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话第2页
题要及时向总局党组和省委省政府报告,各分局(站)、各事业单位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也要及时向省局党组报告。每一位党员都要自觉遵守党内组织生活等各项制度,真正做到敬畏组织、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三是要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局纪检组和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加大对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和 “等、要、靠”思想。第三,严格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从严抓班子、从严带队伍,把“严”字落实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全过程。管人严格一点看起来可能得罪人,实质上是对干部的最大爱护。一是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在组织开展好警示教育月的同时,结合我们系统的实际,有针对性开展教育活动,在重实效上下功夫,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廉洁自律,知所循、知所守、知所惧,始终心存敬畏,而不是心存侥幸,任何时候都要稳住心神、管住行为,守住清白,始终把廉洁作为自律的“底线”。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克服“好人主义”,在干部管理上决不能装糊涂,当老好人,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就是要严抓、严管、严查、严处。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潜在性问题,要多提醒、常打招呼,拍拍肩膀、咬咬耳朵,对“捕风捉影”的事也要充分重视,主动核查了解,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让干部少犯错、不犯错。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指出,拿着俸禄不干事,也是一种腐败现象。所以我们要继续下大力气整治庸懒散的问题,强化工作纪律、责任落实和考核问责,对于那些不干活又干不了活的,该调整的调整,对不干工作又影响工作、影响团结的,严肃处理。三是强化监督。紧盯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班子成员和处级以上干部三个群体,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定总局党组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具体措施,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等“三重一大”具体事务等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学会在约束中工作,习惯在监督下干事。四是把查办案件放在突出位置。查办案件是遏制腐败最重要、最直接的有效手段。对于腐败问题,局党组的态度是鲜明,决心也是十分坚定的,就是“零容忍”。对违法违纪案件和线索,都要严肃追查、严肃处理。
第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强调,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各级党组织负主体责任。各单位一把手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把廉政建设的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管理中,经常研究,深入研究,重点任务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既要抓好工作,又要带好队伍。对于领导干部来说,不勤难以成事业,不廉难以聚人心。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对干部提出的要求,如果自己都没有做到,就没有管人的底气,说教的资格。所以,一定要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为干部打出样、做表率。纪检组监察室要认真负起监督职责,做到善于监督、敢于监督,及时掌握各单位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加强监督考核。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不落实的班子不能评定为合格的领导班子,对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完成得不好、考核不合格的领导干部也不能提拔重用;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五,切实强化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当前,全国“两会”正在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我们目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对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具体措施。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认真吸取九台营城矿业“2.24”事故教训,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突出煤矿安全“双七条”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桃花水”、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防灾应急演练等重点内容,经常性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查实情、查动态,敢于查漏洞、揭问题、严整改,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稳定。
希望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树立**煤监系统的良好形象,为更好的履行煤矿安全监察职责、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