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电局四五普法总结
县水电局四五普法总结×县水利水电局“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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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号文件精神,五年来,我局以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立足依法行政、依法治水,注重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法制实践与依法治水相结合。通过宣传教育,逐步形成了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促进了水利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现将近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㈠、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我局作为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着《水法》、《防洪法》和《水土保持法》等水利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负责对全县河道水域、水工程、水资源、水土保持等方面的监察执法。为切实加强对“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水利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局成立了以局党工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四五”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具体职责和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齐心抓,各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年局领导变更后,我们又及时调整普法小组成员,重新成立普法小组,为我局顺利实施“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奠定了组织基础和保证。在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施中,局领导亲自动员、带头学法、严格守法、严肃执法,为全系统立标作样。
×㈡、制定规划,落实制度。在全面总结“三五”普法宣传教育做法经验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县水电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规划提出了这次教育活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基本要求,做到“六个明确”,即:指导思想明确,目标任务明确,教育对象明确,学习内容明确,措施要求明确,方法步骤明确。同时,我局还先后制定实施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及上报备案制度》等五项有关水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制度。对水政监察大队从执法责任、工作目标、执法程序、检查考核等方面作进一步明确的规定,并列入内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针对全县取水企业较多,取水情况复杂的实际,在全县各镇(街)开展“两计”规范化建设。通过搞调研、摸底子、订制度、查违章等方法,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取水户的取水、用水行为,使水资源管理日趋规范化、法制化。针对全县水域分散,取水点多面广和个别企业违规用水等状况,完善河道巡查制度,坚持柯桥城区每周一次,面上河道每月一次巡查,发现违法违章苗头,及时予以查处,维护法律法规严肃性。
×㈢、强化学习,严格考核。近五年来,我们在认真学习邓小平、江泽民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的同时,以全国“四五”普法宣传教育材料、《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从政以德,执政为民》、《行政许可法》等为基本教材,以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和水利专业法律法规为重点,先后开展了新《水法》、《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我们专门邀请省水利厅水资源处领导,为镇(街)分管领导和全系统干部职工专题辅导《行政许可法》及新颁布的《水法》等重要水利法规。应该说,在学习中我们做到了“三个结合”,一是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按照局规定学习篇目,系统地完成规定学习的法律法规任务。二是辅导与讨论相结合,在学习的基础上,邀请专家、学者、领导授课辅导,联系实际开展讨论,并充分运用简报、宣传栏、知识竞赛等形式配合学习教育;三是考核与交流相结合,在学习辅导的基础上,多次组织、参加法律知识考试:组织新《水法》及《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考试,要求全系统人员参加;组织全局参加县委办的《国家保密法》知识竞赛;参加司法局组织的《宪法》及《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和领导干部财经法规知识考试等。
×㈣、学以致用,严肃执法。学法的目的在于应用,在普法宣传教育中,我们联系本局工作实际,注重在结合和落实上下功夫。主要开展了以下活动:
×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局专门制订《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实行行政执法目标管理,明确了局长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一名副局长分工负责,确定局水政水资源科为全系统法制主管机构。在此基础上,又在下属单位和基层水利站逐步建立执法中队,聘请镇、村水利员、保洁员为协管协查人员,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实行专业队伍与群众管理相结合,形成了县、镇、村三级执法管理网络。为了理顺执法关系,年,我们对原来水政监察大队、河湖管理所和水土保持监督站“三合一”办公模式进