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须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文章标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须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一五”期间党中央按照科学发展观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乡(镇)村两级农村基层干部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在指导新农村建设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的素质如何,直接影响新农村建设的成效。因此,必须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一、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知识素质和能力素质
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推进,农村基层干部在贯彻执行上级的工作部署中,简单的照搬上级政策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需要,而是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方法,这些思路和方法必须是建立在广大基层干部较高的知识素质和能力素质之上。一要提高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的,广大农村干部只有通晓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对理论有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才能把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特别是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领会好、贯彻落实好,从而正确认识、分析和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所以,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系统地学习党的理论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熟悉和掌握各项政策的基础上,增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并积极地向农民宣传,使党的方针政策被农民所掌握,从而达到用政策推进工作,用政策凝聚人心,用政策鼓舞士气的作用,发挥好、调动好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农村各项工作落实符合党的政策,满足群众要求。二要增强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涉及工作领域宽,工作内容丰富,随着广大农民自身素质的变化,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在不断增强,对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学法、不懂法、不依法办事、不讲民主,就不能很好地推动工作,更有可能事与愿违。所以,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更多的学一些法律知识,特别是与农业和农村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中,善于把法律手段、民主作风和灵活的工作方法相结合,在发展经济、疏导纠纷、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把对国家、集体负责与对农民群众负责有机结合起来,不违法施政、不越权行事,做到处事公正、作风民主,近而带领农民群众全身心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三要增强发展本领和带富能力。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生产发展。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主要任务也应放在引导和带领农民发展经济上,这就需要广大干部多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等相关知识,掌握带领农村发展、带领农民致富的基本技能,以更好地组织农民共同走上致富道路。尤其是树立市场观念,了解市场变化,把握市场规律,善于用市场经济的理念谋事,用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用市场经济法则评事,把党的政策和市场信息结合起来,引导农民自主调整农业结构,进而带领广大农民走上共同致富道路。
二、强化农村基层干部的宗旨观念
农村基层干部作为农村各项工作最直接的组织者和农民群众最直接的领导者,即要相信和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即要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体现群众意志,又要实事求是地科学分析群众的各种意见;即要关心群众个人和眼前利益,又要帮助群众了解整体和长远利益。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更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如何树牢宗旨观念,主要有三个方面:一要强化为民意识。“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干部做的怎么样,群众的评价最重要,从近年来农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中我们可以看出,凡是一心想着群众真心实意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干部,就能得到群众拥护,反之,则会被群众抛弃,最终的结果就是“下台”。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想在新农村建设中有所作为,必须把宗旨观念放在第一位,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中,无论是出思路、做决策,都要考虑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实心实意地急农民之所急,办农民之所需,帮助和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道路,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事业中去。二要强化服务意识。长期以来,农村基层干部在落实上级政策过程中,习惯于在日常工作中发挥“管理”职能,也就是习惯于行政命令,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这种“管民”意识必须转变为服务于民的意识。要想更好地服务于民,就要在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政策和引导农民发展经济过程中,树立勤政为民思想。要勤于观察农村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勤于思考农村工作中显现的新特点、新趋势,勤于总结工作出现的新经验,推广新成果,勤于宣传党的政策,提供各种有益的信息,鼓舞农民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同时,一些具体工作基层干部还要亲自干,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和典型示范作用。三是强化自律意识。农村基层干部官不大,但管事不少,而且大多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公道、务实、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