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密结合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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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我院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在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的同时,将普法宣传教育作为服务人民群众、推进依法治市的一项重要工作,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强化普法宣传,加大普法力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增强其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动普法教育深入开展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战略性任务,这项工作能否抓紧抓好,事关全市人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事关良好法治环境的建设,也事关检察工作全局。院党组一班人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针对部分干警思想上存在的“无关论”、“厌倦论”等模糊认识,强化思想教育,端正其对待普法的态度。我们反复强调:从检察机关的性质看,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从预防犯罪的角度看,普法教育是预防和减少各种犯罪的重要手段;从“双争”“两满意”活动的内在要求看,普法教育是检察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为民排忧解难的重要举措;从依法治市的内涵看,普法教育是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必然途径。通过教育,干警们充分认识到,普法教育不是与己无关,而是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从而增强干警参与普法教育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教育落到实处
为扎实开展普法教育,我院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定期研究普法工作,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协调解决普法中遇到的问题,全院上下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检察长具体抓,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院干警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将普法工作纳入全院工作总体目标,融入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为使普法工作具有可操作性,我院根据各部门的工作性质,提出了具体的量化目标并列入考核内容:综合部门每人至少完成“四个一”,即创作一篇调研论文,撰写一篇案件通讯报道,进行一次典型案例分析,参加一次义务法律咨询;刑检部门至少做到“五个一”,即与一个机关、一个乡镇、一所学校、一个企业、一个街道,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点,深入宣传法制;侦查部门每办一案至少做到“七个一”,即责成犯罪嫌疑人书写一份悔过书,以教育罪犯,警示他人;与发案单位召开一次座谈会,共同分析发案原因;提出一份书面检察建议,堵塞管理上的漏洞;上好一堂法制教育课,扩大教育效果;帮助发案单位制定一项整改措施,落实防范对策;对发案单位进行一次回访,了解法制教育的效果,并督促检察建议的落实;建立一册规范的预防工作档案,积累预防工作资料。通过这些措施,确保普法工作层层有压力,人人有责任,使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任务。
三、结合检察职能,提高普法教育实效
1、面向人民群众,坚持不懈地搞好普法教育。一是加强与本市新闻单位的联系,开辟固定的普法阵地。在市电台开辟《××方圆》节目,宣传法律知识,介绍检察动态,每周三定期播出,目前已播出109期;与××日报社联办《举案说法》栏目,以生动案例,细说犯罪构成要件,每半月一期;与市纪委在市电视台联办《廉政经纬》栏目,剖析典型案例,倡导廉政之风,每月播出一期。此外,将普法宣传内容输入998信息台,并在互联网《××热线》网站设置了网页《检察之窗》,全面介绍与检察职能有关的法律知识和检察工作动态,方便群众查询。二是积极向各级新闻媒体投稿。组织干警撰写案件通讯报道,剖析犯罪原因,透视犯罪轨迹,教育警示他人。98年以来,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发表普法宣传文章1080余篇,其中国家级101篇、省级220篇、地市级340篇。三是注重阶段性的集中宣传。精心组织指挥,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增强普法宣传的频率和效率。如:利用每年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利用庙会、集市散发普法资料;利用一些单位的重大活动,举办普法知识讲座;利用节假日举办打击犯罪图片展等。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院开展较大规模的义务法律咨询20余次,散发普法资料2万余份,举办法律知识讲座30余次。四是利用“窗口”部位对外宣传。充分利用控申接待室这一联系群众的窗口,积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对群众提出的各种涉法问题,尽量详细解释,结合相关案例,增强普法效果。对告急访、无理访、纠缠访,坚持热情接待,耐心地摆事实、讲道理,从法律和事实的角度,分清是非对错,坚持以理服人,以法服人,收到良好的普法效果。控申接待室被省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称号。民行科以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为纽带,深入细致地做好普法工作,切实为民排忧解难。尤其对正确的裁判,教育申诉人息诉服判,三年来共息诉26件。
2、面向特殊对象,有的放矢地搞好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