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禁止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若干规定讲话第2页
织广大党员干部对照《规定》,逐条进行检查。凡是存在本《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务必要在6月底以前,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党组织报告情况并立即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抓紧工作,督促存在《规定》所列问题的党员干部尽快向组织说清情况,并认真进行核查,及时做出结论。工委将适时派出专门检查组,检查各单位贯彻实施《规定》的情况,要通过督促检查,把《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三)进一步加大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力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紧密结合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七次全会确定的查办案件工作重点,严肃查处在企业重组改制和事业单位改革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等案件中存在的权钱交易行为。要认真排查目前掌握的案件线索,集中惩治拒不纠正的违纪违法者。对已经掌握一定证据,而本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特别是销毁证据、转移赃款赃物、订立攻守同盟的,要及时采取措施,从严查处;对群众有反映、但线索不十分清楚的,可以采取函询等方式要求有关人员进行解释说明,并根据情况恰当处置;对搞权钱交易的腐败分子,要坚决一查到底,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绝不姑息。同时,对腐蚀贿赂党员干部以及伙同党员干部共同受贿的其他人员,要加大查处力度,依法惩治。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实施《规定》工作取得扎实效果
各单位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规定》。各级党委的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亲自抓,加强对学习贯彻的具体指导。各级党委贯彻实施《规定》要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并作为重点内容来抓。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对工作联系单位贯彻实施《规定》要切实负好责,实行责任制。对工作不力,群众反映问题多,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一)各级党委、纪委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会后,要迅速将这次会议的精神,原原本本传达到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制定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措施,对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尽快开展工作。对贯彻落实工作抓得不好、清理纠正不力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注意把握政策。要向广大党员干部反复宣传《规定》的制定和颁布实施,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是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新时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党组织给存在违纪行为的同志改正错误的极好机会,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对在规定时限主动说清问题的,要本着实事求是和宽严相济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三)要坚持边学习边改正。贯彻落实《规定》的过程,就是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强党性的过程。因此,不能将学习和纠正问题截然分开,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能立即改正的要立即改正;马上改正不了的,要订出实实在在的措施,并积极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将贯彻落实《规定》与机关作风教育整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进行对照检查,仔细查找违反《规定》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以贯彻落实《规定》的实际行动,体现开展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成效。要把贯彻落实《规定》的成果转化为抓好军工建设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成果。
各级党委要按照贯彻落实《规定》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省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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