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度工作安排讲话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年度工作安排 讲话稿2014年是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关键之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改革、勇于创新、抢抓机遇、扎实工作,着力提高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坚定不移地保障和改善民生,营造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管理规范的建筑业、房地产业市场发展环境,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
按照上述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提高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
城乡规划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一项具有基础和统领作用的工作,城镇建设水平直接关系到居民生活质量,是城市生命力所在,城市的竞争力、活力和魅力离不开高水平的城市管理。我们一定要把握发展规律、端正发展理念,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是做好城乡规划编制、审查和实施管理工作。按照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关于城乡规划工作的新要求,切实转变城乡规划编制理念,提高城乡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注重优化大中小城市及小城镇的结构和布局,形成合理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根据资源环境条件划定城市增长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注重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把城市规划由扩张性规划逐步转向限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的规划。健全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以《新疆城镇体系规划(20xx-2030)》为指导,加快编制以首府都市圈为重点的城镇组群发展规划,促进绿洲城镇组群协调发展,推动国土空间均衡开发;编制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专业系统规划,拓展编制深度和广度,加强城乡规划与土地、产业、交通、文化、生态环境等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增强规划整体性、协调性和关联性。加快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健全完善城乡规划审查机制,全面完成村镇规划编制成果审查验收,加强工业园区规划审查管理,促进工业园区与城市融合发展。严格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全面落实“阳光规划”,多听取群众意见、尊重专家意见,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严格执行城乡规划修改程序,保持规划的连续性,决不能政府一换届,规划就换届;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督察员的监督作用,加强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确保城乡规划实施到位、各类项目严格按照规划建设。
二是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遵循城镇化和城乡发展客观规律,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科学编制城镇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统筹安排建设项目。深化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完善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社会资金参与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健全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实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分开,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管理专业的市场化管理体制。优先加强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争到2014年底,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8.5%、燃气普及率达到95.5%、污水处理率达到8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3%,促进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高。加大社区公园、街头公园、绿道绿廊等规划建设力度,推动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提升城市绿地生态、防灾避险等功能。
三是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城市定位,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要科学规划和务实行动,探索创新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统筹安排、共建共享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既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让各族群众生活得更加舒适。加快培养一批专家型的城市管理干部,建立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切实提高城市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城镇供水、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运营监管,做好城镇市政设施老旧管网改造工作,加大供水水质安全督查力度,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完善城市防洪防震和避难场所等设施,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城市公共安全。加强城镇节约用水管理,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提高城市水资源利用效率。坚持建管并重、综合治理,以信息化为载体,指导5个试点城市做好智慧城市创建工作。
(二)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建设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