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风廉政暨作风建设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就省厅党风廉政暨作风建设视频会议、县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作简要传达,并就做好全县财政系统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意见。
一、会议基本精神
省财政厅于今年2月19日召开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暨作风建设大会,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捍东作重要讲话。刘厅长强调,全省财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总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分析判断,准确把握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任务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总书记关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准确把握总书记关于积极探索党内监督有效途径的指示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刘厅长要求切实抓好2016年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准则》《条例》,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管理创新,从源头上防控廉政风险;进一步增强坚持不懈的定力和韧劲,推动作风建设成果常态化、长效化。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财政部门党内监督。
县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于今年2月18日召开,县委书记王炳松发表讲话,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王书记要求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完善制度、创新方式,切实发挥党内监督的重要作用。县纪委张利书记就做好今年全县纪律检查工作,强调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以党纪条规执行年、作风行为规范年、监督责任聚焦年、制度建设深化年、廉洁主题文化年“五个年”为抓手,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全县纪律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纵观这两个会议,集中体现和贯穿了党中央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鲜明态度,透露和传达了四个新动向和新特点:一是把查办案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形成“伸手必被捉”的强力震慑,坚决有力惩治腐败;二是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明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以落实“八项规定”、狠刹“四风”为主线,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纪问责;三是把责任追究和办案报告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发生重大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和“一案双报告”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要报告同级纪检监察机构,还要报告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四是明确把“两个责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各级党组织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单位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种好“责任田”。纪检监察机构要承担好反腐倡廉建设的监督责任,抓督促、抓落实、抓检查,当好“监督员”。
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主要任务
过去的一年,在全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县财政党风廉政及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了县纪委的充分肯定。但从财政部门肩负的职责、所处的位置、资金管理要求等方面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少数干部组织纪律性不强,律己不严;有的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效率不高,“庸、懒、散”问题在一些干部身上存在;有的缺乏大局意识,遇事推诿扯皮,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履职能力不强,担当意识亟待提高;全系统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和资金管理方面还存在漏洞,有待进一步加强等。虽然这些问题是个别现象,但如果这些问题处理不坚决、整改不及时,将对财政部门的形象影响非常大,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加以改进。
2016年是全面贯彻新《准则》《条例》起始之年。为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委创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建设,实行“三个责任清单”制度,其中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7个方面24项工作任务,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明确了5个方面20项工作任务,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明确了6个方面18项工作任务,每项工作任务都细化了路线图、时间表。这充分传递了今年县委和县纪委将进一步打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的信号,这也是今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因此,今年全县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部署要求,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纠正“四风”,保证财政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坚持不懈改进作风;有效推进财政内控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突出源头治腐和专项治理,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坚决惩治各种腐败行为,深入推进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为全面完成财政工作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一)突出监督职责,加强纪律建设
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抓住“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行其是、阳奉阴违。要抓好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和财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县纪委全会重点工作部署,切实强化再监督职能,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提高。
认真贯彻执行《准则》《条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省市县纪委各种禁止性规定,把“六大纪律”作为开展执纪审查的依据,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坚持挺纪在前,克服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以党规党纪为基本准绳,突出纪律检查职责本位,突出纪律特点,切实维护和加强纪律建设。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加强谈话函询,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极少数。
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准则》《条例》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落实好重大事项报告、政务公开、述职述廉、离任审计等重要工作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工作的监督,认真执行廉政一票否决制,推动形成务实高效廉洁的选人用人环境。将行政监察和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开展对财政行政许可和审批审核等事项的执法监察。加强对审计、内部监督等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再检查,抓好抓实有关问题整改。加强对“三重一大”等事项的监督,推进“三直接”各环节操作规范的刚性运行、效果延伸,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开展权力运行风险点、项目资金申报及拨付热点、群众关注焦点等专项检查。加强对财政管理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突出执纪职责,严肃执纪审查
加强廉政教育。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把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之中,突出理想信念教育、作风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今年所有业务培训均安排一次廉政教育内容,与财政工作有机结合;组织一次全系统人员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或监所,邀请专家作一次反腐倡廉专题讲座,让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得失、守底线。开展“道德讲堂”等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
严肃财经纪律。大力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完善财政“大监督”机制,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从会计信息质量、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票据使用管理以及“小金库”整治等多方面深层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全年对县直部门财务综合检查面要达30%。同时消除监督“灯下黑”现象,将对财政所三年一轮的财政收支检查改为一年一轮,促进财政所规范财政和财务工作。加强对财政预决算、惠民政策公开和落实情况的检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和监督财政部门工作,倒逼我们慎用权、用好权。今年县纪委要求我局完成2件案件目标,同时要求我局通过各项对外检查每月提供案件线索,这也是我局源头防腐职责所在。所以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各镇财政所要切实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好各项专项检查工作,每个对外检查要提交1到2个问题线索,全力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落实。
严格作风督查。实行集中督查与定期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每月至少两次对考勤制度执行、上下班纪律等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并实行台账管理。开展“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元旦、春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公款送节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突出对行政执法行为、涉企服务方面违纪问题的监督查处,防止执法不严、以权谋私等行为发生。
(三)突出问责职责,严肃责任追究
清单明责。今年我们根据县委和县纪委的统一要求,制定和细化了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科所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主体责任责任书。班子成员、各科所长要坚持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肩挑”、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将局党组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细化到岗位、分解到个人、具体到环节;要抓好责任清单、责任书的贯彻执行,建立工作台账,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同时各科所内部也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销号制度,确保工作完成进度和质量。
常态追责。坚持“一案双查”,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反复出现或多人出现问题的科、所,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一并调查发案科所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做到查处一个,警醒一片。对未能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加大信访举报查处力度,对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按照有案必报、有案必查的要求,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查处,严肃党纪政纪。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和曝光,督促其把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上。建立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谈话情况与科所年度考核及被谈话人员评先评优挂钩。
督促尽责。利用日常督查、专项检查、约谈等有效手段,督促班子成员和各科所认真落实责任清单和责任书各项任务要求,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班子成员要通过落实联系点制度,每月加强对科所党风廉政建设、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分管科所内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诫勉谈话;加强对分管科所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年底组织好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责任清单逐项过堂,发现问题即时查处、即时整改。
同志们,2016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之年。局纪检组将协助局党组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狠抓“四风”;全系统上下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守准则“高线”,严守纪律“底线”,确保全县财政系统继续保持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的良好风貌,为实现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财政工作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