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上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暨安全生产委员会(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一、关于上半年工作总体估价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委会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狠抓基层基础和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狠抓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继续保持了稳定好转。上半年全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控制指标比去年同期都有一定程度的下降,特别是事故死亡人数占省下达控制指标的34.7,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省控制指标的36.8,比去年同期少死了16个人。这是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艰苦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总结上半年的工作,有以下四个方面值得肯定。 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进一步贯彻。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安排,认真接受和配合人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在市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态度端正,工作认真,配合有力,以这次省、市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四法一条例”的执法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按照“抓认识、抓宣贯、抓排查、抓联动、抓督查”的“五抓”工作要求,各县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认真有序地落实各项工作,切实做到迎检与自查并重。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人大执法检查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月”、“安全文化进社区”等活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进一步普及和关注。围绕检查范围,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内容,坚持边查、边改、边纠,查处事故隐患2045条,已整改落实1828条,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制订限期整改措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对在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10大类19个问题进行了梳理,按照部门职责明确了12个牵头部门和21个配合部门进行整改,并明确了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间。应该说,通过这次人大执法检查,既检阅了我们以往的工作情况,又推动了工作的深入开展,解决了一些平时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这次执法检查也表明,只要我们各级领导亲自抓意识、抓重点、抓落实,在安全生产问题上敢于负责、勇于创新,我们的工作就一定会做得更好。下一步要认真做好人大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到位,确保取得实效,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纵深发展。
二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以安全生产“管理创新年”和“基层服务年”为载体,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通过各县区的共同努力,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基本建立,执法队伍也基本组建起来。目前,市、县(区)二级安全监管人员有110人,乡镇(街道)已明确安全监管人员171人,村(居)委会等兼职安全监管员964人,三项加起来共有1245人。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明确了财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市120万元、三县各50万元、二区各30万元。特别是长兴县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今年以来已投入1449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安全设施的购置和畅通工程建设等。还有,在安全生产基础台帐建设、高危行业分级分类管理、强化规范行政执法等基础管理创新工作方面也取得了良好的开端,安全标准化工作也在试点的基础上进行了扩面提质,深化交通安全“五进”工作也扎实有序地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了“抓基层、抓基础、抓长效”上来,如,德清县积极探索切合实际的监管方法,实行检查评估制度,使安全检查工作更有针对性;市公安交警在吴兴区和湖州开发区设立交警大队,有力地推动了县乡道路安全监管工作;市教育局进一步规范学校接送车辆管理,学生出行安全得到了提高;市质监局建立与110联动的全市电梯故障抢修救援系统以及严格压力管道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等措施,有力地促进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等等。这表明,只要各级各有关部门思想上重视、措施上创新、工作上落实,就一定能够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突出企业主体,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出台了《湖州市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若干规定》,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研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方法和手段,深入基层企业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切实改善安全监管不到位的状况。结合人大执法检查,重点贯彻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全市各类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全部申报完毕,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率达到97,矿山、建筑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率均达到100,走在全省前列。通过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贯彻实施,有力地推动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工作,关键是要引导和督促企业负责人人真正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