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辖市(区)委组织部分管部长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一、上半年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简要回顾二、下一步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加强规范,制定五个文件
1、下发《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中实施“先锋工程”的意见》。全力把党的基层组织打造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两个率先”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2、制订下发《关于常州市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3、制订《关于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针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以后,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4、出台《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的工作职责、选配方式、报酬支出渠道、权益维护等予以明确。
5、制订《关于开展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的意见》。推进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突出重点,进行四方面探索
1、扩大党内民主,探索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在有关辖市、区乡镇,党委换届的基础上,全面实行党代表常任制。紧紧抓住乡镇党委换届的契机,全面探索党内选举的新途径,积极开展公推公选、公推直选的试点工作,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力。同时,指导戚区、市委教育工委、常州供电公司党委、市人事局机关党委进行构建民主开放的组织建设新机制研究,提升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水平。
2、探索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化之后党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化是一种新的生产力组织形式,面对这种新的情况,要抓紧对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工作职责、作用途径等关键领域进行研究探索,确保掌握工作主动权。
3、加大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探索力度。在巩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成果的同时,重点要继续采取措施,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确保实现四个“百分之百”:职工人数在100名以上的,百分之百建立党组织;职工人数在50名以上的,百分之百有党员;职工人数在25名以上的,百分之百选派政治指导员;职工人数在25名以下的,百分之百开展党的工作。同时,大力创新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选任模式,探索对部分非公企业选派专职组织员,逐步推进党务工作者的职业化进程。各辖市区都要围绕这一点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试验和探索。
4、继续探索社区专职工作者规范化管理试点。按照试点工作的计划安排,积极采取措施,对试点工作涉及的关键性问题进行探索,逐步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任职资格认证实施办法》等配套制度;制定岗位责任制,明确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职责;组织开展社区专职工作者上岗培训;加快形成“选拔任用、岗位责任、教育培训、待遇保障、激励约束、管理领导”等六大机制,确保试点方案的稳步实施。
(三)营造氛围,开好四个会议
1、召开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时间初定于四季度。会议重点对20xx年10月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改革创新工作暨典型经验交流大会以来,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改革创新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选择部分有推广和借鉴价值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大会交流,加大对组织工作创新成果、党建工作示范点的表彰力度,同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各辖市(区)委要充分利用2个多月的时间,对近三年来各自的基层党建工作认真进行梳理,发现和推荐一批具有创新性、指导性的典型,同时,查找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薄弱之处,加大整改力度。市委会议之后,各辖市区委要利用多种形式创造性地贯彻好会议精神,具体的要求在10月份的大会上再作进一步明确。
另外,根据省委的要求,市委还将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市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协调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同时,还要设立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资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基层组织建设领导机构并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
2、召开市党建学会换届会议。拟于9月份召开市党的建设学会换届会议,健全我市党建学会的工作机构,明确学会章程,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党建学会的领导机构。同时,进行党建工作理论交流,充分整合党建学会会员的素质资源,推进全市的党建工作创新。按照5月份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推荐的交流材料要在8月15日前报到市委组织部组织处。
3、召开全市发展党员工作会议。传达中央和省发展工作的新精神、新思路,推进发展党员工作八项制度的落实。
4、召开农村党员科技素质培训工作会。以交流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发挥“双带”作用为主要内容召开专题会议,对科技致富培训工作先进基层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抓好落实,开展四项活动
1、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