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代表发言稿
规划局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表态发言各位领导,同志们:
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劣,关系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大局。针对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不优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作出在全市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重大决策。市规划局坚决拥护,并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根据大会的安排,我代表市规划局作个表态发言。
一、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实。为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工作任务,我局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我局牵头的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对需要我局参与的工作,一定全力配合;对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违反工作纪律和服务规范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科学编制规划,妥善解决失地农民安置问题。一是对规划建成区内的村民安置规划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做好情况分类,抓紧做好村民安置规划编制、落实的组织协调工作;二是在编制村民安置规划时,认真详细地向群众、项目业主宣传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让失地农民亲自参加安置方案的分析讨论,通过公示、听证等方式,使规划更顺民心,更合民意,力求达到建设业主、村民和规划的“三满意”,引导失地农民、建设业主配合政府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提高安置规划的可操作性。三是编制(修编)各类城市规划,将村民安置规划列为重点审查内容,严格实行规划专家审查制度和集体审批制度。坚持“先安置,后征用”的原则,对建设项目已规划的安置用地必须先做好“三通一平”,方可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以确保安置规划的实施。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查处违法建设。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加强城乡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严格规划编制、批准、修改的审批程序,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依法办理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证书,特别是要加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后的跟踪管理,把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大会后,我们将协同相关部门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开展清理乱搭乱建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探索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违法同查的联合协调机制。在纪检监察机关的支持下,继续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逐步建立全市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定期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形成强有力的规划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法制理论学习,切实规范和约束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四、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树立服务型机关的新形象。一是建立健全全市重大招商引资、产业、园区项目的跟踪管理制度,采取提前介入、特事特办、现场办公、绿色通道和全程代办等形式,主动为项目建设提供政策、技术服务。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效能七项制度,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我局将结合城乡规划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和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多形式、多渠道推进政务公开。认真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完善“一站式”服务,努力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