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20xx年3月31日)同志们:
这次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是继公司五届九次职代会之后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国网公司和省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公司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按照中纪委提出的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三个不得”的新规定和“为民、务实、清廉”的新要求,围绕省公司制定的“廉洁从业十条规定”,落实公司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安排和部署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会前,公司党委专题听取了纪委的工作汇报,讨论了会议的主要议程。会议安排的内容十分丰富。这次会议首先听取了省纪委法规室董震同志关于两个《条例》学习的重要报告,通过辅导讲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帮助大家更进一步加深对两个《条例》内容和精神的深刻理解,希望大家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两个《条例》。合肥供电公司与市检察院联手在全市供电系统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签订检企共建活动意见书,这是加强廉政建设和预防反腐败工作的一项新举措。今后,将加强两个单位经常的联系互动,通过邀请检察官开展的说案教育,以及大墙内的“公仆”现身说法说纪教育,将起到警钟长鸣的警示作用,对公司的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也将会发挥着重要的保证作用。江淮同志在会上传达了省公司纪检监察工作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使我们明确了省公司20xx年纪检监察工作思路,这对我们安排今年的工作,落实各项任务起到了十分明确的指导作用。
仲平同志对去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就今年的工作任务作了具体部署,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要求十分清楚,请各单位紧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公司关于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廉洁自律安全点”活动的意见,这个意见是公司党政领导经过反复讨论,多次修改,党委会通过作出的决定,它是今年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又一项新举措,也是对我们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公司“廉洁从业十项规定”的具体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努力使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有新的进展、新的突破、新的成效。
会上,安排四个单位的领导代表进行发言,我认为讲得都很好,值得互相学习和借鉴,体现了他们对贯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部署的思想认识态度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20xx年公司党委按照上级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不懈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效能监察工作、行业作风建设、从源头上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在省公司组织的考评中位居系统第一名,获得了省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光明系列八个品牌服务获省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创新二等奖;公司纪委监察部被评为先进集体;行风优质服务被国网公司评为先进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获合肥市文明行业等多项荣誉称号。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企业的凝聚力得到加强,顺了人心,鼓舞了士气,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两个文明建设。这是在座的各位领导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公司全体干部和广大职工努力工作的结果。对此,党委是满意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杨宁生总经理在省公司20xx年纪检监察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议上,谈到存在的问题时指出:一是认识上与要求有差距,廉洁教育难度比较大,一些领导干部自律意识和自律自觉性达不到要求,尽管党风廉政建设局面能够控制,但是教育的深入跟不上一些领导干部思想的变化,每年党员干部犯罪和违规违纪案件都有发生,科级干部发案总数高于处级领导干部。二是系统内奢侈情况不同程度存在,个人消费行为不检点,讲排场,搞不切实际的攀比,搞开支比较大但是没有实际意义的活动,甚至在外省组织召开会议等等,挥霍浪费情况比较多。三是行风建设与社会期望值差距比较大,尤其是农村乡镇供电所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侵犯农民利益的来信投诉居高不下。根据杨总的讲话对照检查,这些问题在我公司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干部对廉洁自律的认识与上级的要求有差距,自律意识和自律的自觉性达不到要求,在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和制度上还不是真正的严格和到位;二是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现象也还较为突出;三是公司机关的工作作风有待改进和加强;四是行风、优质服务工作还存在不够规范、不够到位的现象,在涉农收费中违规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些现象的存在,说明我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职工的积极性,影响了企业的形象。这些存在的问题也是我们今年工作的重点。我们要把差距当作工作的压力,把今年的工作做得更好。
下面,就党风廉政工作谈点认识和要求:杨宁生总经理在省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上所作的总结讲话,认识问题角度高,话讲的非常实在,也非常贴近基层的实际,我对他的讲话非常认同,这就变为我的思想和理念,如果我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