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
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文秘114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xx〕7号)和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为加强粮食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结合“十一五”期间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全国粮食流通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粮食规划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粮食流通行业依法治理,不断推动粮食流通法治化进程。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贯穿“八荣八耻”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于粮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过程之中,为构建适应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主义粮食流通体制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适应党和国家粮食工作大局,适应粮食流通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粮食流通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粮食部门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构建社会普法联动机制。
(三)基本原则。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原则是:坚持围绕“十一五”粮食流通规划总体目标,服务大局;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的“五五”普法的要求,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五五”普法的全过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粮食流通行业特点,分类指导。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持之以恒地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努力提高粮食流通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粮食流通行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粮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需要,积极开展粮食流通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法律依据,对这两个条例及配套规章和办法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学习宣传依法行政的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能力。要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为粮食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要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粮食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要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粮食经济主体依法经营和管理。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在粮食流通行业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三)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国家粮食局关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促进粮食流通管理法治化。要进一步转变和完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考评议制度。围绕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注重宣传程序性的法律法规,实现从注重法律条文的宣传向注重法治理念的宣传、从单纯注重法定权利的宣传向注重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相统一的宣传的转变,形成全社会崇尚法律,既享受权利又履行义务的良好风尚。
(四)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大力推进粮食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市场,开展“法律进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