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党风廉政建设讲话
同志们: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今天结束。这次会议以中纪委五次全会和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的要求,认真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集中交流了各地的好典型、好经验,深入研究了建立健全地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具体办法,安排部署了20xx年全省地税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会议开得紧凑、务实而富有成效。大家认为,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向已明、目标已定、任务已分解,关键是要狠抓落实,并在如何抓好落实上初步形成了共识: ——狠抓落实,必须认真学习文件,吃透精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要求,体现在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之中,体现在中央纪委、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纪委一系列会议文件之中。这些文件是我们统一认识的思想武器、教育于部的规范读本、开展工作的行动指南,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吃透精神,掌握实质,把思想统一到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上级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狠抓落实,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地税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是反腐倡廉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各级地税部门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坚决贯彻《实施纲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狠抓落实,必须上下一心,齐抓共管。今年全省地税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守英同志在主题报告中已作了周密部署。这个报告是经省局党组研究同意的,既延续和深化了这几年的反腐败工作,又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新要求,操作性和针对性很强,有利于抓具体、具体抓。各地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学习好、传达好、贯彻好。只要我们上下一心,逐级负责,共同努力,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就一定能够落到实处。
下面,我就如何以这次会议的召开为契机,把地税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提出“四个结合”的要求,供大家参考。
一、把贯彻上级精神与地税部门实际结合起来,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
反腐倡廉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同时又是一项很具体、很实在的工作。我们要善于把上级的要求同本地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既要一项一项落实中央、总局和省委部署的反腐败任务,又要紧密联系地税实际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这样才能避免与实际脱钩、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在行为准则上,要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要求。过去,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我们有些同志形成了一种不好的思维定势,行政行为不是以党纪国法为准则,而是以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不良现象为借口,以为集体谋利益为理由,以有关领导表态为依据,过多地强调客观,导致个别单位置省局三令五申于不顾,另设账户、混级混库、积压税款、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屡禁不绝,使得少数违法违纪者有机可乘。衡量我们的行为是否规范的尺度,只能是党纪国法的规定;判断我们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准绳,只能是党纪政纪的条款。作为一个执法部门的负责人,一切行政行为都要置于党纪国法的规范之中,严格按中央的规定和要求办事,按上级文件办事,按纪律条例办事。这里重申,今后不论行为的出发点如何,凡是发生违反“两个条例”的问题,都必须严肃查处;不论经过哪一级领导表态,凡是属于地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都必须严格追查;不论领导干部个人是否违纪,凡是所在单位出现影响恶劣的问题,都必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不以感情近而姑息、不以功劳大而免责、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应成为我们执行纪律的准则。要通过严格执行纪律和正确运用政策,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更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更好地为地税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第二,在工作思路上,要注重突出地税部门的特点。履行经济执法职能,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是地税部门具有的显著特点,由此也决定了在反腐倡廉的具体部署上有其独特的举措。我们要深入研究地税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规律,既要加大省、市两级地税机关自身的廉政建设力度,又要加强对系统的指导和督导,实行机关与基层整体联动;既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又要发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作用,形成齐心协力反腐败的机制;既要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又要认真纠正纳税人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不断优化地税部门的社会形象;既要整体推进反腐败三项工作任务,又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