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以及省、市、县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差距
去年,全县政府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明政纪政规,狠抓作风建设,强化落实执行,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抓作风转政风,促进经济发展有效有成。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作风建设一系列文件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全县下发作风通报99期,涉及291个(次)单位、316人,其中免职9人,年度考核不称职24人,诫勉谈话23人;全县性会议、文件、简报、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分别同比下降38%、21%、48%、67%;“三公”经费压缩960万元,下降31%,“五定两化”公车管理模式被评为全市纪检监察特色工作;清理超编制限额进人264名,清理“吃空饷”等在编不在岗210人、编外聘用人员56名,清理领导干部企业兼职3人、社会组织兼职57人。同时举办了《携手共建美好家园》电视问政,8个县直单位接受群众质询,问题迅速得以整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开展“满意不满意单位”测评,评选出先进单位7个、满意单位4个。全县政府系统干部作风和政风明显好转,为全县上下干事创业,加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抓改革推创新,源头治理腐败有防有控。坚持把简政放权作为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全县25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进入县政务中心窗口服务,9个乡镇(街道)、619个村及12个社区建立起便民服务中心;积极对接省市精简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81项,审批事项整体压缩50%;主动承接全省商事登记“先照后证、三证合一”改革试点,从流程设计上减少了审批环节,激发了市场活力;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对重大公共资源交易认真审核、重点把关,遏制了违纪违规情况;坚持凡进必考、公开选拔制度,招录公务员29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名、招募“三支一扶”人员4名。
三是抓重点强监管,规范资金使用有点有面。一方面,突出了两大重点。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完成审计项目52个;强化专项资金监管,针对鲤溪镇汤华建贪污受贿案所反映出的全县危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成6个调查组,历时四个多月,全面清理了全县三年来所有的危房改造资金,先后立案查处同类型违纪案件6件6人。另一方面,突出了财政制度建设。着力推进了以部门公用经费管理、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乡镇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整合为重点的财税制度建设,从制度层面上规范管理财政资金,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预算绩效管理、乡镇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工作分别荣获全国、全省先进称号。
四是抓焦点改问题,维护民本民生有扶有力。坚持以“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切入,从严从快查处民生领域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查处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287起、303人;查处“三乱”问题20个、20人;查纠惠民政策优亲厚友、以权谋私问题78个、57人;查处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问题3个、3人;查处侵吞挪用各种补助资金问题150个、126人;查处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问题23个、18人;查处执法执纪部门违纪案件3起、4人;打击“三强”行为刑事拘留7人,治安拘留53人。有力地确保了中央、省市的惠民利民政策不走样,推动了县委、县政府的各项优惠扶持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群众满意度有新的提升。
五是抓监察严问责,规范权力运行有进有为。强化执法监察。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资质挂靠行为2起,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48份;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查处“小金库”案件1起,给予政纪处分4人;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查处舜帝陵管理所“姓铭堂”厢房火灾等安全责任事故4起,处分13人。强化效能监督。查处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案件2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9人,问责17人。强化纠风治乱,立案查处纠风治乱案件7件,1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清退违规收费36万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看到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服务质量不优,一些部门服务意识不强、作风不实、效率低下;规矩意识不强,对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够坚决有力,组织观念不强,组织纪律不严;高效执行不力,一些干部为官不为,对待工作消极等待、敷衍推诿,片面强调困难、强调行业系统特殊性,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廉政要求不严,一些领域腐败问题依然易发频发,有的干部为政不廉、执法不公;作风建设压力不少,“四风”隐身、变形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有的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利用节日和婚丧事宜等时机,继续收受红包、礼金、礼品等等。这些问题说明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正视现实,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关键
新形势、新常态要求我们务必保持清醒头脑,以建设法治、务实、廉洁、高效政府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制度约束为重点,以正风肃纪为抓手,依法行政、务实勤政、廉洁从政,放好权,管住钱,强执行,惩贪腐,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推进简政放权。必须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一要切实放权。对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以任何名义保留,更不能变相审批、违规审批;要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突出解决投资项目前置审批环节多、手续繁、时间长、效率低的问题。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凡要求进驻政务中心的职能和事项,必须无条件进驻;凡要求授权到位的,必须无条件授权到位。同时,要进一步研究做好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对接、监管工作。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已由县监察局调整到县编办,要以此为契机,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承接、公布、移交等工作。二要严格限权。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监管清单制度,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能做什么,责任清单明确政府该管什么,负面清单明确企业不能做什么,监管清单明确相关部门管什么、怎么管?目前,相关的清单和目录要抓紧完善,并对外公布。三要规范用权。全面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继续推行涉企执法检查领导批示和优化办备案制度,严格落实执收、执罚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全面实行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全程监察等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二)严格资金监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各级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用好每一笔资金,坚决守住资金运行的安全底线和预防腐败的制度红线。一要深化预算改革。继续推行财政预算精细化管理,加快建立现代化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全口径预算;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执行和调整程序,坚决防止超预算支出,切实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全面推行预决算公开,坚决防止权力滥用和暗箱操作。所有资金要实行全监控、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节约,发挥最大的效益。要严格临时性资金审批,各单位、各项目指挥部要把临时性资金申请报告统一交县财政局,报告内容要写明详细的资金用途,要严格控制资金额度。要加强资金监管,既要对自己负责,又要对财政部门及工作人员负责,更要对全县人民负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加强治理“小金库”,坚决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杜绝资金“体外循环”。二要严格审计监督。要更好发挥审计的“守护神”作用,哪里有公共资金,哪里就要有审计。今年要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重大投资、重点工程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特别是对民生项目资金、各类“救命钱”,要进行重点审计,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问题,防止资金沉淀和滋生腐败,决不允许国家的好政策滞留在路上,真正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该移交的移交,该查处的查处。为了解决目前审计工作人员少的问题,县政府常务会议已作出了安排,决定采取购买服务的办法来逐步解决。特别是对一些急需审计的项目要加快审计工作进度,严格把好关口。如不及时进行审计,就可能导致很多资金在我们眼皮底下流失,后果会更严重。三要加大检查力度。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会计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今年要对县直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一次财务会计大检查,围绕2014年各单位预算、资产、财务、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和会计工作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对违规、违纪涉及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问题,要追溯到以前年度。纪检监察、财政和审计三个部门要认真负责,主动作为。要组织力量,迅速启动程序,决不能走过场。县直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在搞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自觉接受检查。对迎检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检查的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四要盘活存量资金。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从今年开始,对长期“趴窝”的沉淀资金一律调整回收,而且对该花不花、造成闲置浪费的还要追究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特别财政部门,要开展专项检查,尽快制订出台管理办法、提出相应对策和措施,确保用好用活沉淀资金,用出最大效益。五要深化交易监管。所有政府投资项目、资产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杜绝协议转让甚至暗箱操作。要加强对招标、投标、评标、中标的全过程监管,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以及中标后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问题;加大对公职人员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参与虚假招标的查处力度。5月1日后要召开一次专题调度会议进行研究。前段时间,纪检监察部门对现有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已经发现的一些问题可以说是触目惊心,有些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相关单位均没有履行好职责。大家要认真开展“回头看”,先在内部开展自查、加强整顿。抓好这项工作目的是为了加强源头管理,保护好我们的干部。从一个农民的儿子考上公务员,再通过努力逐步为副科、正科、处级干部很不容易。尽管我们时常喊难,正如《围城》里说的“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查处违法干部是我们的职责,保护干部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但保护的前提是要主动配合、没有触犯法纪。
(三)强化落实执行。政府工作既要廉政,也要勤政。我们必须明白,庸政懒政怠政也是腐败。一要强化督促检查。要进一步整合督查力量,创新方式方法,做到真督实查,敢于碰硬,对发现的问题拉清单、建台账,限期整改,对账销号。二要突出督查重点。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要进行重点督查。对重点项目建设不仅要督进度,更要督质量,绝不允许出现“豆腐渣”工程。去年我多次在会议上对重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了强调,县政府也研究出台了《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并从质监站抽调四名同志到政府督查室,专门从事质量监管工作。从3月份以来,在政府督查室的带领下,专项组走遍了全县所有在建政府性投资项目。从现实情况看,质量问题仍然存在,而且有的还比较严重。例如:个别上千万的重点工程在施工时没有用一粒河沙,用的都是机械砂。这不是“造福人民”,而是“祸害百姓”。根据前段情况,我跟督查室的同志讲了,前段是磨合期,对发现的问题,要以督查室名义向项目责任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交办,对清查出的问题要进行整改。对小问题要当场交办,对比较大的问题要以书面文件的形式交办;现场交办的要及时整改好,通过书面文件形式交办的要及时开展“回头看”。对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返工的坚决返工。这项工作县政府多次召开了会议研究,并形成了文件,组建了专门班子。如果还抓不好,那只能说明我们的项目责任领导思想上还不够重视,抓落实不到位。三要强化绩效考核。坚持以任务落实论英雄,以工作实绩论英雄。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实绩管理和执行力考核,发挥绩效管理的激励引导作用。四要严肃责任追究。对于因态度不端正、主观不努力而没有完成绩效考核指标的部门及领导干部,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对不敢抓、不敢管,碌碌无为的干部、为官不为的典型要公开曝光;对失职渎职、发生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深化“四风”整治。一要强化思想认识。从县纪委近期通报的情况看,一些违规违纪行为还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有所抬头。卫华书记在北京学习期间,多次打电话给我,要我在会议上要求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和县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要坚决查处。中央提出的既要打“老虎”,又要拍“苍蝇”,我们总认为打“老虎”是处理大干部,拍“苍蝇”是处理小干部。其实中央的意思是打“老虎”就是查处触犯国法的人,拍“苍蝇”就是要查处触犯党纪政纪、违反规定的干部,范围更大,打击查处的力度更大。希望各级领导带好班子,管好队伍,确保不因为管理不严让我们的干部触犯法纪。二是突出整治重点。对“清理各类领导小组及议事协调机构、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等28项已经基本整改完成的事项,各责任部门要逐项明确巩固提高的具体措施,纳入部门日常工作,形成常态,防止反弹。对“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集中清理吃‘空饷’,清理‘三超两乱’问题”等24项尚未整改完成的项目,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要加大力度推进整改,务必把专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改出成效和群众满意。同时,要重点组织开展好新农合基金、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村干部“吃拿卡要”问题等四个“专项整治年活动”。要发现一批问题、问责一批干部、处理一批典型,更好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三要改进方式方法。加强“三公”经费监管,积极推进“公务消费卡”管理。一方面,要严格“三公”经费管理。现在有些单位发现“三公”经费开支很难,就想尽办法变相开支。相关部门要对这些把“三公”经费变相当作其他经费开支的单位立即查处,绝不留情。另一方面,要规范补助发放。如:有个别单位借创建“全省安全生产示范县”之名,为所有干部职工大造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补贴。因此各单位“一把手”务必要把好舵,坚持好底线。
三、强化举措,推动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各级领导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从自身做起,从现在抓起,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强化“一岗双责”。政府和政府部门党组,要认真执行省委出台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以及《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必须积极主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好表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管,带头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要抓好本职工作,又要抓好廉政建设;既要管好自己,又要管好家属,还要管好身边人员;既要抓好班子,又要带好队伍。对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常研究、常部署,对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直接抓、直接管,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不仅要严格要求自己,还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业务工作覆盖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要深入到哪里;改革发展延伸到哪里,反腐倡廉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
二要强化法治建设。政府和各个部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于反腐倡廉和政府各项工作全过程。政府领导干部要自觉把“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和“三严三实”作为行为准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切实完善权力运行、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等规章制度,筑牢法治“篱笆”,遏制权力“越线”。要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动工作,自觉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三要强化教育引导。党风廉政教育是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的关键所在。要坚持常态化、全面化。突出重点人员、重点时期、重点领域,抓好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把廉政教育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体系,作为中心组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要坚持抓早抓小。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诫勉谈话、及时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苗头性问题演变成严重性问题。要坚持正面引导。突出抓好示范带动,要挖掘、推介一批好典型,积极探索、推广一批党风廉政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政府系统营造勤政廉政、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同志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重道远、责无旁贷。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奋发有为,扎实工作,把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