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在县农村敬老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文章标题:副县长在县农村敬老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当前,老年人正在成为一个数量日益增多、群体规模庞大、备受社会关注的重要群体。而农村五保户是老年群体中一个最需要帮助的特殊群体。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切实保障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对于促进我县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发展,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垫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是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的具体体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从解决困难群众最需要、最迫切的问题着手。农村五保老年人,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也无法定的赡养义务人,是农村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我们开展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把解决农村孤寡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作为切入点,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最直接、最具体、最生动的体现。对这部分人进行及时的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既是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第二,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是弘扬社会主义公共道德的具体体现。要使孤寡老人在人生的晚年能够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尊重,不仅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而且在全社会倡导了尊老爱幼、扶老助残的传统美德。把每一个敬老院都建成弘扬社会主义公共道德的示范窗口,这将对全社会尊老、敬老、养老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也有利于促进农村养老观念和生育观念的转变。
第三,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具体体现。通过这些年的发展,我县农村五保供养适应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体制上创新了五保供养模式和管理方式,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形成规范的保障制度,从过去低层次的简单保障,转变为现在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方面的全面保障,新的养老、敬老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也使五保供养工作的管理水平跃上了一个新的层次,为解决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和“空巢家庭”问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模式。“十一五”时期是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将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力度。这既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带来了新的机遇。全面提升五保户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不仅是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更是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我们一定要抓住并利用好这一大好机遇,推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快速发展,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提供有力的支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切实抓好农村敬老院规范化建设工作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农村敬老院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脏、乱、差”现象有了很大改观,院办经济也日益红火,五保供养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五保供养经费落实较难;敬老院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院办经济较为单一等。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理清思路,发展院办经济,规范内部管理,解决好五保户在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他们安度晚年。
一方面要积极推行农村敬老院“268”管理模式。
农村敬老院“268”管理模式,是市民政局根据近年来各地农村敬老院内部管理较为混乱,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结合敬老院管理的实际要求和典型经验,逐步在全市农村敬老院中推行的一种管理模式。刚才永安镇已作了规范敬老院管理的交流发言,民政局田局长也对该模式的实际运用作了具体讲解,我就不再重复了。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模式要求,认真分析当前敬老院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力争农村敬老院在规范化建设方面能够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要加强对该管理模式的宣传,特别是要向五保供养对象把这种管理模式的意义、能够给他们带来的好处讲深讲透,动员他们积极参与。要畅通五保对象反映问题的渠道,尊重他们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反映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积极采纳他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好他们的主人翁精神,提高他们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县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深入各乡镇加强业务指导,搞好检查督促,确保农村敬老院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另一方面要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要建立五保供养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公开五保供养申请条件、审批程序、供养标准等,切实提高五保政策透明度。今年,民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对象进行了普查,按照五保对象申请、村组评议、乡镇调查审核、民政局审批的程序确定,全县新增五保对象1300多名。这既体现政策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