就业工作时,要求尽快研究再就业中心“关门”和促进下岗职工出中心的有效办法。之后召开的全省再就业工作座谈会要求,企业原则上不再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新的裁员不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直接与失业保险并轨。在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前提下,解决好出中心再就业问题。今年6月份全省又召开了再就业工作研讨会,就出中心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厅长指出,现在全国只有-、-的再就业中心没有关门,必须加快出中心的速度。可见,出中心再就业,加速与失业保险并轨工作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我市自1998年设立各级再就业服务中心以来,累计已进入中心的有18119人,累计已出12149人,目前尚滞留近6000人。这6000人中,一些是尚未到期的,还有不少是到期而出不来的。这是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一个“老大大难”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好,随时可能引出影响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来。对此,我们要按照中央及省市的要求,在做好进中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认真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与失业保险并轨。首先,要按照不同年龄段来划分,分老、中、青三类人员,运用不同方法加以指导和解决。其次,劳动保障、经贸、计委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妥善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和支付经济补偿金。再次要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金的征缴力度,为从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打好基础。
(四)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
首先要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目前,我市14个街道已全部建立起劳动保障事务所,设立了114个劳动保障工作站,市县区、街道、社区三级劳动就业服务网络已基本形成。在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在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搞好服务,以及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方面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其次要健全劳动力市场体系。为下岗职工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人员的就业需求;完善就业信息网络,开通再就业“绿色通道”,积极为就业和再就业人员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动人事代理等系列服务;尤其要为长期失业者和低技能失业者提供必要的援助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
第三要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为了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市县两级必须狠抓再就业资金落实工作,下决心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的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小额贷款贴息以及免费职介培训等各项政策所需资金,足额拨付到位。同时,要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程序,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使用效果。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要强化抓就业是全党、全社会共同责任的意识,全市方方面面都要带着感情抓,真心实意抓,努力形成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大合唱。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牢牢抓在手上,及时研究和解决再就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多条渠道、多样形式、多种办法,扎扎实实地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各级各部门要把就业和再就业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认真落实责任书中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尤其要强化再就业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量化、分解目标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全社会都要献出爱心,掏出真心,千方百计地支持帮助下岗失业人员,积极为他们解难题,办实事。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都要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方方面面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在全市上下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崭新局面。
同志们,让我们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带着对下岗失业人员的深厚感情,创新思路,放眼未来,脚踏实地,着手现在,坚持不懈地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为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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