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情况第2页
者的114!“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明确由一名副院长主管,在不增加编制,不增加人员的前提下,从民事审判第一庭确定了3名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和1名书记员,专门负责审理属于我院管辖的各类涉及军人军属的纠纷案件,并坚持“三优先”原则,对各类军人军属涉诉案件特事特办。一是优先立案。在立案大厅设立了军人军属立案窗口,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涉军案件,坚持做到随到随立,一律当日受理,当日送达诉讼文书,当日排定开庭日期,当日将诉讼材料移交合议庭。对军人军属涉诉案件,如当事人经济确有困难,只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院在立案时依法给予减、缓、免交诉讼费用。二是优先审理。合议庭根据立案庭排定的开庭日期,及时对案件进行审理,快审快结。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在平等保护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忧军人军属所忧,急军人军属所急,帮军人军属所需,把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保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同时,特别注重运用调解手段,把调解作为重要的审判方式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在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摆事实,讲法律,努力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积极促使当事人和解息诉,既把涉军案件办成“铁案”,又着力化解军民矛盾,促进军民团结。自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先后受理涉及军人军属权益案件16件,全部做到了案结事了,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有力地维护了军队和地方的稳定。三是优先执行。我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对各类涉军案件优先予以执行,对侵害军人军属权益的行为坚决给予制裁,切实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实现。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市委双拥工作有关要求,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坚持着眼于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急需,注重突出法院审判特色,进一步确立起“维军权、解军难、稳军心”法院拥军工作理念和法制拥军主题,建立健全法制拥军工作领导系统、协调系统、咨询服务系统、纠纷处理系统和舆论宣传系统,加速提升双拥工作的知识层次和科技含量,努力增强工作活力,促进法院拥军优属工作不断向更高的层次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