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常委会上关于改造“城中村”有关问题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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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市规划局汇报了XX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总体布局规划方案,大家针对规划方案讲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都赞成。这个规划,是市政府组织人员到外地学习考察后,结合XX“城中村”的实际编制的,总体上看是编制得比较好的。
下面,我就如何推进“城中村”的改造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高度重视“城中村”是推进城市化进程中的产物。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空间的迅速拓展,城市周边的农村不断融入城市范围。与此同时,已经居住在城市的农民的身份以及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管理体制、农村土地等都没有及时向城市转变,使处于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区域出现了“城中村”。“城中村”的出现既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虽然“城中村”问题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根到底是“一个过快”、“两个滞后”。“一个过快”就是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成为流动人口,导致城市人口过快增长。“两个滞后”:一是规划滞后。XX的规划视野主要在中心城区,没有向城郊、农村延伸,导致城郊、农村规划失控,成了规划的“真空”地带。二是管理滞后。一方面,面对城市与农村之间的乱搭乱建,我们没有及时去制止、去管理、去规范;另一方面,我们对城市空间的拓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没有及时进行研究解决。
XX“城中村”量多面广,形成村包城、城包村格局。“城中村”内土地管理混乱、土地使用粗放、基础设施严重匮乏、建筑布局零乱、消防隐患突出、居住环境恶劣、社会治安混乱,与省会城市形象极不相称,既不利于投资环境的改善和城市统一建设管理,也不利于已经进入城市的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中村”的出现,严重影响了城市市容市貌,严重影响了城市功能的发挥、城市空间资源的优化配置,严重影响了城市化的推进和城市品位的提高,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居住环境的改善。对“城中村”进行改造,事关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事关城市竞争力的提升,事关人民群众居住环境的改善,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意义非常重大。我们要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城中村”的改造问题,切实增强改造“城中村”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然,“城中村”改造是一项艰巨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既是城市建设管理中的难中之难,也是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城中村”的出现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对“城中村”进行改造也需要一个过程。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城中村”改造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采取措施,强力推进,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二、要创新思路
根据规划方案,列入此次改造的3个城区的“城中村”共有29个,占地面积达9.72平方公里,涉及农业人口1.7万户6.05万人、外来流动人口23.6万人。对“城中村”进行改造是一项涉及范围宽、改造规模大、拆迁力度大、建设任务重,且投入成本很高、工作难度很大的工作。但不能因为“城中村”改造有难度就畏缩不前,就在困难面前无所作为。我们一定要解放思想、创新思路,运用市场机制解决“城中村”改造工作中的难题。当前,要着力解决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和理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树立为民的理念,真正把群众的呼声和意愿作为指导工作的第一信号,把关心和服务群众作为各级领导的第一职责;就是要善于调动群众的发展积极性,帮助群众解决发展的难题,让群众在发展中创造新的业绩;就是要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在决策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只有把这些工作做好了,才能从源头上、从根本上落实以人为本的要求,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才能妥善地解决好与群众利益的关系,才能保持社会稳定。因此,我们在研究制定“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的时候,必须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说到底,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把“城中村”改造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结合起来。“城中村”长期不在城市的统一规划建设管理范围之内,水、电、气、道路、通讯、消防安全等市政基础设施非常薄弱。我们对“城中村”进行改造,不是简单的拆旧建新,不是填平补齐,不是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而是建设现代化的城市文明社区。因此,在“城中村”的改造工作中,必须把改造与完善城市功能结合起来。完善的城市功能主要是完备的基础设施。要切实解决“城中村”基础设施不完备、城市功能不全、城市管理不严、城市品位不高的问题。只有城市功能完善了,才有服务力、辐射力;没有完善的功能就没有服务力,更没有辐射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功能,关键是要在道路建设、通讯设施、污水处理、垃圾填埋、市场建设等方面下功夫,要在净化、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