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文章标题:在二0xx年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全国上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刚才,高望同志对全县今年民政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和安排,讲得很具体、很全面、很到位,希望大家结合实际狠抓落实。会上,还表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发扬成绩,更加努力工作,再创新的业绩。如何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民政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过去的一年,我县民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对加速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知道,民政工作是“惠民之政”、“治民之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政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其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突出。
第一,民政工作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最根本的是要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民政工作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都要尽心竭力去办。尤其是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为困难群众服务。民政工作能否做到位,能否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贫有所济,残有所助,灾有所救,民有所乐,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民本思想,切实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
第二,民政工作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民政部门承担的职能大多属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范畴,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的人民生活诸多领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管理职能的剥离,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亟待加强,民政部门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越来越明确。因此,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予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发挥民间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已成为社会转型时期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做好这些工作,就能更好地规范社会管理,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第三,民政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保证。当前,我县社会经济形势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影响稳定的不良因素,革命伤残军人、抗美援朝老战士、二次入伍人员等涉军群体问题仍是我们民政部门必须十分重视和关注的焦点。我县作为一个后发展地区的山区农业县,贫困人口基数较大,社会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权益保障问题仍显任重而道远。这些问题,我们民政部门通过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和实施各类救助,协调各方利益,安定军心民心,较好地保持了涉军群体的稳定。通过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保证了困难群体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较好地保证了弱势群体的稳定。同时,通过抓城市城镇居委会建设和农村村民自治,进一步健全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机制,把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因此,民政工作已越来越明显地成为社会“稳定器”。
二、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民政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构建和谐社会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提出的治国兴邦的重要理念,是真正实现社会良性、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民政部门要在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1、要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关心困难群众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乡救助体系建设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各项救助政策和措施,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有力,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城乡社会救助新格局。要进一步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完善城镇低保制度,着力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建设,巩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基础。要认真按照省为民办8件实事之一的工作要求,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逐步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比例和生活水平。要提高灾害紧急救援和应急响应能力,切实解决好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保证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冬令、春荒期间基本生活有保障。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切实解决部分困难群众大病治疗的难处。要加强救助管理工作,尽快落实县儿童救助中心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力争年内动工兴建,提高我县对流浪行乞儿童的救助管理能力。同时,民政部门要发挥主管、参谋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各项救助工作的相互衔接配套。
2、要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狠下功夫。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从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