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举出席县党代会代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2页
是否具有良好的作风,对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看是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勤政为民,真抓实干,受到群众的拥护。当前,要特别注意看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态度和行动,能不能认真学习、全面领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思想和观点,能不能把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努力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贯彻落实到实践中去。各单位党组织一定要按照县委提出的代表条件,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党代表的反复酝酿和考察审查工作,尤其要从以上几个方面把好思想政治素质关,要像重视干部考察工作一样,重视对代表候选人的考察工作。要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进行全面考察,把考察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不走过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分组逐个进行考察,并向县委汇报。要把政治标准摆在第一位,认真了解考察对象在关键时刻、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不能让背离党的路线,或阳奉阴违、言行不一,在政治上投机的人成为党代表。要深入掌握考察对象的廉洁自律情况,注意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与其工作联系密切的单位,以及纪检、监察、计生、审计、信访等部门的意见,对考察对象廉洁方面的反映和问题,一定要及时调查清楚,不能让不廉洁的人,甚至贪污受贿、严重违法乱纪、腐化堕落的腐败分子成为党代表。要注重考察对象的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和表率作用,不能让业绩平平、甚至表现不好的人成为党代表。要认真了解考察对象的群众基础和民意情况,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和看法,对各种意见进行认真的分析、综合和甄别,不能让群众基础差、公认度低,或社会影响不好的人成为党代表。要注意考察方法,对领导干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应各有侧重,突出各自的特点。要坚持优中选优,在考察的基础上,运用“反复”、“比较”的方法,经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反复酝酿和综合比较,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和代表候选人,把真正优秀的共产党员选为党代表。三、掌握政策,注重构成,充分体现党代表的广泛性
县委九届九次全体会议决定,县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名额为295名,分配给县直机关、省市驻县各单位的代表共为78名(不包括县委提名的名额)。其中各级领导干部代表61名,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代表17名;妇女代表19名,少数民族代表3名。根据县直机关、省市驻县各单位大部分党组织规模较小、党员人数较少的实际情况,按所属系统和战线将这些单位划分为18个选区。这些代表名额,按照各选区所属单位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并参照各方面代表的比例要求,分配到各选区。这里有四个问题要注意把握好:一是各级领导干部,主要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即县直部、办、委、局及省市驻县单位副职以上领导;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主要指直接从事生产、科研、教学等工作的党员、县直党政机关和省市驻县单位股以下党员干部,非领导职务的副主任科员和副科级干部可以列为生产和工作一线党代表人选。二是上述代表构成的各项比例中,妇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是必须要达到的,其他均为指导性比例,最终以选举结果为准。三是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按20%计算,只能入不能舍。四是县党代会代表应尽量减少与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叉。适当的代表构成比例要求,是保证代表的广泛性,体现党员职业、性别、民族等分布情况和特点所必需的。各选区所属单位党组织在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时,就要注意各方面代表的构成比例,按照县委分配的代表名额,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既要保证代表质量,不降低代表条件,又要尽量使县委提出的代表的各项比例要求圆满达到。
四、发扬民主,严格程序,真实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党代表的选举,要充分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代表的选举,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积极性调动好、发挥好、引导好、保护好,使代表产生的过程成为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过程,成为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过程。发扬民主离不开一定的程序,严格程序也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一定要把发扬民主与严格程序贯穿于代表选举工作的始终。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县委(20xx)8号文件规定,县第十次党代会代表按照以下程序产生:第一,各选区按照分配的名额和各方面代表比例,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这个阶段应当让绝大多数党员直接参与。第二,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对各选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初步考察,要注重考察他们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在群众中的公认程度,尤其要考察他们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在征求所在单位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后,向县委组织部汇报,再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第三,各选区按不少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县委审批。第四,以选区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报县委审批。在代表产生的全过程中,都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不能硬性要求必须选什么人、不能选什么人,要使代表的产生建立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上,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要使我们选举代表的工作,经得起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县第十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党代表的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县委成立了县第十次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赵清云同志任组长,黎仁寅、姚湘武、罗建南、曾晓桃、沈志定、陈建平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人事安排工作小组、代表选举工作小组、报告起草工作小组、会务准备工作小组、宣传工作小组,在县委常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县党代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县直机关、省市驻县单位的18个选区,绝大多数由两个以上单位组成,为了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县委意图的圆满实现,各选区务必要成立选举委员会,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严肃认真、扎实细致地做好党代表选举工作。
县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洞口县第十次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的通知》对县党代会的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代表条件、代表的产生办法和产生程序等都作出了明确要求,是搞好代表选举的政策指导。这次会议是部署党代表选举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是搞好党代会代表选举的工作指导。同志们要深刻领会会议和县委《通知》精神,明确政策要求,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各选举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掌握各项政策规定,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的精神上来,按照县委的要求,搞好党代表的选举工作。
要严谨细致,周密安排。党代表选举工作涉及面广,工作环节比较多,程序要求严,一定要安排周密,把每个环节的工作都事先计划好,把可能遇到的问题都尽可能地设想到,真正做到密而不疏,万无一失。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集中精力抓,负责政工的同志要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当好参谋助手,发挥好职能作用,要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安排专门力量做好党代表选举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单位特别要注意配合、支持选区召集人做好本选区党员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
要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党代表的选举工作政策性很强,一定要慎之又慎。要加强沟通协调,搞好配合。对有关政策性问题和规定程序,不能随意变通,遇到新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特别要强调的是,各选区召开党员大会必须确保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要达到五分之四,这牵涉到党代表选举的合法性问题,因此,各选区必须克服困难,做好会议组织工作。要密切注意动向,党代表酝酿、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有关苗头性问题,要随时汇报。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及时沟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和代表选举结果要及时报告。现在离县第十次党代表大会召开只有半个月了,时间已非常紧迫,为此,各选区必须严格按照县委要求抓紧做好代表选举工作,6月10日前各选区要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报机关工委,机关工委汇总审查后6月12日前将各选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县委审批,第一批选举的13个选区6月15日前要完成选举任务,第二批选举的5个选区,也要抓紧做好准备工作,在6月20日左右完成选举任务。
要严格党性党纪教育,严肃政治纪律。党代表选举工作党性要求很高,政治纪律要求很强。在党代表选举工作中,各选举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纪委、中组部联合下发的《坚决防止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等重要党内法规和文件,严格党性党纪教育。要针对党代表选举工作中易发生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部位和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教育在先,重点预防。要严防拿党代表名额送人情、拉票贿选、造谣中伤代表候选人、向考察组隐瞒重要事实真相或考察人员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对于党代表选举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同志们,县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党组织要向广大党员宣传召开党代会的重要意义,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再学习、再教育,激发广大党员的政治热情、工作干劲和主人翁精神,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严格按照县委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当前工作,圆满完成县党代表选举工作的各项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县第十次党代表大会的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