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党的权威政法机关义不容辞
维护党的权威政法机关义不容辞近来,社会上不着边际地泛滥着一种思潮,追求超凡脱俗的民主政治,搞所谓的全盘西化,权力绝对集中,其核心和关键就是否定人民民主专政,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我认为产生这种思潮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股思潮的原倡者来自中国法学界,甚至在执掌司法权力的政法实务界,力主者有之,随声附和者也为数不少,这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认真反思和应对了。通过参加本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我不仅增强了对开展本次教育活动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而且更加坚定了中国人只有走自己的路、建设符合自己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决心和信心。
在此,我暂不对社会上和法学界的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过多赘言,结合自己的学习和理解,现仅就政法机关为什么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义务反顾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以及坚定不移地维护党的领导权威,谈一些自己的不成熟看法权作参加本次培训班的心得吧。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政法机关的生命之本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二十多年以来的发展新局面,这些都是不争的历史客观事实。同样,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我们的各级政法机关,我们各级政法机关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应运而生的,是党代表和秉承人民的意志,组织和建立的,作为国家机器,作为党和人民的法律利剑的政法机关,从诞生之始到发展壮大的今天,到继续存在和发展的今后,都必须遵循党的号令,代表党和人民的利益,为党工作、为人民谋利益,是我们政法机关的惟一使命和最终使命。“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党存我存,党兴我兴,党亡我亡,同样也是勿容置疑的客观事实。因此,我们必须自觉抛弃一切缘木求鱼、舍本逐末、自我否定的荒谬思想,把自觉持续党的绝对领导作为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持之以恒,决不能动摇,也不敢动摇。
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是新时期我们政法机关的基本职责
人民依靠党建立了改天换地的新中国,人民跟着党建设着日新月异、兴旺发达的现代中国,中国共产党在我国作为唯一执政党长期领导全国人民,既是人民的选择,也是历史的必然,更是中国稳定和发展的唯一出路,无视国情、不着边际地空谈误国害民,盲目照抄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政体,必然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做为党的政法机关,不但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理念,还必须用自己脚踏实地、忠于职守、敬业奉献的实际行动,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道是理念不牢地动山摇,部件失衡运转不灵。用依法治国、执法为民的理念来服务大局、来实现公平正义,从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使我们的党充满活力和向心力,是我们各级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基本使命。另外,我们不仅自己要坚持和践行党的领导,同时还肩负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领人民群众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的历史使命。
三、正本清源,切实把维护好党的权威落实到司法实践中去
我们党是一个拥有近亿员分子的在党,党的整体威信是靠每一位党员来共同维护的。政法机关除了从本末和从属关系上看要维护党的权威外,从政法机关人员中党员所占比例来看,也必须孜孜以求之。同时,党的权力是通过自己和所领导的政府、法院、检察院等等机关共同行使的,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我们政法机关的权威就是党的权威,我们的形象就是党的形象。近来,社会上出现的信访势头有增无减,部分群众对党和政府以及政法机关信任感下降,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被扭曲,变相或直接地否定党的领导的沉渣思潮又起,应当引起我们每位执法者的高度重视,长此以往,必然导致党的权威被削弱,这决不仅仅是不利于国家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问题,而是引发党将不党、亡党亡国的危险问题,前苏联的惨痛教训并不远,发人沉思。作为党和国家有机组成部分的政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该忧党忧国先忧己,应当深刻自我反思,首先从自身深挖原因,查清痛根,有的放矢地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机制措施,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确保本职工作不偏离利党利国利民的航线,用实绩树立政法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高大执法形象,增强在亿万人民的公信力,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好党的坚强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