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县级支行在基层经济工作中的作用
自建国来,人民银行县级支行的各项工作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历经金融改革的深化和几次大的职能转换。一是1986年,将国有商业银行业务从央行分离出去,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二是人民银行开始的第二次职能转换,剥离了全部经营职能,为专门行使职能迈出了实质的一步;三是底银监分设,重新修订《人民银行法》,按市场经济要求和国际惯例,对人民银行职能进行重新界定,为真正实现中央银行职能转变迈出了关键的一步。经过这几次大的金融改革,人民银行县支行人员由少到多,工作环境由差到好,地位由低到高,作用由弱到强。新修改的《人民银行法》,把人民银行职能明确界定为13项,集中体现在“一个强化,一个转换和两个增加”。这说明县级人民银行不是无事干,而是有干不完的事,维护金融稳定的责任更大了,简单劳动变成了复杂劳动,县级人民银行作为总行的“神经末梢”,处于最前沿位置,人民银行的金融服务和金融管理地位不可替代,其工作任重道远。
一、县域经济与金融的发展亟需县级人民银行的支持
1、县级人民银行在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县级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分支机构,且最前沿的机构,加强金融服务和促进金融稳定职能,充分体现了其在县域金融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表明了其在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起着关键性作用,特别是当前在县域金融中出现的县域中小企业融资难、农民贷款难、金融服务不到位、信用环境差等一系列问题,亟需人民银行通过认真履行职责来加以完善与解决。
2、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民奔小康步伐,需要央行的大力支持。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点在农业,乃至农村、农民,解决“三农”问题已列入国家重要的战略决策。农村信用社在支持“三农”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但由于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与改革亟需中央银行给予更多的支持和特殊的关照,如支付结算方面、货币供应、支农再贷款服务等,中央银行服务县域经济和县域金融的任务将越来越大。
3、协调与各方面的关系,维护金融部门的利益。县级人民银行在金融系统龙头地位无法动摇,金融系统需要这样一个“代言人”,为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提供沟通协调服务,增进银政、银企相互了解,促进相互合作,共同发展。
二、县级人民银行职能定位决定了其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县级人民银行作为传导货币政策的“末梢”,提高其贯彻货币政策的水平,事关县域经济的持续发展
一是通过有效实施货币政策监测及协调机制,疏导政、银、企三方面联系渠道,可有效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对经济金融运行情况的分析监测是职能转换后央行货币信贷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县级人民银行作为政府银行的代言人,通过定期不定期牵头,组织召开金融工作汇报会、金融运行分析会、金融联席会、银行座谈会等多种有效形式,构建地方政府与银行、企业全方位的信息交流平台,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货币政策措施、金融运行、金融风险等情况,提出贯彻落实货币政策、支持经济发展、调整信贷结构、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见,通过多边交流和共同协商,互相沟通,增强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执行货币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可以有效实现银行、企业、区域经济共赢。
二是通过实施货币政策反馈制度,为上级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由于我国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金融的深度和广度不同,货币政策发生的作用也存在较大差异,基层人民银行特别是县支行为中央银行的最前沿,通过对辖区内执行货币政策效应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反映、预测经济金融运行中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前瞻性的对策和建议,同时,在监测的基础上,掌握当地主导产业、龙头产品、重点企业的经营情况,积极探索和把握经济运行规律,调查了解信贷资金运行情况及存贷款变动情况,研究如何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运用货币政策手段提供金融支持的问题,可以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三是通过强化窗口指导功能,促进辖区金融健康平稳运行。根据上级行货币政策要求,结合辖内济金融运行特点,制定出支持辖区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借助行政手段,可积极引导当地金融机构做好信贷营销;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重点是发放支农再贷款,提升辖内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能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县级人民银行肩负着维护辖区金融稳定的职责
一是通过加强反洗钱管理,打击洗钱犯罪,积极维护辖区正常的经济秩序。反洗钱是人民银行法赋予央行的一项新职能,通过建立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引导辖内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现金管理预警系统,对现金流通状况、特点、趋势及大额现金支付管理情况的分析,找准反洗钱工作的切入点等各项措施,有的放失地做好反洗钱工作,可有效促进经济金融的正常运行。
二是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