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动员讲话
在全市法院“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法院“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动员会。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法院“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全市法院“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最高法院明确要求,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是整改工作的重点,而执行工作是这次整改活动中的重中之重。为扎实开展好执行工作专项整改活动,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队伍建设为突破口,以提高执行能力,切实解决执行难为目标,认真落实中央()号文件、省委()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号文件精神,通过开展“队伍建设年”、“作风建设年”活动,提高了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完善了执行工作机制,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执行工作环境。通过适时开展清理执行存案活动,依法执结了大批执行案件,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应该说,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市法院执行队伍的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工作作风实现了明显转变,执法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种种原因,执行难、执行乱、乱执行现象还依然存在,执行人员违法执行问题还时有发生,执行队伍建设的现状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外部执行难、内部执行乱。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执行人员政治素质不高,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在办案过程中,向申请执行人索贿受贿,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执行,给了好处乱执行”,严重败坏了人民法院和执行人员的形象。二是有的法院违反最高法院诉讼收费规定,以办案经费不足为由,随意抬高收费标准,或让申请执行人派车辆、出经费,或强行收取赞助费,加重了申请执行人的经济负担。三是有的执行人员违反规定,长期占用查封、扣押的财产,造成被执行人财产严重贬值。四是有的法院和执行人员同中介机构的关系过于密切,违背申请执行人意愿强行确定评估拍卖机构,进而收受中介机构的钱物;有的甚至与中介机构、买受人串通一气,有意压低评估、拍卖价格,损害申请执行人利益。五是有的法院和执行人员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严重,对债权人为外地人的案件,对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消极执行;有的甚至受关系、人情的影响,故意拖案、压案,不予执行。有的不执行上级法院判决意见,不接受监督指导。六是有的法院执行工作不规范,工作中随意性较大,错误中止执行、终结执行、暂缓执行问题严重,贻误了案件执行的有利时机。七是有的执行人员不注意业务学习,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不能适应执行工作的需要,不依据法律,随意执行,错误追加被执行人、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执行不作为,对查封扣押财产长期不处理。八是一些执行人员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态度蛮横,滥用强制措施,以致激化矛盾;有的耍特权、逞威风、高高在上,脱离群众,不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单纯执行,孤立执行,不讲大局,不讲稳定,不讲效果,严重损害法院形象。
这些年来,之所以在执行工作和执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与执行工作的现状和工作特点有密切的联系。从客观上讲,由于受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影响,行政干预大,金融、土地、房产等相关部门配合力度不够,执行财产难查,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装备差,执行环境还没有得到有效改善等因素影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但从另一方面来讲,一是执行队伍先天不足,人员来源复杂;水平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二是执行工作直接与钱物打交道,诱惑多。三是执行工作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实实在在的利益,往往成为各种利益集团攻关的重点,风险大。四是执行工作流动性、社会性强,监督很难到位,极易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五是执行法律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不完备,执行权力缺少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给一些执行人员违法乱纪提供了可乘之机。这就说明,对于执行工作,更需要加强管理、更需要加强对执行权的制约与监督,更需要加强对执行队伍的教育与提高。
中央政法委明确要求,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人民法院要以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为重点,肖扬院长也指出,近年来法院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有一个大致的规律,就是多发生在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和执行过程中,这是根据多年来法院系统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分析和总结出来的,是符合执行工作实际的,为了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维护执行秩序,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执行工作的规范建设,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决定用半年时间,在全国法院执行系统中率先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并以此作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市法院特别是领导同志,对当前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的问题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全国、全省法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从提高法院执行工作社会公信力,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出发,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难度大,社会性强,群众关注程度高,易发生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要通过执行工作专项整改活动,切实实现四个转变:即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执行秩序明显转变,队伍形象明显转变,社会认可度明显转变。要坚决防止和避免松懈、畏难情绪,坚决防止和避免图形式、走过场等错误做法,把上级法院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整个活动中去。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通过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全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规范执行行为,改善执行工作秩序,促进执行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全面把握“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
这次“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要以查摆执行违法违纪问题为突破口,以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执行队伍整体素质为关键,以提高执行能力切实解决执行难为目标。在开展整改活动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四个环节:一是标准要高。要敢于正视存在的问题。有错误必究,有问题必查,不图形式,不走过场。(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二是内容要实。要紧密结合执行工作实际,针对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环节,容易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环节,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务求实效。三是整改要准。要结合全市法院部署的执行工作制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各项措施,建立执行权有效监督体系,规范执行工作程序,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四是队伍要精。通过业务培训和考试考核,进一步提高执行人员的业务素质、工作技能和工作能力。
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整改活动的近期目标是,用半年左右的时间,使执行行为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所缓解,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和执行队伍的满意程度有较大提高;远期目标是,按照立足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把执行工作纳入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在全市法院开展以“七个坚持,七个反对”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即坚持理想信念,反对宗旨观念淡薄;坚持司法为民,反对漠视群众利益;坚持依法执行,反对违法办案;坚持文明执行,反对野蛮粗暴;坚持高效执行,反对消极拖延;坚持阳光执行,反对暗箱操作;坚持廉洁自律,反对贪赃枉法。针对我市法院执行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我们要从以下八个方面切实抓好整改。
(一)要切实解决暂缓执行,中止执行和终结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说,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暂缓执行的规定是很明确的,但实践中对不符合条件的案件随意暂缓、无限期暂缓,多次连续暂缓、不履行法定的审批程序、不下发暂缓执行的法律文书、电话通知暂缓执行等同题比较突出。关于中止执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中止执行的条件不严格,程序不规范,案件数量过大、随意中止以及中止后难以恢复执行,等等。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损害了执行人员的形象,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威信,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全市法院要把暂缓执行和中止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对其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耍严厉查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暂缓执行和中止执行能够依法进行。关于终结执行问题,近年来,终结执行案件在执行结案中的比例不断提高,一个主要原因是片面追求结案率,滥发债权凭证,尤其是在年底突击制发债权凭证,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要利用专项整改活动,针对债权凭证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加大调查研究的力度,进一步明确债权凭证发放的条件和程序。
(二)要切实解决明显超标的查封的问题。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后,超额查封的问题有所减少,但是,实践中仍有一些执行人员无视法律规定,随意甚至故意明显超标的查封、扣押或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严重侵害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引起当事人和群众的强烈不满。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要把这一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之一,从规范执行行为入手,彻底解决明显超阶级标的查封问题。
(三)要切实解决查封案外人财产,对案外人异议长期不予审查和答复的问题。执行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决定了人民法院在查封时只能对财产的权属状况进行初步审查,因此,执行中难免会出现查封案外人财产的情况.对此,法律赋予了案外人提出异议的权利予以救济。但实践中有的执行人员明知是案外人财产仍然进行查封;有的在案外人提出异以后不管不问,长期不予审查;有的草率行事,随意作出处理;有的在审查后长期不予答复,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地损害了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在这次整改活动中也要作为重点解决的问题。
(四)要切实解决违法拍卖问题。去年年底,最高法院公布《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后,拍卖活动基本上步入了正轨.但是,由于拍卖活动背后蕴含着很大的经济利益,客观上容易使拍卖成为违法违纪问题的多发环节.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对拍卖活动的规范和监督,特别是要把评估和拍卖机构名册的确定、评估和拍卖机构的选定以及拍卖的程序等作为规范和监督的重点,切断拍卖过程中不正当的利益联系,彻底杜绝暗箱操作,切实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五)要切实解决执行款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过去相当长一段时期,个别法院在执行款物管理方面相当混乱:许多执行标的物不能及时发放给债权人;大量的执行款滞留在法院帐户上:—些执行人员故意将某一案件的执行款物发放给另一案件的债权人;个别法院甚至还存在违法使用、截留、挪用、侵吞、私分执行款物等问题。在去年的“三清理”活动中,全市法院组织了专门力量对执行款物逐一进行了核实、清理,解决了一大部分问题。但也有个别法院对执行款物的清理不够彻底,还没有建立执行款专用帐户,还未设专人对执行款物进行管理、取交执行款的报告、审批、告知制度还不健全。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要进一步抓好执行款物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执行款物管理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规范执行。
(六)要切实解决乱收费、强拉赞助问题。现在不少申请执行人反映法院执行收费太高,难以承受,以至于一些当事人打赢了官司也不敢申请执行。据了解,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有的的确是因为案件执行需要较大开支,但也有一些法院存在乱收费问题。目前,仍有个别法院还在给庭室下达收费指标,致使这些部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强行索要赞助费。有些案件被执行人就在城区以内,却收取高额的实际支出费用,有的仅仅就向有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一下产权过户手续,却收取几万元的费用;有的法院在对被执行财产委托拍卖时,不是尽量压低佣金比例,而是同意拍卖机构顶格收费,然后由法院收取回扣,加大申请执行人负担。在这次整改活动中,全市法院要对××年以来的执行案件的收费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于严重超标准收取的执行费用,要退还给申请执行人。要设立实际执行费专用帐户,专款专用,案件执结后及时与申请执行人清算,真正树立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的司法形象。
(七)要切实解决严重消极执行的问题。个别法院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一直是申请执行人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有的执行人员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查不找;有的对查明的财产不及时采取执行措施,致使应执行的财产流失;有的参与地方保护,对委托执行案件长期搁置不动;有的因为申请执行人预交不起费用,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法院也不派人去执行。这次整改活动中,全市法院要抽出一个月的时间,对未结执行案件逐案进行排查,由承办人向局(庭)领导汇报案件不能执结的原因。对具备执行条件,由于执行人员不作为、消极执行,造成案件久拖不执行的,要及时调整承办人,对经查有消极执行行为起以上的执行人员,责令其离岗培训,问题严重的,除调离执行队伍外,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市中级法院要加大监督力度,要注意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选取典型案件,采取发函限期执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的办法予以解决,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将这些案件作为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八)要切实解决执行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去年开展的“三清理”活动中,各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执行案卷进行了集中清理,许多长期未归档的案卷得到了清理,抽屉案、人情案、关系案也因此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由于受“重执行、轻归档”等传统观念的影响,执行档案的管理依然存在不少的问题,依然是执行队伍出现问题的一大隐患。因此,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仍然要把解决执行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作为一个重要内容,通过执行档案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到执行案件件件案卷,件件在执结后及时归档,从执行案件的管理上堵塞漏洞。
(九)切实解决廉政队伍的建设问题。当前我们无法回避的一个严峻事实是,据最高法院统计,执行人员占法院干警的十分之一,而执行人员违法违纪的人数却占法院违法违纪人数的五分之一,出现这一问题虽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个别法院对违法违纪行为不闻不问,导致某些人胆子越来越大,甚发展到无所顾忌、恣意妄为的地步。个别执行人员、个别执行局的领导干部,抵挡不住金钱物质的诱惑,收受申请执行人钱物,甚至伸手要钱要物,不给好处不执行,甚至给好处少了也不执行;也有个别执行人员、执行局的领导干部,在评估拍卖过程中收取回扣。因此,这次专项活动中,各地法院一定要把执行队伍的廉政建设、规范与中介机构关系作为整改的首要问题,认真加以研究和整改。要完善执行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合议制度,避免执行人员一人说了算,严格遵守执行工作纪律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努力形成“不愿为,不能为,不必为和不敢为”的良好机制。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整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根据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安排部署,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这次会议结束后,全市法院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工作,使广大执行人员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投入到整改活动中来。为确保专项整改活动的顺利进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成立了“执行工作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由执行局牵头,政治部、纪检组、研究室、办公室等部门联合组成的“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办公室”,负责整改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基层人民法院也要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项整改办公室,从组织上切实保障专项整改活动的顺利进行。要结合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各基层法院主要领导作为专项整改活动第一责任人指导好活动的深入开展,分管领导和执行局长要具体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要把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作为规范执行工作的难得机遇,周密部署,采取得力措施,务求扎实有效。
(二)规范整改阶段。从今年月至今年月,全市法院要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把规范整改作为从源头上遏制执行乱、执行难的重要措施,集中对执行工作和执行队伍进行规范整改,在规范整改期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严肃查处执行违法违纪行为。要坚持教育、法制、监督相结合,坚持预防与惩治相合。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建立起符合执行工作特点和规律的执行人员职业行为监督制约长效机制。要在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的同时,对极少数严重违法违纪人员要坚决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决不心慈手软。要注意从执行信访材料中发现问题,注意从办理的执行监督案件中查找问题,在处理信访材料时不能“一转了之”或“一放了之”;在办理监督案件时不能仅仅限于业务上的监督,一旦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线索的,必须及时移交纪检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处理结果要公开予以通报。
二要进一步清理、完善各项执行工作的规章制度。全市法院要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当前,从建章立制入手,应当着重加强和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明确执行人员在执行程序各个阶段和环节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职责,确保及时立案、及时执行、尽快结案。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包括催办和定期通报制度在内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法院内部的监督力度。三是尽快建立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制度,明确提级执行和指定执行的条件,赋予当事人申请提级执行和指定执行的权利,避免外界干扰,减少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四是建立执行财产查明和执行财产申报制度,强化债权人提供债务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的义务;明确法院调查财产的条件和手段;进一步强化债务人以及有关单位和个人申报财产的义务,明确不进行申报或进行虚假申报的制裁措施。五是严格规范债权凭证发放的条件和程序,防止债权凭证发放中的随意性。六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行款物管理制度,确保执行款物及时发放给债权人。七是规范和完善执行法律文书,提高执行法律文书质量。
三要加强学习、培训和考核。要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彻始终。要在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广大执行人员进一步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切实解决“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要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教育,使广大执行人员明确方向,牢记宗旨,爱岗敬业。要狠抓业务培训。要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和全体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通过岗位练兵、办培训班、开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执行人员的业务培训,尤其是对新颁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执行人员的司法能力。要做好考试考核工作。考核是专项整改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市中院要组织好全市法院执行员综合素质考试考核工作,对两次考核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调离执行队伍。
(三)监督检查和验收总结阶段。市中级法院将派出督察组对各基层法院执行工作整改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执行工作制度是否健全,执行行为是否规范,执行质量和效率是否提高,申请执行人上访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等,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进行重新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各基层法院的专项整改活动总结,要于月日前报送市法院专项整改活动办公室。
同志们,开展好这次整改活动,事关执行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事关人民法院的形象。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在执行系统开展这次整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周密组织,扎实工作。通过这次执行专项整改活动,使全市法院执行队伍的工作作风有明显的转变,执行违法违纪现象明显减少,执行工作程序明显规范,“执行难”问题明显缓解,执行工作的社会认可度明显提高,从而把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把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进一步推向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